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研究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人〔2022〕58号

来源:市教育局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2-05-07 22:05:4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省、市委托单位:

为贯彻《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破‘五唯’、应时势、轻负担、重实效、便操作、强服务”的原则和杭州市教育局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含教育管理、实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要求及范围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要求及范围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

2022年起,申报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笔试、面试)和成果鉴定均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简称“省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报名,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根据报名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工作。所涉及的区级获奖事项详见附件5。


一、杭州市教育系统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要求及范围

(一)考核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教育管理、实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系列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理论考核(以下简称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或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测评(以下简称面试)两项。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参加笔试、面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只需参加笔试。

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评定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划分A、B、C、D四个等级。A、B、C等级分别发给等级证书,有效期3年(2022—2024年)。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不含学会或协会自行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课堂教学评比等活动获杭州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按免面试政策执行,直接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评等级为A等。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不含学会或协会自行组织)的课堂实录评选、教学能力大赛、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等活动获得相应奖项或录制、开发优质教育教学数字资源被杭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设的官方网络平台用于在线教育教学等,可按免面试政策执行,并根据对应面试等级目录直接确定面试相应等级(详见附件3)。

除限定申报类型外,同一项优质数字资源在免面试与研究成果认定两种申报中可以任选一种进行申报,但不能一项两用。

(四)组织实施

1.2022年度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和委托单位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笔试,以及各区、县(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笔试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场集中安排在杭州市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笔试由各区、县(市)组织安排。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面试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笔试、面试通过“省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报名。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均需上一堂公开课,由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2.申报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参加面试(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准备教室时可携带课本及配套《教学参考》,不得携带其他资料;准备试讲教案时,由工作人员发放指定用纸,不得自带纸张。


二、杭州市教育系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要求及范围

(一)教育教学成果类别与报送数量

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提供2篇(项)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行专家鉴定。

1.论文:包括优秀教案、教育教学案例分析、课题研究报告、教育教学反思等教科研实践与改革成果,至少1篇;

2.数字资源:包括课堂教学实录、在线课堂及微课程资源、信息化教学资源等成果展示、职业技能比赛和活动等,最多1项。

对任现职以来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非镇中心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不作刚性要求。

(二)成果送审资格

1.论文

(1)在合法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2)在《杭州教育》、《杭州职教》(2012年第3期起)、《杭州教育技术》(2020年第1期起)、《浙江教育科学》(2021年第1期起)和《浙江教学研究》(2021年第1期起)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3)在有中国标准书号公开出版的书籍上发表的论文;

(4)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评选的本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本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本区(县、市)级一等奖的论文,其中部分获奖论文可直接认定相应等级(详见附件4、附件5)。

公开刊物指有国内统一刊号(CN),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www.nppa.gov.cn)“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中能查到的刊号。中国标准书号由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书号是中国标准书号的主体,可独立使用。网络首发及优先数字出版等暂不予认定。

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奖的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从事专业)对口,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

论文鉴定结论5年内(任现职期内取得)有效,如2022年鉴定合格的论文,2026年前有效。送审论文发表、获奖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6月底。根据杭教人〔2013〕8号文件精神,2013年及以前已经通过论文鉴定合格的论文仍有效。

2.数字资源

适用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的优质数字资源范围包括: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不含学会或协会自行组织)的优秀课堂实录评选、教学能力大赛、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等本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本市级一等奖的作品;在浙江省及国家权威机构开设的官方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线上教育教学课程(详见附件6)。

所有数字资源认定适用人详见附件3和附件6。除限定申报类型外,同一项优质数字资源在免面试与研究成果认定两种申报中可以任选一种进行申报,但不能一项两用。

数字资源鉴定结论5年内(任现职期内取得)有效,如2022年鉴定合格的成果,2026年前有效。送审成果发表、获奖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6月底。

(三)成果报送方式

报送成果通过“省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报送,网上初审通过后上报相关纸质材料。平台开放成果报送时间、系统填报流程和纸质材料上报要求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报送,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成果一律不具备鉴定(认定)资格。逾期无效或往年鉴定未通过的成果,不得再次上报。

市教育局对送审成果进行逐一查重,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弄虚作假、抄袭论文、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即在系统内通报,取消其送审资格,原发奖单位取消对其所发奖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按照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曾查重未通过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鉴定。

附件:1. 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2.杭州市中小学德育(心理、班主任、少先队)专项和教辅系列人员笔试与面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3.杭州市中小学(含教育管理、实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优质数字资源对应面试等级目录(2022版)

4.杭州市教育系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的省、市获奖论文目录(2022版)

5.杭州市教育系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的各区、县(市)获奖论文目录(2022版)

6.杭州市教育系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认定的优质数字资源目录(2022版)

