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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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教育局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3-06-28 20:39:01 浏览次数: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SP04-2023-0002
有效性:有效
政策解读:关于《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图解解读:一图看懂《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关于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浙教财〔2023〕1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