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级教育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杭财教[2020]76号  

来源:市教育局计财处  发布日期:2021-04-19 15:21:3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钱塘新区、风景名胜区财政局(财金局、经发局)、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

为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级教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教〔2020]38号)精神,切实发挥财政对教育事业投入的保障作用,共建共享高品质教育,整体提升杭州教育发展水平,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1年级教育事业专项资金4978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本次提前下达资金相应增加各区、县(市)2021年“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科目预算指标,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具体资金分配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城区公办高中学校办学财政补助项目。按主城区公办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学生数,生均补助2000元,共安排1825万元。

二、萧山区培养大江东中职生财政补助项目。根据萧山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招收大江东学生数和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标准,给予萧山区培养大江东中职生经费补助367万元。

三、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财政补助项目。按上年末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数,生均补助200元,共安排2786万元。

相关区、县(市)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项目落实工作,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第一批市级教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表.docx

杭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