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杭教德体卫艺〔2020〕5号

来源: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发布日期:2020-06-28 13:4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委、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美好成长”计划实施,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弘扬时代主旋律,讴歌全民抗击疫情的中国精神,同步结合中小学助力亚运会文化宣传,展示我市中小学生青春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相关要求,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青团杭州市委、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决定联合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以“大爱至美·强国圆梦——阳光下成长”为主题,弘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用艺术的形式讲好中国故事,家乡故事,培植民族情怀;将美育融进生活,放眼未来,建立合作、创新、包容的时代精神和世界情怀。有力体现我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丰富的校园文化及多彩的学生生活。

二、参加对象和组别

艺术节分设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普通学校的在读在籍学生;乙组为少年宫、艺校、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综合分团等校外教育机构及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青少年宫正式成立的艺术团(有正式成立文件)的学生,乙组只参加表演类专场比赛,节目参演人数需在5人以上(含5人)。

三、活动安排

本届文化艺术节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和宣传发动(6月—8月)

1.布置2020年全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工作,下发《关于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启动仪式(启动仪式方案及要求另发);

3.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依据《通知》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在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制定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的文化艺术节(周)活动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艺术教育体验展示活动(9月—11月,活动方案另发)

1.各中小学校根据疫情动态,结合防控措施,合理有效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性艺术教育实践展示活动;

2.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举办本地本校文化艺术节(周)及参加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项比赛的优秀节目(作品)选拔、推荐和展演(示)活动,并负责落实疫情防控的具体应急方案;

3.举办杭州市中学生社团文化节(通知另发);

4.举办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参演参评节目(作品)选拔活动(通知另发);

5.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亚运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6.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亚运主题宣传海报设计征集评选活动;

7.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班班有歌声”视频展评活动;

8.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戏剧创意模仿”评比展演活动;

9.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抗疫主题优秀文学作品评比、朗诵活动;

10.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综艺大舞台”暨“现代音乐节”展演展示活动;

11.举办2020年杭州市少年儿童“七艺”展示活动(通知另发)。

第三阶段:市级专场(项)比赛和优秀节目(作品)展演(示)活动(11月—12月,活动方案另发)

1.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表演类专场比赛;

2.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视觉类现场创作比赛;

3.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视觉类优秀作品展览活动(通知另发);

4.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表演类优秀节目展演暨艺术节闭幕式活动(通知另发);

5.举办全市艺术指导教师的专项培训(具体方案另定)。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届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由指导委员会和学生组委会组成。指导委员会由各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学生组委会在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经选拔后产生(名单另行公布)。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文化艺术节的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及比赛的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2.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市教育局总牵头,负责制订全市文化艺术节活动总体方案,落实文化艺术节活动主要经费,协调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活动、比赛、评比表彰等组织工作;市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文化艺术节的媒体发布、活动宣传等;市文广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比赛的艺术指导和文化艺术节启动、闭幕式场馆及经费等专业保障;团市委负责做好学生组委会推荐、选拔工作;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及比赛的策划、宣传,向组委会提交各项活动和比赛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负责文化艺术节的策划、各项活动的宣传推送及相关经费的保障。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和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杭州市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化艺术节和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杭州市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切实将宣传引导、组织实施、活动报道以及开幕式、选拔推荐专项比赛、闭幕式及展演(示)等各阶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指导本地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教育活动,并做好本地区及学校文化艺术节(周)的各项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2.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参与度和普及率,发挥艺术教育引领示范作用。各地各校要紧扣“大爱至美·强国圆梦——阳光下成长”这一主题,结合本届文化艺术节的目标宗旨和具体实施意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设计富有时代特征、内容健康向上、寓教于乐、学生喜爱的艺术教育形式,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和体验艺术活动的魅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高雅的审美情趣,提升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要努力发掘学生的艺术特长,淡化功利色彩,回归教育本原,促进美好成长。

3.认真做好优秀节目(作品)展演(示)和推荐工作。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和直属学校要积极鼓励师生创作、编排形式新颖、内容健康向上、反映当代中小学生校园生活的艺术作品。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节目(作品)质量和表演水平。积极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教育正能量,传递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好形象。在举办好本地本校的文化艺术节(周)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参加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展示、比赛节目(作品)的推荐工作。各地各校要端正教育思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凡有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并视情将责任人员纳入信用“黑名单”。

