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教法规〔2019〕6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AC04-2019-0005
有效性:有效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图解解读: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图文政策解读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和《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依办〔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我局对2019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16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9件,拟修改(暂时保留)的6件,宣布失效的1件,废止的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次清理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现行继续有效(含暂时保留)和新增的规范性文件范围内进行。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30日起施行。
附件:市教育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x
杭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