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杭州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名单的通知

杭教办基〔2021〕139号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1-12-29 18:5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共建共享市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9〕93号)精神,加快全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进一步推动我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对全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进行了重新确认。现将新一轮杭州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今后工作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开展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工作,积极尝试建设互助共同体新模式,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互助机制,推进城乡教育新发展。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的规范管理。跨区、县(市)结对的城乡互助共同体由核心幼儿园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常规管理、考核评估。签约幼儿园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和鼓励更多幼儿园参与城乡互助共同体活动,推动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让更多适龄儿童在家门口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目标。

三、新签约的城乡互助共同体以及协议到期的幼儿园要及时签订或续签幼儿园互助协议。签约工作由核心幼儿园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附件:杭州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名单.docx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关于公布2021年杭州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名单的通知

杭教办基〔2021〕139号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1-12-29 18:5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共建共享市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9〕93号)精神,加快全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进一步推动我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对全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进行了重新确认。现将新一轮杭州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今后工作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开展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工作,积极尝试建设互助共同体新模式,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互助机制,推进城乡教育新发展。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的规范管理。跨区、县(市)结对的城乡互助共同体由核心幼儿园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常规管理、考核评估。签约幼儿园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和鼓励更多幼儿园参与城乡互助共同体活动,推动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让更多适龄儿童在家门口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目标。

三、新签约的城乡互助共同体以及协议到期的幼儿园要及时签订或续签幼儿园互助协议。签约工作由核心幼儿园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附件:杭州市幼儿园城乡互助共同体名单.docx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