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服务区(学区)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19-04-11 15:39  浏览次数:

  2019年新安江街道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新安江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7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58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1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安江街道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新安江街道7所小学共计划招生28个班1240人,其中月亮湾小学招收4个班级160人,其他小学各招收4个班级180人。

  新安江街道3所初中共计划招生24个班1080人,每所初中招收8个班级360人。

  二、学区划分

  具体见2019年新安江街道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图.rar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并符合新安江街道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小学生源分类

  按新生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下同)、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住宅房产(100%产权,不含商住及其他用途的房产,以建德市不动产管理中心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为依据,下同)、《浙江省居住证》(公安部门签发的新安江街道范围内有效IC卡式居住证,下同)、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新安江街道范围内单位缴纳清单为依据)或营业执照(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注册地址为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的为依据)等情况分为A、B、C、D类。其中:户籍、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取得时间须为2019年4月30日前,社保、营业执照截至2019年4月30日须满一年且无中断。

  A类: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新安江街道范围内。

  B类:新生户籍在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新安江街道范围内无房产。

  C类:新生户籍不在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房产在新安江街道范围内。

  D类: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不在新安江街道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新安江街道范围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新安江街道范围内营业执照。

  (三)初中生源分类

  一类:新安江街道对应小学毕业生。

  新安江一中对应明珠小学、新安江二小毕业生;

  新安江二中对应新安江一小、新安江三小、月亮湾小学毕业生;

  新安江三中对应实验小学、明镜小学毕业生。

  二类:因户籍或房产地址更改且符合条件(参照小学ABC类)的新安江街道非对应小学毕业生。

  三类:符合条件(参照小学招生类别)的非新安江街道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一)小学网络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时间和方法: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

  家长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记入学信息和完成报名。

  2.现场信息核验时间及方法

  A、B类:6月22日8:00~16:0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和孩子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A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

  B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

  C类:6月23日8:00~16:0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和孩子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C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或《浙江省居住证》。

  D类:7月6日8:00~16:0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营业执照)到新安江三中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注:学区过渡区块的老住户(指户籍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取得时间在2018年2月14日前)可选择学区调整前后的一所小学进行现场信息核验。若新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簿内,请带上新生出生证或防疫接种卡。

  关于提供房产材料具体说明: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原件。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当前住房属拆迁房、安置房等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并提供2019年5月份前家庭电费、水费支出清单各1份,电费、水费清单户主须为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下同),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二)初中现场报名办法

  1.一类:新安江街道7所小学组织学籍调查核实后将毕业生名册(学校、班级、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统一交给相应初中教务处,各小学毕业生于6月30日8:00~11:00到相应初中报到。

  2.二类:新安江街道初中在一类生源招生有余额的情况下,可招收部分二类生源。新生家长持相关材料(户籍簿、不动产权证等)于6月30日13:00~16:00统一到新安江三中相应初中报名点报名。

  3.三类:新安江街道初中在一、二类新生招生有余额的情况下,各初中可参照新安江街道小学招生条件和顺序招收三类生源。招收时,三类生源应先到小学就读所在地初中学校登记并递交相关材料,经所在地初中学校同意后,新安江街道初中方可接收其报名。新安江街道初中接受三类生源的报名时间为:7月5日8:00~16:00。新安江街道各初中审核并汇总报名材料后,报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电子学籍档案迁移。

  (三)其他情况报名办法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也可到建德市培智学校申请就读。盲童、聋童可分别报名申请就读省盲人学校和杭州文汇学校(原杭州市聋人学校)。

  2.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儿童入学(包括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华人华侨子女等),登录系统网络报名后,还须在5月13日前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录取及调配办法

  (一)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不得跨学区招收学生。

  (二)学校招生录取规则

  1.小学招生顺序。按相关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后的新生户籍以及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居住证等材料取得时间分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

类别

批次

具体说明

排序原则

A

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住户一致)

先按新生落户时间,再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在建德市不动产管理中心的登记时间排序

