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关于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及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浙教体〔2019〕2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杭州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制定了《杭州市关于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创造性地抓好落实。
各地实施方案请尽快报送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直属学校参照市级方案执行,不再制订本校方案)。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做法和经验材料请及时总结上报,并加强宣传推广。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中小学生《护眼三字歌》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体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新闻出版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9月26日
杭州市关于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全力打赢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攻坚战”,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及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浙教体〔2019〕23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防控重要指示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多个部门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求,统筹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力量,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坚持专业指导、全民参与,实施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行动,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全市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建成率100%。
远期目标: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高度近视发生率显著降低,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普遍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8%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中小学生近视普查行动,摸清底数信息。
精准掌握全市中小学生近视患病率基本数据信息,是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基础工程。全市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中小学生近视患病率普查工作,制定科学方案和详细计划,快速、高效、准确地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患病率普查工作,及时上报、更新覆盖各年龄段的全市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和近视本底信息,融入浙江省大数据信息库管理。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在每年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中,精准提供全市中小学生近视患病率数据信息,做到真实可靠。[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德体处、基教处、职成教处、教育技术中心)、市卫健委]
(二)实施视力健康建档行动,实现全程精准防控。
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各学校按要求配备屈光度测试仪,制定在校生视力监测制度,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开展2次及以上与近视相关的视功能和视觉健康检查(针对小学二至四年级阶段近视高发易发的关键节点,可提高到每月1次),通过国家标准对数视力表和电脑验光仪,分别检查并记录裸眼视力和屈光度。中小学校要将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纳入学生健康体检档案,逐步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如实记录学生近视及变化情况,及时反馈给家长或监护人,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德体处、基教处、教育技术中心)]
(三)实施科学保育保教行动,力求防控端口前移。
针对近视呈现出低龄化的态势,必须做到近视防控端口前移。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幼儿视力健康检查和建档工作。先天性近视(遗传性近视),应及时矫正,避免弱视的发生。[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基教处、德体处、团工委)]
(四)实施学生学业“减负”行动,加强统筹管理。
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小学一年级严格落实“零起点”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拖堂,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从严控作业量。小学8点后上学,其余年级不提前赶早;小学生9点后不作业,初中生10点后不作业,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寄宿制学校要根据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控制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中小学取消一切形式的集体文化补课。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课业负担,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课外培训活动,不盲目跟风报班,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基教处、基教研究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五)实施阳光体育健康行动,强化户外体育锻炼。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乒乓球等运动项目,组织开展户外体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不少于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不少于2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增加体育课时。强化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创造条件增设“阳光课堂”、“大自然课堂”,引导学生多到阳光下“沐浴”。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眼保健操时间均纳入课表,严格按规定时间组织实施。利用课前课后“两个一分钟”组织眼睛放松,将“课前闭眼静默不少于一分钟,课后放眼远眺不少于一分钟”作为每堂课的“规定动作”,由每堂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实施。实施“两假双测”制度,即学校组织学生在寒暑假离返校时分别测一次视力、暑假返校测一次体能,鼓励孩子假期自觉加强体育锻炼和视力保护,避免体能和视力“因假而降”。实施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的学校,应鼓励组织学生开展户外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园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体系,为学校组织体育锻炼强化安全保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德体处、基教处、计财处、基教研究室)、市体育局]
(六)实施校园视觉环境达标行动,构建健康教学环境。
加大投入,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加强健康教室建设管理,确保与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密切联系的环境、器具标准等执行落地。参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14)》国家标准,结合区域儿童青少年发育实际情况,加强规范化课桌椅的设计、采购、调试、应用。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实施“健康教室照明”计划,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保证不同天气、时段,桌面、黑板等器具表面的健康光照度。要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将近视综合防控作为促进学生健康的重要切入点,作为评选达标的必备条件,整体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学校坚持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擅自带入课堂,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控使用APP布置作业。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视觉环境的督查力度,整治不合格场所。[责任部门:市教育局(计财处、德体处、基教处、职成教处、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教育技术中心)、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实施教卫协同行动,发挥联防联控效能。
建立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视力健康防控协同机制,定期召开防控工作协调会议,共同制定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政策和措施,依职责组织实施。教育、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近视综合防控专业培训,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科学研究,提高科学防治的指导能力。采取培训、引进和学校卫生工作托管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全市各幼儿园、中小学每校或每千人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1人,建设一支眼科医疗机构支持、健康卫生专家引领、校医和健康教师相对专业的学校近视防控工作队伍,提升综合防控的质量和专业化水平。[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德体处、计财处、人事处)、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八)实施家庭爱眼护眼行动,提高监护人意识。
家庭在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防护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教育系统充分用好各级家长学校这一载体,通过家长会、专题讲座、开放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爱眼护眼宣传和指导;市家长学校总校将爱眼护眼相关常识编入《家庭教育100问》。各级妇联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家庭教育学会、村(社区)家长学校等开展各类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庭的近视防控意识。0—6岁是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要促使家长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改变“重治轻防”观念,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引导家长和学校共同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用眼行为和读写姿势,保障孩子睡眠和营养,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增加孩子在家时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时间,帮助和支持孩子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增强体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教科所、德体处、基教处、计财处、教育技术中心)、市妇联)]
