杭州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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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1-02 09:18:42  浏览次数: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名校集团化战略,高标准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为“十二五”期间构建高效、公平的现代教育体系,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奠定基础。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加快学习型组织建设,确保2010年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开展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将个体学习、群体学习和组织学习有机结合,切实推进教育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学校,进而打造学习型教育系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民主集中决策、各方面团结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强教育法治建设,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公述民评等活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制度,提升服务效能,依法落实保障公民权益行动计划。
    提升十五年基础教育水平。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8%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65 %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以及“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全市义务教育段优质教育覆盖率达75%以上(六城区达90%);全市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小学达到50%以上,初中达到40%以上。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比例保持在99%以上,其中全市优质高中招生数达80%(六城区达90%以上)。全市普职招生比继续保持在1∶1左右。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不断提升市属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在杭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保持在40万人左右。加快发展成人教育,积极推进与杭州城市定位相适应的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努力建设人人皆学、时时在学、处处有学、事事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完成100个职工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建立40个农村社区教育中心,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向农村延伸。
    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力破解弱势群体“好上学”问题,进一步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办学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水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免费工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提高,确保县(市)农村中小学最低生均公用经费初中高于550元、小学高于350元。取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并设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专项经费。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形式多样、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多元混合的教育资助体系,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以及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的原则,推进和完善“一站式、多平台”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网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提供简便快捷的就学服务。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经费补助的通知》精神,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指导帮助和经费补助。积极推进以优质公办学校为龙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参与的城乡中小学互助共同体或名校集团化办学,举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管理研修班、骨干教师培训班,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活动,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交流与研究,开展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专门教育为主题的经验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做好“三残”儿童少年就学工作,保持“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在全省领先水平。加快资源教室建设,推进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强特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召开杭州市特殊学校运动会。
    三、深化名校集团化战略,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础教育优质化、均衡化、普及化、平民化
继续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实施意见》,在政策上确保名校集团化战略全面推进,在对名校集团化办学考核的基础上,表彰奖励名校集团化办学先进集体。继续加强对名校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的个案剖析,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内涵,促进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的迁移,推进办学与投入体制、内部治理结构与人事制度创新,促进名校集团化量、质并举。加快市直属学校名校集团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各区、县(市)组建新的教育集团,确保六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5%以上,幼儿园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进一步提高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工作实效。不断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在农村的实现形式 —— 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积极探索符合杭州实际的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活动长效机制,举办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网络互助、教师和学生交流、互助机制等主题研讨活动,开展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创新项目评选,提高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工作的实效。通过教师互派换岗锻炼,开展校本培训、教研活动、专家讲课、师徒结对、送教下乡等举措,共同提高教师素质。通过帮助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形成城乡一体的德育网络、开展“城乡伙伴手拉手”活动等途径,使城乡学生共享现代文明成果。不断扩大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覆盖面,确保全市城乡义务教育段学校互助共同体覆盖面达到97.5%以上,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覆盖面达到55%,让更多的农村孩子获得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政策,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教育帮扶工程,安排600万元支持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基础教育发展。积极落实“新四项工程”,抓紧完成区、县(市)农村中小学危旧教师集体宿舍改造,到2010年底使全市农村中小学师生宿舍达到结构安全、功能相对配套,建筑面积基本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加强教育创强与督导工作。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
    四、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强化德育创新,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荣辱观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禁毒教育、防止艾滋病教育、崇尚科学教育、关爱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开展中小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德育科研,完善三级管理体系,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宏观指导与评估激励,推进高品质学校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市文明学校创建工作成果。全面实施《杭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第二课堂活动并向县市辐射,巩固提升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杭州模式。大力加强网络德育和中小学德育骨干队伍建设。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载体、方式,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杭州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开展一系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推进轻负高质为重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创造“轻负高质”的良好环境,认真探索“轻负高质”的途径,树立与推广“轻负高质”先进典型。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初三学生后三分之一抽测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加强小班化教育研究,开展第二批小班化教育实验学校、试验基地学校的申报认定,认真探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推进学校特色品牌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校内选课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校本教研制度、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等。深入研究课堂教学,努力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严格有效地控制学生周课时总量和作业量。加强对学校节假日集体补课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劳技和国防等教育。切实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冬季长跑、篮球大联赛、乒乓球联赛等活动,举办市区高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学生定向运动、三大球、全市中学生健美操等各项体育比赛,坚持和完善学生体能素质监测及其检测结果公告制度,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特色学校评选活动。加强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举办好201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结核病等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教育和防治工作。促进国防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学生军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引导学校和教师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进一步健全科研机制,积极宣传、推广和应用具有创新、富有实效的科研成果。进一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对桐庐、淳安两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做好全国第13个“推普周”工作。
