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郑扬等24人具有初级职称的通知
发文字号:杭教职称〔2021〕1号
各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4号)精神,经审定,郑扬等24人符合初定、认定初级职称条件,具有初级职称,其中:助理讲师17人、助理实验师2人、研究实习员5人。具体名单如下:
一、助理讲师(17人)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郑 扬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何晓微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魏艳丽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张雪楠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赵安娜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金 锐
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 王雅欣
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 郑雅坤
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 董阳春
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 蔡利平
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 李 熹
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 武 媚
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 刘晶晶
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 李惠安
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 徐冰如
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 郭雨然
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 吕金凤
二、助理实验师(2人)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陈正豪
杭州第二中学钱江学校 徐超奕
三、研究实习员(5人)
浙江省杭州学军中军 何俊君
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 孙梦迪
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 章苑铮
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吉希希
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杨诗煜
上述人员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杭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