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教德体卫艺〔2020〕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文广旅游局: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杭教德体卫艺〔2019〕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申报受理、组织审核、定期评估验收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全市凡符合《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1)有关基地、营地基本条件的项目,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
二、推荐名额分配
第二批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荐名额详见《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申报受理基本流程
(一)区、县(市)级推荐
2020年区、县(市)推荐申报市级基地、营地的对象,需满足已获得区、县(市)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认定的前置条件。
1.单位自评申报
申报单位对照《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如实进行自评,准确填写以下表格:
(1)《基地自评表》(见附件4)或《营地自评表》(见附件5),并随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2)《基地申报表》(附件6)或《营地申报表》(附件7)。
2.属地统一受理
(1)申报单位统一向所在地教育部门相关业务处(科)室或便民服务窗口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2)属地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文广旅游部门会审,根据市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在申报表上签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写推荐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
(3)同步提交区、县(市)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认定文件。
上述材料由教育部门汇总后,按要求统一报送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二)市级部门推荐
1.市级部门直属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基地申报表(市级部门直属单位专用表)(见附件 8)或营地申报表(市级部门直属单位专用表)(见附件 9);
(2)相应佐证材料(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2.市级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汇总表(见附件10),汇总下属单位申报材料后,按要求统一报送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第二批市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受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地教育、文广旅游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基地、营地申报受理、推荐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要优化办事流程,按“最多跑一次”要求,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布申报受理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工作流程,方便申报单位联系,接受群众监督。
(二)项目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在属地推荐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在市级复核评定和公示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认定。若发现相关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3年内不予重新受理推荐该项目。
(三)推荐认定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各地教育、文广旅游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基地、营地申报认定的现场踏勘、初审推荐、复核评定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者,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市级直属单位申报的,由其主管部门也按上述程序操作。
(四)纸质申报材料寄送至: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sfzgy@163.com。联系人:柳静,联系电话:86992622。
附件:1.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2. 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3.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荐意见汇总表
4.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自评表
5.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自评表
6.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
7.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申报表
8.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市级部门直属单位专用表)
9.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申报表(市级部门直属单位专用表)
10.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荐意见汇总表(市级部门专用表)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