    五、落实政策保障,突出重点项目,加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以落实《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区、县(市)学前教育专项规划。新建、置换和改造并举,加快幼儿园建设,特别是加快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2010年实现全部乡镇均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落实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完成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工作,逐步提高公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比例,加快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优化。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积极稳妥推进市等级幼儿园评估和省等级幼儿园转评工作,开展首批市特级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工作,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扩大名园集团化和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覆盖面,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作用,加快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扩张。积极推进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骨干引领作用,提高村级幼儿园的办园水平。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继续开展学前教育强县(市)与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工作,30%、80%以上乡镇成为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
    以推进校企合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新途径、新思路,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搭建信息交流和合作平台。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形式、新内容,继续评选一批市级优秀职业教育校外实习基地。加强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加强专业现代化建设,优先扶持积极为区域经济服务且特色鲜明的骨干专业,组织好2010年市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评估和省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推荐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分层施教、分类指导、分类考试的教学模式,积极建立试行学分互认和与“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相适应的弹性学制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周六选修课制”。认真组织实施中等职校学生学业毕业合格水平统一抽测制度。
以推进成人“双证制”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继续在全市开展“双证制”学历教育,争取出台《杭州市大力推动“双证制”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使“双证制”学历教育由市区向全市推进。组织开展示范、达标社区学校、省市级示范性成校、成人教育实验项目、职工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和校企合作优秀培训基地等的评估。组织好杭州市第六届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加强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强化民办培训学校的规范管理和宏观指导,做好出台《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前期准备,继续扶持民办培训学校特色品牌项目。
    六、进一步提升市属高校办学水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市属高校内涵发展
    加快市属高校建设。积极支持杭师大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工作。进一步发挥支持杭师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协调和督促,为杭师大建设一流创造条件。协助杭州师范大学开工建设新校区,抓紧仓前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启动仓前新校区二期、湘湖校区、仓前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协助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做好富阳高桥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的建设工作并交付使用。
    积极推进市属高校内涵发展。积极支持杭师大实施“攀登工程”,扶持若干重点学科率先向国内一流冲刺。重点支持市级重点学科、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实验室、重中之重实验室、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实训基地、精品课程等八大项目建设。围绕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特聘教授和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引导市属高校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在“三明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和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加强市属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市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点建设。继续推进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培训消费券政策。
    七、加快基础项目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干部教师队伍素质
    加快中小学校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市本级将完成市电子职校丁桥新校区的建设,开工建设杭十四中康桥新校区、江滨职校滨江新校区、市教育技术信息综合楼等项目,协助钱江新城管委会建设杭州高级中学钱江新城新校区。稳步推进浙大附中、杭十一中、杭二中分校、旅游职校、人民职校、工读学校等老城区高中段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指导各区、县(市)新建、改建中小学和幼儿园,落实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设备购置等52个项目。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规划、建立档案,落实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项目。
    加快名师名校长培养。积极推进杭州市第二轮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做好省第十批特级教师的评选。全面完成浙江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领雁工程”。实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提升全市 “双师型”职教专业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各类教师培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支教工作。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中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分别达到71%、90%、87%以上,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10%左右,中等职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5%。继续开展“感动杭城十大教师”评选活动,弘扬优秀师德师风。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继续指导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做好高中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的聘用和聘任。鼓励劳务外包,规范直属学校(单位)的后勤临时用工。启动和实施2010年教师专项经济适用房和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的申购工作。
    八、坚持科学规划引领,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系统形象和安全稳定
    落实杭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任务。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省市“十二五”规划进程,结合杭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开展杭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前期调研专项工作,完成杭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任务。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做好督学责任区工作,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认真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平稳而有序地推进 “国有民办”办学体制调整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做好教育系统维稳和安全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建设和谐校园。
    不断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教育内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面实施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全员公务卡制度。完善教育系统预算编制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单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继续就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固定资产处置审批等有关事项对学校(单位)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强教育设备、工程和服务等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力度,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坚持实行阳光收费。
    切实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树立教育法治理念,转变机关职能,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扎实开展“打造廉洁教育,共建共享品质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评政风行风、促七难破解”活动,切实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探索岗位廉政教育的推广模式。加强信访、来访、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及96666投诉电话的办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继续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学校的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国际化,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强化目标考核与创新项目的推进工作,落实社会评价意见的整改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杭州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

