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
杭人教基〔2023〕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树立教书育人良好形象,充分调动我市广大教职员工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现就2023年杭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简称“二优秀一突出”)选树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与范围
(一)杭州市优秀教师:市级为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幼儿园及教科研机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系统级为市属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在职在岗的一线现任班主任应优先考虑。
(二)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为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党组织书记和教职员工等;系统级为市属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杭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市级为在本市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区域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特教学校的教师;无系统级设置。
以上三类荣誉均属综合荣誉,同一人选不重复推荐。校级正职不参加优秀教师人选推荐,校级副职与班主任均可参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
二、选树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
2.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践行“爱心、责任、奉献”价值观,为人师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坚决抵制违规办学和违规有偿补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 立德树人。有情怀有担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创造新形势下育人新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在岗位育人、敬业爱生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先进事迹。
4. 年限要求。被推荐优秀教师的须在本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如是班主任的须为一线现任班主任且在本市担任班主任满3年;被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须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如是校级正职的须在本市担任正校级职务满3年;被推荐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的须在农村从教20年以上。
(二)个性条件
符合各类别基本条件,且在各类别的要求中有任一子项表现出色:
1. 杭州市优秀教师: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爱生如子,积极热爱并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
(1)课堂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突出,教育教学业务精通,深受学生喜爱。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团队引领、对口帮扶等方面卓有成效。
(3)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并指导学生个性成长和特长发展,所带班级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担任一线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优、进步显著,赢得学生拥护和家长认可。
2. 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立足本职,勤勉尽责,作风清廉,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师生员工服务,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在岗位育人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在学校重大艰难等任务时冲锋在前、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表现突出。
(3)校级正职人员应模范遵守办学行为规范,有较强的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学校校风学风、师德师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大局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担当有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性。
3. 杭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扎根农村,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曾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1)在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业绩显著。
(2)在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方面业绩显著。
三、名额安排与推荐指标
2023年选树“二优秀一突出”典型总计1025名左右,其中市级635名左右(市级优秀教师440名左右,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75名左右,市级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20名左右),系统级390名左右(系统级优秀教师295名左右,系统级优秀教育工作者95名左右)。
各地各校可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2。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师德优先的推优原则。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三年内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详见附件3)的教职员工,以及有违规办学行为且应为此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领导,不得纳入推荐范围。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支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写实性鉴定意见。对非党员教师,学校推荐意见中须包括党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二)落实推荐名额的分配指标。严格按各类分配指标和规定结构比例做好推荐,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不得违规超额推送。相关年限均按截至2023年6月底计算。各区、县(市)推荐的人选要覆盖学前、小学、中学各学段,囊括德、智、体、美、劳诸育,统筹兼顾普教、职教、特教各类别以及援派支教教师。优秀教师人选要向思政教育教师、一线班主任、交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教师、对口支援教师等倾斜;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中一线现任班主任教师比例不低于25%;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中校级正职比例不超过20%;各区域在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推荐名额中普通一线教师不少于2名。
(三)贯彻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推荐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鉴定(该书面鉴定随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及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文件须有明确的公示期限、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及联系人等要素,充分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查核,查核举报属实、部分属实或结论未定的不得推荐。经查实在推荐报送中有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进行通报并核减下一年推荐名额。
(四)重视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结合推荐,积极发掘选树人员先进事迹,通过重要纪念日活动、重要会议或重要场合组织师德师风宣讲,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官微、专题视频、校园宣传栏、教育年鉴专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唱响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正能量。
五、工作流程
(一)单位推荐。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的推荐提名工作,须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各地各校上报推荐名单需认真做好排序工作。
(二)组织审定。由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区域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照各类别具体情况进行等额审核或差额评审,必要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对名额分配进行微调。入选名单由市教育局党委审定并公示。
(三)成果运用。选树成果在教师节期间正式公布。对确定为市级、系统级荣誉的,授予相应荣誉证书。相关成果作为今后推荐更高荣誉的基础条件。
六、材料报送
根据“数智杭州”建设要求,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文件精神,本次选树工作依托“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个人端:https://jiaoshi.hzedu.gov.cn/hzself/index;管理端:https://jiaoshi.hzedu.gov.cn/hzrs/index)实行线上申报和推荐。教师本人在自主填报页面进行申报,经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方可参加市级评审。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务必于 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推荐,相关材料通过“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报送,并从系统中导出候选人一览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联系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书面材料。
市人民教育基金会联系人:竺杭玲,电话:87017130
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吴栋栋、王邱玉,电话:87099803
附件:1.各区、县(市)可推荐指标分配表
2.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可推荐指标分配表
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
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