附件下载.doc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研究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人〔2022〕58号

来源:市教育局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2-05-07 22: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省、市委托单位:

为贯彻《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破‘五唯’、应时势、轻负担、重实效、便操作、强服务”的原则和杭州市教育局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含教育管理、实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要求及范围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要求及范围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

2022年起,申报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笔试、面试)和成果鉴定均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简称“省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报名,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根据报名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工作。所涉及的区级获奖事项详见附件5。


一、杭州市教育系统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要求及范围

(一)考核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教育管理、实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系列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理论考核(以下简称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或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测评(以下简称面试)两项。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参加笔试、面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只需参加笔试。

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评定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划分A、B、C、D四个等级。A、B、C等级分别发给等级证书,有效期3年(2022—2024年)。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不含学会或协会自行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课堂教学评比等活动获杭州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按免面试政策执行,直接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评等级为A等。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不含学会或协会自行组织)的课堂实录评选、教学能力大赛、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等活动获得相应奖项或录制、开发优质教育教学数字资源被杭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设的官方网络平台用于在线教育教学等,可按免面试政策执行,并根据对应面试等级目录直接确定面试相应等级(详见附件3)。

除限定申报类型外,同一项优质数字资源在免面试与研究成果认定两种申报中可以任选一种进行申报,但不能一项两用。

(四)组织实施

1.2022年度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和委托单位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笔试,以及各区、县(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笔试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场集中安排在杭州市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笔试由各区、县(市)组织安排。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面试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笔试、面试通过“省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报名。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均需上一堂公开课,由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2.申报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参加面试(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准备教室时可携带课本及配套《教学参考》,不得携带其他资料;准备试讲教案时,由工作人员发放指定用纸,不得自带纸张。


二、杭州市教育系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要求及范围

(一)教育教学成果类别与报送数量

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提供2篇(项)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行专家鉴定。

1.论文:包括优秀教案、教育教学案例分析、课题研究报告、教育教学反思等教科研实践与改革成果,至少1篇;

2.数字资源:包括课堂教学实录、在线课堂及微课程资源、信息化教学资源等成果展示、职业技能比赛和活动等,最多1项。

对任现职以来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非镇中心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不作刚性要求。

(二)成果送审资格

1.论文

(1)在合法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2)在《杭州教育》、《杭州职教》(2012年第3期起)、《杭州教育技术》(2020年第1期起)、《浙江教育科学》(2021年第1期起)和《浙江教学研究》(2021年第1期起)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3)在有中国标准书号公开出版的书籍上发表的论文;

(4)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评选的本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本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本区(县、市)级一等奖的论文,其中部分获奖论文可直接认定相应等级(详见附件4、附件5)。

公开刊物指有国内统一刊号(CN),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www.nppa.gov.cn)“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中能查到的刊号。中国标准书号由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书号是中国标准书号的主体,可独立使用。网络首发及优先数字出版等暂不予认定。

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奖的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从事专业)对口,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

论文鉴定结论5年内(任现职期内取得)有效,如2022年鉴定合格的论文,2026年前有效。送审论文发表、获奖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6月底。根据杭教人〔2013〕8号文件精神,2013年及以前已经通过论文鉴定合格的论文仍有效。

2.数字资源

适用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的优质数字资源范围包括: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不含学会或协会自行组织)的优秀课堂实录评选、教学能力大赛、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等本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本市级一等奖的作品;在浙江省及国家权威机构开设的官方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线上教育教学课程(详见附件6)。

所有数字资源认定适用人详见附件3和附件6。除限定申报类型外,同一项优质数字资源在免面试与研究成果认定两种申报中可以任选一种进行申报,但不能一项两用。

数字资源鉴定结论5年内(任现职期内取得)有效,如2022年鉴定合格的成果,2026年前有效。送审成果发表、获奖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6月底。

(三)成果报送方式

报送成果通过“省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报送,网上初审通过后上报相关纸质材料。平台开放成果报送时间、系统填报流程和纸质材料上报要求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报送,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成果一律不具备鉴定(认定)资格。逾期无效或往年鉴定未通过的成果,不得再次上报。

市教育局对送审成果进行逐一查重,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弄虚作假、抄袭论文、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即在系统内通报,取消其送审资格,原发奖单位取消对其所发奖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按照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曾查重未通过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鉴定。

附件:1. 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2.杭州市中小学德育(心理、班主任、少先队)专项和教辅系列人员笔试与面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3.杭州市中小学(含教育管理、实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优质数字资源对应面试等级目录(2022版)

4.杭州市教育系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的省、市获奖论文目录(2022版)

5.杭州市教育系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的各区、县(市)获奖论文目录(2022版)

6.杭州市教育系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认定的优质数字资源目录(2022版)

附件下载.doc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