16001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1-02 09:18  浏览次数: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名校集团化战略,高标准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为“十二五”期间构建高效、公平的现代教育体系,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奠定基础。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加快学习型组织建设,确保2010年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开展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将个体学习、群体学习和组织学习有机结合,切实推进教育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学校,进而打造学习型教育系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民主集中决策、各方面团结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强教育法治建设,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公述民评等活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制度,提升服务效能,依法落实保障公民权益行动计划。
    提升十五年基础教育水平。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8%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65 %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以及“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全市义务教育段优质教育覆盖率达75%以上(六城区达90%);全市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小学达到50%以上,初中达到40%以上。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比例保持在99%以上,其中全市优质高中招生数达80%(六城区达90%以上)。全市普职招生比继续保持在1∶1左右。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不断提升市属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在杭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保持在40万人左右。加快发展成人教育,积极推进与杭州城市定位相适应的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努力建设人人皆学、时时在学、处处有学、事事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完成100个职工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建立40个农村社区教育中心,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向农村延伸。
    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力破解弱势群体“好上学”问题,进一步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办学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水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免费工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提高,确保县(市)农村中小学最低生均公用经费初中高于550元、小学高于350元。取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并设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专项经费。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形式多样、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多元混合的教育资助体系,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以及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的原则,推进和完善“一站式、多平台”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网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提供简便快捷的就学服务。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经费补助的通知》精神,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指导帮助和经费补助。积极推进以优质公办学校为龙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参与的城乡中小学互助共同体或名校集团化办学,举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管理研修班、骨干教师培训班,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活动,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交流与研究,开展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专门教育为主题的经验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做好“三残”儿童少年就学工作,保持“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在全省领先水平。加快资源教室建设,推进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强特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召开杭州市特殊学校运动会。
    三、深化名校集团化战略,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础教育优质化、均衡化、普及化、平民化
继续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实施意见》,在政策上确保名校集团化战略全面推进,在对名校集团化办学考核的基础上,表彰奖励名校集团化办学先进集体。继续加强对名校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的个案剖析,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内涵,促进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的迁移,推进办学与投入体制、内部治理结构与人事制度创新,促进名校集团化量、质并举。加快市直属学校名校集团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各区、县(市)组建新的教育集团,确保六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5%以上,幼儿园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进一步提高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工作实效。不断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在农村的实现形式 —— 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积极探索符合杭州实际的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活动长效机制,举办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网络互助、教师和学生交流、互助机制等主题研讨活动,开展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创新项目评选,提高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工作的实效。通过教师互派换岗锻炼,开展校本培训、教研活动、专家讲课、师徒结对、送教下乡等举措,共同提高教师素质。通过帮助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形成城乡一体的德育网络、开展“城乡伙伴手拉手”活动等途径,使城乡学生共享现代文明成果。不断扩大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覆盖面,确保全市城乡义务教育段学校互助共同体覆盖面达到97.5%以上,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覆盖面达到55%,让更多的农村孩子获得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政策,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教育帮扶工程,安排600万元支持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基础教育发展。积极落实“新四项工程”,抓紧完成区、县(市)农村中小学危旧教师集体宿舍改造,到2010年底使全市农村中小学师生宿舍达到结构安全、功能相对配套,建筑面积基本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加强教育创强与督导工作。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
    四、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强化德育创新,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荣辱观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禁毒教育、防止艾滋病教育、崇尚科学教育、关爱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开展中小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德育科研,完善三级管理体系,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宏观指导与评估激励,推进高品质学校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市文明学校创建工作成果。全面实施《杭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第二课堂活动并向县市辐射,巩固提升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杭州模式。大力加强网络德育和中小学德育骨干队伍建设。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载体、方式,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杭州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开展一系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推进轻负高质为重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创造“轻负高质”的良好环境,认真探索“轻负高质”的途径,树立与推广“轻负高质”先进典型。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初三学生后三分之一抽测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加强小班化教育研究,开展第二批小班化教育实验学校、试验基地学校的申报认定,认真探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推进学校特色品牌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校内选课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校本教研制度、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等。深入研究课堂教学,努力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严格有效地控制学生周课时总量和作业量。加强对学校节假日集体补课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劳技和国防等教育。切实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冬季长跑、篮球大联赛、乒乓球联赛等活动,举办市区高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学生定向运动、三大球、全市中学生健美操等各项体育比赛,坚持和完善学生体能素质监测及其检测结果公告制度,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特色学校评选活动。加强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举办好201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结核病等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教育和防治工作。促进国防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学生军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引导学校和教师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进一步健全科研机制,积极宣传、推广和应用具有创新、富有实效的科研成果。进一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对桐庐、淳安两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做好全国第13个“推普周”工作。
