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杭教法规〔2022〕1号
有效性:有效
政策原文链接: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图解解读:《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图文政策解读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市教育局对2021年6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解读如下:
一、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清理范围
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继续有效(含拟修改的)和新增的,我局在2021年6月30日前单独制定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制定并由我局主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过程
一是由局法规处牵头布置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明确责任部门。二是征集意见建议。对责任部门报送的清理意见逐一审核并确认。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5日在杭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向联合发文的相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收到0条意见建议。三是形成清理结果(审议稿)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核和市教育局党委、局长办公联席会议集体审议。
四、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对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确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含拟修改的3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2月20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教育局
解读人:法规处潘长青
联系电话:8684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