(九)实施近视矫正工作规范行动,加强市场监管。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联合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严禁虚假、夸大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眼镜镜片、镜架等眼镜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涉及眼镜和眼镜片计量、标准化、认证、质量违法行为以及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严格眼视光医疗器械的注册审评审批,规范产品适用范围及禁忌症。要加强对眼视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眼视光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要加强科普宣传,帮助家长和学生科学认知近视矫正行为,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切实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宣传处)、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新闻出版局]
(十)实施全民动员参与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爱眼护眼行动要真正落地见效,必须全面动员、全民参与。要从健康教育入手,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发动学校、家庭、学生及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发挥共青团组织全覆盖的优势,在学校、家庭、街道社区等各领域开展近视防控“网格化”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意识。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移动传媒、网络等传播手段,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的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结合“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教育、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以及6月6日“全国爱眼日”等平台、载体、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近视防控宣传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推广拱墅区《护眼三字歌》。学校要利用各类宣传教育阵地以及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重视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和专职“护眼师”,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班级要增设视力健康委员,鼓励同学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纠正、互相提醒,提高全体学生主动参与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以学生总体近视率和阶段性视力下降幅度为参照标准,纳入学校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指标,纳入学生和班集体评优评先活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宣传处、德体处、基教处、人事处、团工委、基教研究室)、市卫健委、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广旅游局、团市委]
三、工作进度
1.调研启动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3月)。根据《浙江省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方案》,组织杭州市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并形成数据。开展全市学生近视防控工作调查研究,制定杭州市少年儿童爱眼护眼三年行动计划,指导上城区、滨江区做好试点区启动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实施推进阶段(2019年4月—2019年9月)。出台杭州市级层面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19年全市第一次学生近视普查、汇总和上报工作,建立全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成责任书的逐级签署,推动杭州市近视防控“十大行动”落地实施,指导各地(校)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近视防控工作。
3.小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月)。发挥好上城区、滨江区两个国家试点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及时总结各地各校开展学生近视防控工作典型经验和试点成果,为推进学生近视防控提供更多“杭州素材”“杭州样板”。启动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遴选建设,组织开展对区、县(市)的总体近视率达标情况年度考核工作。
4.自查督查阶段(2020年2月—5月)。各地(校)深入开展阶段性近视防控工作自查自纠,对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围绕工作是否落实、标准是否达到、保障是否到位、要素是否齐全等方面,既要做好“对表”“对标”工作,又要善于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卫生疾控等部门成立工作组,适时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并通报结果。
5.常态化推进阶段(2020年6月以后)。进一步健全市、区(县、市)两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落细落实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督促检查等事项。细化各层级评价标准,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教师和班级考核考评体系,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共青团杭州市委、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杭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区、县(市)配套成立相应协调机构,全面推进本区域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我市上城区、滨江区作为近视防控试点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及进总结和推广有效的经验做法,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各校建立由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学生视力监督委员和志愿者)等组成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部门协同。
市教育局:指导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推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施配备。
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完善由市、区县(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近视防控体系,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近视防控站点。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确保每个区县(市)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建立网络健全、信息共享、评价体系科学的监测信息化平台。建立视力档案,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要求,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会同教育部门组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家出台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基础上,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教学环境卫生及学生学习用品用具方面的地方标准,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等环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市体育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相关体育社团组织(协会)、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市财政局: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指导区、县(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必要的近视防控经费。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落实省有关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做好评审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完善少年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努力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治疗综合防控的保障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学校、家庭及其他公共教育场所的灯光、黑板等教育设备配置指导。
市新闻出版局:充分发挥书籍、报刊、网络出版等作用,持续宣传近视防控知识。督促网游企业完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共青团杭州市委: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开展近视防控“网格化”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意识。
市妇女联合会:围绕近视防控组织开展家庭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妇联在家庭健康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三)加强考评督政。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国务院授权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教育督导,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完成好健康浙江相关指标考核;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与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保证财政经费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必要支持,落实好近视防控工作经费。要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强化执行,狠抓落实。
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参照国家和省有关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在全市2019年第一次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的基础上,从2019年起,每年开展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指标。对年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优秀的区、县(市)予以表彰,对未实现年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目标的区、县(市)进行通报、约谈。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监测、考核纳入体质健康考评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区、县(市)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各区、县(市)可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意见。
附件 :护眼三字歌
小少年,志气高;防近视,有妙招;
眼离书,一尺间;手离笔,一寸长;
胸离桌,一拳宽;三个一,要记牢。
学校里,多运动;眼保操,手放好;
课间休,毋久坐;勤洗手,少搓眼;
课堂中,不趴伏;背挺直,不歪倒。
光线暗,莫看书;久用眼,需远眺;
写作业,时莫长;临睡前,热敷眼;
玩游戏,不沉迷;保视力,最重要。
亲自然,多户外;均饮食,重营养;
兴趣班,要适量;减负担,睡得好;
三字歌,一起学;防近视,趁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