六、奖项设置

1.为鼓励师生创作新作品(节目),部分比赛项目设创作一、二、三等奖;

2.对获表演类一等奖的组合类(两人及以上)项目,授予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奖;

3.对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组织工作和比赛成绩突出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具体标准为:领导重视,本级(校)文化艺术节(周)活动实施方案完整(包括组织机构、宣传方案、安全预案等),设立活动专项经费;学校艺术教育活动成绩显著,本届文化艺术节活动和比赛学生参与度高,参赛节目(作品)获奖比率相对较高,组织工作有特色和亮点,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弄虚作假事件。

其余各专业艺术项目比赛及艺术教育普及活动评奖办法详见各项目活动方案。

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开展的各项特色艺术活动信息可通过及时上传。各区、县(市)文化艺术节和直属学校的活动方案及总结请分别于8月30日前和11月25日前报送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文艺部107办公室,邮编:310007),联系人:朱德君,电子稿报送,邮箱:398979964@qq.com,联系电话:88690191。

七、活动经费

1.全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和比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共同承担。

2.各区、县(市)和学校文化艺术节(周)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学校)自行承担。


附件: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附件: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陈国妹(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沈建平(杭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主 任:刘  婷(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一级调研员)

          蒋  锋(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陆小龙(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孙陆炜(共青团杭州市委副书记)

          张云雷(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乔小燕(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委    员:朱一斌(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公民道德建设处处长)

          孙叶方(杭州市教育局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处长)

          孔永国(杭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冯  毅(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艺术处处长)

          张  丹(杭州市教育局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副处长)

          叶景明(共青团杭州市委学校与权益部副部长)

          徐  洪(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卓  越(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副总裁)

办 公 室主任:孙叶方(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  丹(兼)、徐  洪(兼)

办公室成  员:鲁  辉、高甬春、朱德君、黄  健、刘  骁、董旭雯、邓宪宏、王晨程、陈  明、陈方方、李  方、尹丹红、董  霞、杨  刚、陈  圆

关于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杭教德体卫艺〔2020〕5号

来源: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发布日期:2020-06-28 13:4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委、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美好成长”计划实施,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弘扬时代主旋律,讴歌全民抗击疫情的中国精神,同步结合中小学助力亚运会文化宣传,展示我市中小学生青春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相关要求,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青团杭州市委、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决定联合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以“大爱至美·强国圆梦——阳光下成长”为主题,弘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用艺术的形式讲好中国故事,家乡故事,培植民族情怀;将美育融进生活,放眼未来,建立合作、创新、包容的时代精神和世界情怀。有力体现我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丰富的校园文化及多彩的学生生活。

二、参加对象和组别

艺术节分设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普通学校的在读在籍学生;乙组为少年宫、艺校、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综合分团等校外教育机构及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青少年宫正式成立的艺术团(有正式成立文件)的学生,乙组只参加表演类专场比赛,节目参演人数需在5人以上(含5人)。

三、活动安排

本届文化艺术节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和宣传发动(6月—8月)

1.布置2020年全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工作,下发《关于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启动仪式(启动仪式方案及要求另发);

3.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依据《通知》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在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制定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的文化艺术节(周)活动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艺术教育体验展示活动(9月—11月,活动方案另发)

1.各中小学校根据疫情动态,结合防控措施,合理有效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性艺术教育实践展示活动;

2.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举办本地本校文化艺术节(周)及参加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项比赛的优秀节目(作品)选拔、推荐和展演(示)活动,并负责落实疫情防控的具体应急方案;

3.举办杭州市中学生社团文化节(通知另发);

4.举办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参演参评节目(作品)选拔活动(通知另发);

5.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亚运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6.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亚运主题宣传海报设计征集评选活动;

7.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班班有歌声”视频展评活动;

8.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戏剧创意模仿”评比展演活动;

9.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抗疫主题优秀文学作品评比、朗诵活动;

10.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综艺大舞台”暨“现代音乐节”展演展示活动;

11.举办2020年杭州市少年儿童“七艺”展示活动(通知另发)。

第三阶段:市级专场(项)比赛和优秀节目(作品)展演(示)活动(11月—12月,活动方案另发)

