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杭教法规〔2021〕1号

来源:市教育局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1-03-02 16:24  浏览次数: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杭州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各项工作,深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加快形成高水平教育治理体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职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

一是扎实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87所,新增学位7.98万个;新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装空调教室11987个,城镇公办学校教室空调覆盖率实现100%,农村覆盖率达到95.9%;新建老年大学(学堂)15所;新增省一级幼儿园30所、省二级幼儿园105所。

二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电脑派位录取等政策刚性要求,全面实施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推动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三是有力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事项迭代升级,完成35个事项接入政府服务2.0平台,增加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6个。深化“一件事”改革,推进“公民上学一件事”提质扩面,实现部分试点区域入学“跑零次”,牵头推进“面向中小学生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办一件事”,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建成教育大数据中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预警系统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系统2个省级示范建设项目,有力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制定公布《杭州市教育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改造升级局综合办公平台,全周期全要素记录重大决策过程,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电子化管理与有效利用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意见采纳率100%。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出台法律法规,4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内部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全年审查机关合同72份,涉及金额736万余元,有效预防合同纠纷。

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聘请法律顾问3人、公职律师1人。加强履职平台建设,促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信访处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市教育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736宗,予以许可2734宗;行政检查总数为301次;行政给付总数为32053次,给付总金额 10654.97万元;行政确认总数为684次。会同市场监管、民政、消防救援等部门印发2020年杭州市教育培训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52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290家教育咨询、教育服务、教育科技类企业进行抽查。

二是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率先全省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规范性文件,开发培训机构智能监管平台,首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并将结果应用于双随机抽查,进一步深化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组织2名人员参考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积极对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2项教育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衔接工作。积极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认真落实月报制度。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公开面向社会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5名,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参与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法治政府考核评议、开学工作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执法案卷评查1次,推动教育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四)深化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分工,确保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充分挖掘微信公众号、网站、内部刊物和外立面、电子屏、宣传栏等部门、学校自有宣传资源,打造立体化法治宣传阵地。完成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积极谋划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局机关全年组织集中学法10次,机关公务员全部通过2020年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二是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齐开足法治知识课,用好《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等国家课程教材和《最忆杭州》《法治杭州》等地方课程教材,加强法治知识课教研活动,遴选18名中小学一线法治课教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推动法治教育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宪法与民法典宣传教育,推动20多万名中小学生参加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线学习宪法,组织参加杭州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艺术评展等活动,4部作品在浙江省“民法典与我”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中获奖。

三是加强教育领域社会信用建设,扎实开展考试作弊、论文造假专项治理,定期向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教育领域信用信息,加强在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审批、各类贷学金助学金审核发放、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等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强化行政调解功能,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认真依法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未发生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实践看,有时还存在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割裂开来的现象。从更高站位看,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行政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数、教师数不断增加,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及从业人员数量众多,导致教育行政监管任务日益加重。

三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在培育法律意识、塑造健全人格、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等方面,仍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委会2次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20年杭州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计划》。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教育业绩考核指标,督促区(县、市)教育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全年多次深入学校调研指导依法治校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落实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4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党内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运用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执行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做好重大执法决定、信息公开、信访答复、行政机关合同等的法制审核,推动法治工作融入业务工作。

三是深化依法治教。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修订颁布情况,继续做好《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相关调研、论证等立法工作。出台我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行政执法。开展第九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四是优化法治教育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以案释法”。推进青少年“精准普法”,丰富法治教育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普法的针对性、趣味性、互动性。

五是推进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聚焦“智能感知、主动服务、精准管理、科学决策、立体监督、高效协同”,实现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上迭代升级,打造“学在浙江”杭州样板。

六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活力。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民办学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杭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杭教法规〔2021〕1号

来源:市教育局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1-03-02 16:24  浏览次数: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杭州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各项工作,深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加快形成高水平教育治理体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职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

一是扎实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87所,新增学位7.98万个;新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装空调教室11987个,城镇公办学校教室空调覆盖率实现100%,农村覆盖率达到95.9%;新建老年大学(学堂)15所;新增省一级幼儿园30所、省二级幼儿园105所。

二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电脑派位录取等政策刚性要求,全面实施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推动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三是有力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事项迭代升级,完成35个事项接入政府服务2.0平台,增加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6个。深化“一件事”改革,推进“公民上学一件事”提质扩面,实现部分试点区域入学“跑零次”,牵头推进“面向中小学生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办一件事”,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建成教育大数据中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预警系统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系统2个省级示范建设项目,有力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制定公布《杭州市教育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改造升级局综合办公平台,全周期全要素记录重大决策过程,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电子化管理与有效利用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意见采纳率100%。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出台法律法规,4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内部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全年审查机关合同72份,涉及金额736万余元,有效预防合同纠纷。

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聘请法律顾问3人、公职律师1人。加强履职平台建设,促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信访处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市教育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736宗,予以许可2734宗;行政检查总数为301次;行政给付总数为32053次,给付总金额 10654.97万元;行政确认总数为684次。会同市场监管、民政、消防救援等部门印发2020年杭州市教育培训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52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290家教育咨询、教育服务、教育科技类企业进行抽查。

二是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率先全省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规范性文件,开发培训机构智能监管平台,首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并将结果应用于双随机抽查,进一步深化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组织2名人员参考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积极对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2项教育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衔接工作。积极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认真落实月报制度。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公开面向社会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5名,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参与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法治政府考核评议、开学工作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执法案卷评查1次,推动教育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四)深化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分工,确保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充分挖掘微信公众号、网站、内部刊物和外立面、电子屏、宣传栏等部门、学校自有宣传资源,打造立体化法治宣传阵地。完成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积极谋划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局机关全年组织集中学法10次,机关公务员全部通过2020年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二是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齐开足法治知识课,用好《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等国家课程教材和《最忆杭州》《法治杭州》等地方课程教材,加强法治知识课教研活动,遴选18名中小学一线法治课教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推动法治教育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宪法与民法典宣传教育,推动20多万名中小学生参加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线学习宪法,组织参加杭州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艺术评展等活动,4部作品在浙江省“民法典与我”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中获奖。

三是加强教育领域社会信用建设,扎实开展考试作弊、论文造假专项治理,定期向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教育领域信用信息,加强在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审批、各类贷学金助学金审核发放、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等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强化行政调解功能,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认真依法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未发生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实践看,有时还存在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割裂开来的现象。从更高站位看,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行政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数、教师数不断增加,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及从业人员数量众多,导致教育行政监管任务日益加重。

三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在培育法律意识、塑造健全人格、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等方面,仍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委会2次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20年杭州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计划》。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教育业绩考核指标,督促区(县、市)教育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全年多次深入学校调研指导依法治校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落实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4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党内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运用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执行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做好重大执法决定、信息公开、信访答复、行政机关合同等的法制审核,推动法治工作融入业务工作。

三是深化依法治教。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修订颁布情况,继续做好《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相关调研、论证等立法工作。出台我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行政执法。开展第九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四是优化法治教育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以案释法”。推进青少年“精准普法”,丰富法治教育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普法的针对性、趣味性、互动性。

五是推进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聚焦“智能感知、主动服务、精准管理、科学决策、立体监督、高效协同”,实现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上迭代升级,打造“学在浙江”杭州样板。

六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活力。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民办学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杭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