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一致(住户不一致)

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在建德市不动产管理中心的登记时间排序

B


按新生户籍地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新安江街道范围内无房产

新生本人落户时间排序

C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在建德市不动产管理中心的登记时间或拆迁协议签订时间排序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购房合同

按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排序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按《浙江省居住证》签发日期排序

D


根据各小学学区ABC类录取后余额情况进行调配

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父母亲均缴纳的以缴纳时间长的一方为准)或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排序

  各类别(批次)超计划生源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录取情况在本街道或就近街道尚有招生余额的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招生顺序。按一类→二类→三类的先后顺序录取。其中,在一类生源招收有余额的情况下才允许招收二类、三类生源。同一类生源招生顺序可参照小学招生顺序执行。

  (三)录取通知

  小学ABC类生源报名信息经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信息比对审核后,由学校公示,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C类涉及调剂的生源如不愿意到被安排学校入学的,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D类生源报名材料经市教育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审核后,根据各小学ABC类生源报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新安江街道小学招生名额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洋溪、更楼等地小学入学,由调剂学校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如D类报名人数超过新安江、洋溪、更楼学校招生计划数,无法安排入学的或对于调剂安排不接受的,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小学录取通知时间:

  A类第一批次:6月29日;

  A类第二批次、B类、C类:7月15日左右;

  D类:7月25日左右。

  初中一类生源报名当场发放录取通知书,二类、三类生源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7月15日左右由学校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

  本细则解释权归建德市教育局。

  招生咨询电话:建德市实验小学    0571-58312136

  建德市明珠小学    0571-64759211

  建德市明镜小学    0571-58313266

  建德市新安江一小  0571-64115511

  建德市新安江二小  0571-58305065

  建德市新安江三小  0571-58312550

  建德市月亮湾小学  0571-64177381

  建德市新安江一中  0571-58305017

  建德市新安江二中  0571-58317225

  建德市新安江三中  0571-58307504

  建德市教育局      0571-64721043

2019年建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服务区(学区)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19-04-11 15:39  浏览次数:

  2019年新安江街道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新安江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7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58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1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安江街道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新安江街道7所小学共计划招生28个班1240人,其中月亮湾小学招收4个班级160人,其他小学各招收4个班级180人。

  新安江街道3所初中共计划招生24个班1080人,每所初中招收8个班级360人。

  二、学区划分

  具体见2019年新安江街道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图.rar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并符合新安江街道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小学生源分类

  按新生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下同)、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住宅房产(100%产权,不含商住及其他用途的房产,以建德市不动产管理中心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为依据,下同)、《浙江省居住证》(公安部门签发的新安江街道范围内有效IC卡式居住证,下同)、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新安江街道范围内单位缴纳清单为依据)或营业执照(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注册地址为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的为依据)等情况分为A、B、C、D类。其中:户籍、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取得时间须为2019年4月30日前,社保、营业执照截至2019年4月30日须满一年且无中断。

  A类: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新安江街道范围内。

  B类:新生户籍在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新安江街道范围内无房产。

  C类:新生户籍不在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房产在新安江街道范围内。

  D类: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不在新安江街道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新安江街道范围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新安江街道范围内营业执照。

  (三)初中生源分类

  一类:新安江街道对应小学毕业生。

  新安江一中对应明珠小学、新安江二小毕业生;

  新安江二中对应新安江一小、新安江三小、月亮湾小学毕业生;

  新安江三中对应实验小学、明镜小学毕业生。

  二类:因户籍或房产地址更改且符合条件(参照小学ABC类)的新安江街道非对应小学毕业生。

  三类:符合条件(参照小学招生类别)的非新安江街道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一)小学网络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时间和方法: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

  家长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记入学信息和完成报名。

  2.现场信息核验时间及方法

  A、B类:6月22日8:00~16:0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和孩子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A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

  B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

  C类:6月23日8:00~16:0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和孩子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C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或《浙江省居住证》。