    五、落实政策保障,突出重点项目,加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以落实《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区、县(市)学前教育专项规划。新建、置换和改造并举,加快幼儿园建设,特别是加快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2010年实现全部乡镇均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落实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完成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工作,逐步提高公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比例,加快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优化。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积极稳妥推进市等级幼儿园评估和省等级幼儿园转评工作,开展首批市特级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工作,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扩大名园集团化和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覆盖面,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作用,加快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扩张。积极推进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骨干引领作用,提高村级幼儿园的办园水平。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继续开展学前教育强县(市)与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工作,30%、80%以上乡镇成为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
    以推进校企合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新途径、新思路,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搭建信息交流和合作平台。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形式、新内容,继续评选一批市级优秀职业教育校外实习基地。加强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加强专业现代化建设,优先扶持积极为区域经济服务且特色鲜明的骨干专业,组织好2010年市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评估和省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推荐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分层施教、分类指导、分类考试的教学模式,积极建立试行学分互认和与“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相适应的弹性学制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周六选修课制”。认真组织实施中等职校学生学业毕业合格水平统一抽测制度。
以推进成人“双证制”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继续在全市开展“双证制”学历教育,争取出台《杭州市大力推动“双证制”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使“双证制”学历教育由市区向全市推进。组织开展示范、达标社区学校、省市级示范性成校、成人教育实验项目、职工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和校企合作优秀培训基地等的评估。组织好杭州市第六届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加强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强化民办培训学校的规范管理和宏观指导,做好出台《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前期准备,继续扶持民办培训学校特色品牌项目。
    六、进一步提升市属高校办学水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市属高校内涵发展
    加快市属高校建设。积极支持杭师大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工作。进一步发挥支持杭师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协调和督促,为杭师大建设一流创造条件。协助杭州师范大学开工建设新校区,抓紧仓前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启动仓前新校区二期、湘湖校区、仓前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协助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做好富阳高桥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的建设工作并交付使用。
    积极推进市属高校内涵发展。积极支持杭师大实施“攀登工程”,扶持若干重点学科率先向国内一流冲刺。重点支持市级重点学科、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实验室、重中之重实验室、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实训基地、精品课程等八大项目建设。围绕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特聘教授和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引导市属高校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在“三明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和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加强市属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市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点建设。继续推进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培训消费券政策。
    七、加快基础项目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干部教师队伍素质
    加快中小学校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市本级将完成市电子职校丁桥新校区的建设,开工建设杭十四中康桥新校区、江滨职校滨江新校区、市教育技术信息综合楼等项目,协助钱江新城管委会建设杭州高级中学钱江新城新校区。稳步推进浙大附中、杭十一中、杭二中分校、旅游职校、人民职校、工读学校等老城区高中段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指导各区、县(市)新建、改建中小学和幼儿园,落实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设备购置等52个项目。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规划、建立档案,落实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项目。
    加快名师名校长培养。积极推进杭州市第二轮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做好省第十批特级教师的评选。全面完成浙江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领雁工程”。实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提升全市 “双师型”职教专业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各类教师培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支教工作。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中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分别达到71%、90%、87%以上,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10%左右,中等职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5%。继续开展“感动杭城十大教师”评选活动,弘扬优秀师德师风。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继续指导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做好高中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的聘用和聘任。鼓励劳务外包,规范直属学校(单位)的后勤临时用工。启动和实施2010年教师专项经济适用房和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的申购工作。
    八、坚持科学规划引领,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系统形象和安全稳定
    落实杭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任务。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省市“十二五”规划进程,结合杭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开展杭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前期调研专项工作,完成杭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任务。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做好督学责任区工作,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认真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平稳而有序地推进 “国有民办”办学体制调整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做好教育系统维稳和安全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建设和谐校园。
    不断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教育内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面实施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全员公务卡制度。完善教育系统预算编制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单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继续就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固定资产处置审批等有关事项对学校(单位)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强教育设备、工程和服务等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力度,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坚持实行阳光收费。
    切实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树立教育法治理念,转变机关职能,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扎实开展“打造廉洁教育,共建共享品质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评政风行风、促七难破解”活动,切实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探索岗位廉政教育的推广模式。加强信访、来访、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及96666投诉电话的办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继续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学校的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国际化,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强化目标考核与创新项目的推进工作,落实社会评价意见的整改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