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督导处  发布日期:2020-12-02 12:31  浏览次数: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二级幼儿园等级评定情况督导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2号)文件下发后,杭州市高度重视、立即拟定下发通知,指导区、县(市)准确、及时、全面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1442个幼儿园园区,2020年全市共660个园区进行自评,占园区总数的45.77%。自评后,14个区、县(市)均开展了督评,共督评555个园区,占园区总数的38.49%。根据自评、督评及其整改情况,市政府教育督导办成立6个督导组实地抽查了全市6个区共29所幼儿园。督导组选择办园行为中的重点问题、普遍性问题进行评估,及时上报被督查幼儿园的复评数据,并形成复评意见书上报市审核,审核全部通过。本轮各级督导全部进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采用网上评估。

二、主要亮点

(一)夯实课程实施,一日保教规范有序。幼儿园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合理,能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各园结合园所特色课程与文化,定期开展多样态教研活动,夯实课程实施。

(二)狠抓安全卫生,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各园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加强健康卫生管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细致及时做好测温、消毒、隔离及报告等工作。

(三)规范内部管理,园务建设稳步持续发展。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园务管理机构,定岗定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有序。招生规范,无入园考试或测查现象。建立家园合作教育机制,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施教。

三、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的个别园区办园园舍产权有待落实和确权

部分区、县(市),如临安、建德、淳安、萧山、桐庐等地个别园区由原小学改建、改造而成,或是乡镇村委集体用地,交付幼儿园管理使用时,其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无法同步交付。有的园区建造时间太久,建筑信息不完整,虽每年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留有备案,但没有具体的消防合格证或年度消防合格证明。

(二)学前教育资源不够充分均衡

因“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城区、县(市)城镇中符合入园条件的生源持续增长,各区、县(市)均存在区域内资源局部紧张情况,部分幼儿园扩充班级数、班额数,专用教室被占用,生均面积渐显不足。

(三)保教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幼儿园保育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总体不够高。部分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炊事人员、安保人员配比不够,未根据幼儿数的增加及时增加到位。

(四)公办、民办园存在一定差距

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数据显示,大部分民办园分值低于公办园,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方面,较公办园薄弱些,存在一定差距。

四、整改举措

(一)加强沟通协商,加快解决幼儿园确权和补证工作

各地应突出教育战略地位,贯彻“两个大计”,实施“三个教育优先”,全方位保障教育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切实解决老旧房屋的消防验收合格证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各地教育局、房产公司共同协商加快解决幼儿园园舍确权工作。

(二)优化布局结构,扩充资源,完善区域统筹调配

各区、县(市)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城中村改拆建、新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契机,优化局部幼儿园布局规划,通过新建、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进一步扩充优质学前资源。提早制定、发布学前教育入学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区域内服务区的统筹调配机制,进一步控制班额、学额。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高端的民办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

(三)加大经费投入,加足配备,提升保教队伍水平

完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根据学额的增加相应增加在编教师数。提升大专及以上学历保育员比例,适时增加专职炊事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配备,通过公开招聘、鼓励学历进修等方式提升教职工配备结构和整体水平,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不断优化幼儿园保教人员培养培训机制。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严格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引领,提升民办园办园质量

进一步完善民办园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扎实落地民办园属地管理责任。基于“奖优促强、分类补助”原则,完善民办园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发挥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加大“办好园”的保障。制定民办幼儿园重大事故处理机制,落实民办幼儿园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把牢审批、年检、分等定级等环节,通过目标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和课程管理等规范民办园的办园行为。充分发挥公办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一日观摩活动、园长经验交流等形式,支持民办园做优做强。

杭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2020年杭州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督导处  发布日期:2020-12-02 12:31  浏览次数: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二级幼儿园等级评定情况督导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2号)文件下发后,杭州市高度重视、立即拟定下发通知,指导区、县(市)准确、及时、全面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1442个幼儿园园区,2020年全市共660个园区进行自评,占园区总数的45.77%。自评后,14个区、县(市)均开展了督评,共督评555个园区,占园区总数的38.49%。根据自评、督评及其整改情况,市政府教育督导办成立6个督导组实地抽查了全市6个区共29所幼儿园。督导组选择办园行为中的重点问题、普遍性问题进行评估,及时上报被督查幼儿园的复评数据,并形成复评意见书上报市审核,审核全部通过。本轮各级督导全部进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采用网上评估。

二、主要亮点

(一)夯实课程实施,一日保教规范有序。幼儿园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合理,能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各园结合园所特色课程与文化,定期开展多样态教研活动,夯实课程实施。

(二)狠抓安全卫生,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各园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加强健康卫生管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细致及时做好测温、消毒、隔离及报告等工作。

(三)规范内部管理,园务建设稳步持续发展。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园务管理机构,定岗定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有序。招生规范,无入园考试或测查现象。建立家园合作教育机制,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施教。

三、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的个别园区办园园舍产权有待落实和确权

部分区、县(市),如临安、建德、淳安、萧山、桐庐等地个别园区由原小学改建、改造而成,或是乡镇村委集体用地,交付幼儿园管理使用时,其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无法同步交付。有的园区建造时间太久,建筑信息不完整,虽每年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留有备案,但没有具体的消防合格证或年度消防合格证明。

(二)学前教育资源不够充分均衡

因“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城区、县(市)城镇中符合入园条件的生源持续增长,各区、县(市)均存在区域内资源局部紧张情况,部分幼儿园扩充班级数、班额数,专用教室被占用,生均面积渐显不足。

(三)保教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幼儿园保育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总体不够高。部分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炊事人员、安保人员配比不够,未根据幼儿数的增加及时增加到位。

(四)公办、民办园存在一定差距

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数据显示,大部分民办园分值低于公办园,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方面,较公办园薄弱些,存在一定差距。

四、整改举措

(一)加强沟通协商,加快解决幼儿园确权和补证工作

各地应突出教育战略地位,贯彻“两个大计”,实施“三个教育优先”,全方位保障教育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切实解决老旧房屋的消防验收合格证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各地教育局、房产公司共同协商加快解决幼儿园园舍确权工作。

(二)优化布局结构,扩充资源,完善区域统筹调配

各区、县(市)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城中村改拆建、新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契机,优化局部幼儿园布局规划,通过新建、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进一步扩充优质学前资源。提早制定、发布学前教育入学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区域内服务区的统筹调配机制,进一步控制班额、学额。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高端的民办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

(三)加大经费投入,加足配备,提升保教队伍水平

完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根据学额的增加相应增加在编教师数。提升大专及以上学历保育员比例,适时增加专职炊事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配备,通过公开招聘、鼓励学历进修等方式提升教职工配备结构和整体水平,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不断优化幼儿园保教人员培养培训机制。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严格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引领,提升民办园办园质量

进一步完善民办园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扎实落地民办园属地管理责任。基于“奖优促强、分类补助”原则,完善民办园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发挥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加大“办好园”的保障。制定民办幼儿园重大事故处理机制,落实民办幼儿园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把牢审批、年检、分等定级等环节,通过目标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和课程管理等规范民办园的办园行为。充分发挥公办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一日观摩活动、园长经验交流等形式,支持民办园做优做强。

杭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