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教法规〔2022〕1号
来源:市教育局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2-01-27 13:01:06 浏览次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AC04-2022-0001 |
政策解读链接 | 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2/1/27/art_1229424741_1812591.html |
政策图文解读链接 | 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2/1/27/art_1229424741_1812592.html |
意见收集与采纳情况链接 | 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2/1/27/art_1229422991_1812586.html |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的5件,宣布失效的2件,继续有效的14件(含拟修改的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现行继续有效(含拟修改的)和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内进行。
本通知自2022年2月20日起施行。
杭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
政策原文件下载: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