1.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表演类专场比赛;

2.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视觉类现场创作比赛;

3.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视觉类优秀作品展览活动(通知另发);

4.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表演类优秀节目展演暨艺术节闭幕式活动(通知另发);

5.举办全市艺术指导教师的专项培训(具体方案另定)。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届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由指导委员会和学生组委会组成。指导委员会由各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学生组委会在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经选拔后产生(名单另行公布)。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文化艺术节的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及比赛的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2.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市教育局总牵头,负责制订全市文化艺术节活动总体方案,落实文化艺术节活动主要经费,协调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活动、比赛、评比表彰等组织工作;市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文化艺术节的媒体发布、活动宣传等;市文广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比赛的艺术指导和文化艺术节启动、闭幕式场馆及经费等专业保障;团市委负责做好学生组委会推荐、选拔工作;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及比赛的策划、宣传,向组委会提交各项活动和比赛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负责文化艺术节的策划、各项活动的宣传推送及相关经费的保障。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和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杭州市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化艺术节和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杭州市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切实将宣传引导、组织实施、活动报道以及开幕式、选拔推荐专项比赛、闭幕式及展演(示)等各阶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指导本地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教育活动,并做好本地区及学校文化艺术节(周)的各项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2.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参与度和普及率,发挥艺术教育引领示范作用。各地各校要紧扣“大爱至美·强国圆梦——阳光下成长”这一主题,结合本届文化艺术节的目标宗旨和具体实施意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设计富有时代特征、内容健康向上、寓教于乐、学生喜爱的艺术教育形式,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和体验艺术活动的魅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高雅的审美情趣,提升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要努力发掘学生的艺术特长,淡化功利色彩,回归教育本原,促进美好成长。

3.认真做好优秀节目(作品)展演(示)和推荐工作。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和直属学校要积极鼓励师生创作、编排形式新颖、内容健康向上、反映当代中小学生校园生活的艺术作品。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节目(作品)质量和表演水平。积极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教育正能量,传递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好形象。在举办好本地本校的文化艺术节(周)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参加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展示、比赛节目(作品)的推荐工作。各地各校要端正教育思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凡有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并视情将责任人员纳入信用“黑名单”。

六、奖项设置

1.为鼓励师生创作新作品(节目),部分比赛项目设创作一、二、三等奖;

2.对获表演类一等奖的组合类(两人及以上)项目,授予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奖;

3.对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组织工作和比赛成绩突出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具体标准为:领导重视,本级(校)文化艺术节(周)活动实施方案完整(包括组织机构、宣传方案、安全预案等),设立活动专项经费;学校艺术教育活动成绩显著,本届文化艺术节活动和比赛学生参与度高,参赛节目(作品)获奖比率相对较高,组织工作有特色和亮点,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弄虚作假事件。

其余各专业艺术项目比赛及艺术教育普及活动评奖办法详见各项目活动方案。

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开展的各项特色艺术活动信息可通过及时上传。各区、县(市)文化艺术节和直属学校的活动方案及总结请分别于8月30日前和11月25日前报送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文艺部107办公室,邮编:310007),联系人:朱德君,电子稿报送,邮箱:398979964@qq.com,联系电话:88690191。

七、活动经费

1.全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和比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共同承担。

2.各区、县(市)和学校文化艺术节(周)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学校)自行承担。


附件: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附件:杭州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陈国妹(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沈建平(杭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主 任:刘  婷(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一级调研员)

          蒋  锋(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陆小龙(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孙陆炜(共青团杭州市委副书记)

          张云雷(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乔小燕(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委    员:朱一斌(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公民道德建设处处长)

          孙叶方(杭州市教育局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处长)

          孔永国(杭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冯  毅(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艺术处处长)

          张  丹(杭州市教育局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副处长)

          叶景明(共青团杭州市委学校与权益部副部长)

          徐  洪(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卓  越(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副总裁)

办 公 室主任:孙叶方(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  丹(兼)、徐  洪(兼)

办公室成  员:鲁  辉、高甬春、朱德君、黄  健、刘  骁、董旭雯、邓宪宏、王晨程、陈  明、陈方方、李  方、尹丹红、董  霞、杨  刚、陈  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