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基〔2019〕162号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19-06-17 14:5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钱塘新区教卫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2018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结束工作、暑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校本学期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19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至2020年1月17日结束,1月18日起放寒假。2019学年第二学期,2020年2月9日学生报到注册。
    2019年秋假原则上为期3天,一般安排在11月份,也可结合国庆长假时间安排,具体要求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寒假及秋假时间安排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1〕89号)执行。
    二、学期结束阶段和暑假工作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的组织安排,学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总结评比等工作。要及时与家长、社区联系,通报学校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安排,取得家长和社区的支持配合。
    2.切实做好毕业生和新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高中学校要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升学指导和就业推荐;各校要做好新生报到及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3.组织好教师师德教育及学习培训工作。各地各校要利用暑期教师集中培训时间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争做“四有”好教师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活动和上岗培训,引导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四有”好教师。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教育,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查处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行为和有偿家教行为。
  4.严格执行减负工作要求。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取消一切形式的集体文化补课的规定,不得组织任何年级(包括新高三年级)学生进行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严禁出租、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可在假期合理安排累计不超过3天的学校回校日活动,但不得连续安排,不得组织补课或考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减负的工作要求,成立督查组,加强对所属学校暑期违规补课等行为的督查,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追责,并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5.妥善安排好相关师生的假期休息和有关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所聘外籍教师的假期管理,要规范组织暑期友好学校访问团组,做好行前教育,加强防范意识,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安全教育及假期参加实习学生的管理。各中小学可利用暑假组织教师做好家访工作,并关心外地留杭单身教师的假期生活。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和萧山区第三高级中学要精心安排和组织好新疆班学生假期往返及新生接收等各项工作。
  6.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开展好“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通过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全面展现学生的学习成果与风采;组织好垃圾分类、“五水共治”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好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第二课堂”、研学旅行、“品味书香、诵读经典”读书征文等活动;布置好学生体育锻炼、视力保护等工作;教育学生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
  7.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暑假前,各校要集中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法制教育,认真部署开展“平安暑假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师生注意暑假期间的交通、消防和食品安全,以及预防溺水等各类人身意外伤害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提醒并督促家长落实好校外安全监管责任。要确保学校网站、公众号的运行安全,管理好校园电子屏。要针对暑期网络诈骗活动规律和特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家长的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暑假做好校舍、教育教学和安全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升级完善工作。放假和开学前,要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突出校车和消防安全、危化物品管理、基建安全、防汛防台、校园安防和巡查、各类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值班应急等工作重点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要积极做好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向社区(村)居民和学生开放工作,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暑假场地开放时间。要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制度,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发生重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直属学校暑假值班安排表请于7月4日前报我局校安处。
  8.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校要提前制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学生报到缴费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下学期开学初,我局将对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进行开学工作调研。
  9.暑假我局组织的有关活动将另行通知,请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关于做好2018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基〔2019〕162号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19-06-17 14:5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钱塘新区教卫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2018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结束工作、暑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校本学期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19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至2020年1月17日结束,1月18日起放寒假。2019学年第二学期,2020年2月9日学生报到注册。
    2019年秋假原则上为期3天,一般安排在11月份,也可结合国庆长假时间安排,具体要求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寒假及秋假时间安排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1〕89号)执行。
    二、学期结束阶段和暑假工作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的组织安排,学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总结评比等工作。要及时与家长、社区联系,通报学校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安排,取得家长和社区的支持配合。
    2.切实做好毕业生和新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高中学校要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升学指导和就业推荐;各校要做好新生报到及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3.组织好教师师德教育及学习培训工作。各地各校要利用暑期教师集中培训时间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争做“四有”好教师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活动和上岗培训,引导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四有”好教师。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教育,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查处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行为和有偿家教行为。
  4.严格执行减负工作要求。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取消一切形式的集体文化补课的规定,不得组织任何年级(包括新高三年级)学生进行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严禁出租、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可在假期合理安排累计不超过3天的学校回校日活动,但不得连续安排,不得组织补课或考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减负的工作要求,成立督查组,加强对所属学校暑期违规补课等行为的督查,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追责,并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5.妥善安排好相关师生的假期休息和有关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所聘外籍教师的假期管理,要规范组织暑期友好学校访问团组,做好行前教育,加强防范意识,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安全教育及假期参加实习学生的管理。各中小学可利用暑假组织教师做好家访工作,并关心外地留杭单身教师的假期生活。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和萧山区第三高级中学要精心安排和组织好新疆班学生假期往返及新生接收等各项工作。
  6.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开展好“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通过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全面展现学生的学习成果与风采;组织好垃圾分类、“五水共治”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好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第二课堂”、研学旅行、“品味书香、诵读经典”读书征文等活动;布置好学生体育锻炼、视力保护等工作;教育学生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
  7.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暑假前,各校要集中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法制教育,认真部署开展“平安暑假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师生注意暑假期间的交通、消防和食品安全,以及预防溺水等各类人身意外伤害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提醒并督促家长落实好校外安全监管责任。要确保学校网站、公众号的运行安全,管理好校园电子屏。要针对暑期网络诈骗活动规律和特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家长的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暑假做好校舍、教育教学和安全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升级完善工作。放假和开学前,要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突出校车和消防安全、危化物品管理、基建安全、防汛防台、校园安防和巡查、各类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值班应急等工作重点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要积极做好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向社区(村)居民和学生开放工作,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暑假场地开放时间。要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制度,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发生重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直属学校暑假值班安排表请于7月4日前报我局校安处。
  8.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校要提前制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学生报到缴费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下学期开学初,我局将对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进行开学工作调研。
  9.暑假我局组织的有关活动将另行通知,请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