  D类:7月6日8:00~16:0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营业执照)到新安江三中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注:学区过渡区块的老住户(指户籍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取得时间在2018年2月14日前)可选择学区调整前后的一所小学进行现场信息核验。若新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簿内,请带上新生出生证或防疫接种卡。

  关于提供房产材料具体说明: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原件。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当前住房属拆迁房、安置房等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并提供2019年5月份前家庭电费、水费支出清单各1份,电费、水费清单户主须为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下同),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二)初中现场报名办法

  1.一类:新安江街道7所小学组织学籍调查核实后将毕业生名册(学校、班级、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统一交给相应初中教务处,各小学毕业生于6月30日8:00~11:00到相应初中报到。

  2.二类:新安江街道初中在一类生源招生有余额的情况下,可招收部分二类生源。新生家长持相关材料(户籍簿、不动产权证等)于6月30日13:00~16:00统一到新安江三中相应初中报名点报名。

  3.三类:新安江街道初中在一、二类新生招生有余额的情况下,各初中可参照新安江街道小学招生条件和顺序招收三类生源。招收时,三类生源应先到小学就读所在地初中学校登记并递交相关材料,经所在地初中学校同意后,新安江街道初中方可接收其报名。新安江街道初中接受三类生源的报名时间为:7月5日8:00~16:00。新安江街道各初中审核并汇总报名材料后,报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电子学籍档案迁移。

  (三)其他情况报名办法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也可到建德市培智学校申请就读。盲童、聋童可分别报名申请就读省盲人学校和杭州文汇学校(原杭州市聋人学校)。

  2.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儿童入学(包括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华人华侨子女等),登录系统网络报名后,还须在5月13日前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录取及调配办法

  (一)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不得跨学区招收学生。

  (二)学校招生录取规则

  1.小学招生顺序。按相关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后的新生户籍以及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居住证等材料取得时间分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

类别

批次

具体说明

排序原则

A

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住户一致)

先按新生落户时间,再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在建德市不动产管理中心的登记时间排序

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一致(住户不一致)

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在建德市不动产管理中心的登记时间排序

B


按新生户籍地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新安江街道范围内无房产

新生本人落户时间排序

C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在建德市不动产管理中心的登记时间或拆迁协议签订时间排序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新安江街道范围内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购房合同

按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排序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按《浙江省居住证》签发日期排序

D


根据各小学学区ABC类录取后余额情况进行调配

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父母亲均缴纳的以缴纳时间长的一方为准)或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排序

  各类别(批次)超计划生源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录取情况在本街道或就近街道尚有招生余额的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招生顺序。按一类→二类→三类的先后顺序录取。其中,在一类生源招收有余额的情况下才允许招收二类、三类生源。同一类生源招生顺序可参照小学招生顺序执行。

  (三)录取通知

  小学ABC类生源报名信息经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信息比对审核后,由学校公示,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C类涉及调剂的生源如不愿意到被安排学校入学的,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D类生源报名材料经市教育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审核后,根据各小学ABC类生源报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新安江街道小学招生名额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洋溪、更楼等地小学入学,由调剂学校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如D类报名人数超过新安江、洋溪、更楼学校招生计划数,无法安排入学的或对于调剂安排不接受的,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小学录取通知时间:

  A类第一批次:6月29日;

  A类第二批次、B类、C类:7月15日左右;

  D类:7月25日左右。

  初中一类生源报名当场发放录取通知书,二类、三类生源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7月15日左右由学校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

  本细则解释权归建德市教育局。

  招生咨询电话:建德市实验小学    0571-58312136

  建德市明珠小学    0571-64759211

  建德市明镜小学    0571-58313266

  建德市新安江一小  0571-64115511

  建德市新安江二小  0571-58305065

  建德市新安江三小  0571-58312550

  建德市月亮湾小学  0571-64177381

  建德市新安江一中  0571-58305017

  建德市新安江二中  0571-58317225

  建德市新安江三中  0571-58307504

  建德市教育局      0571-6472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