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3-08-25 14:40  浏览次数:

2023年杭州市教育局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锚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推进依法治校,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杭州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教育力量。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法治建设各环节。〔责任机构:宣传处、法规处〕

2.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杭州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3.突出中心工作法治引领护航。围绕“除险保安·平安护航亚运”行动,推进“智安校园”建设,扩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一件事”改革覆盖面,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聚焦存量化解、源头治理,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强化重点领域行政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依法处置。〔责任机构:校安处、监管处、其他职能处室〕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4.加强教育政策制度供给。研制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举措,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完善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和中考加分政策,强化教育公平导向。优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完善“长幼随学”机制,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责任机构:秘书处、基教处、其他职能处室〕

5.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规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涉及市场经济活动增量文件每件必审,加大存量文件清理工作力度。〔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6.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教育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深化“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等应用,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开展《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教育,落实《杭州市诚信机关行为准则》,推进教育领域诚信建设。〔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7.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设“智慧教育”综合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大教育领域数据共享和开放。〔责任机构:法规处、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其他职能处室〕

三、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8.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集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实施社会风险评估。〔责任机构:法规处、基教处〕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制定程序,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公开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10.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制定行政合法性事项目录清单,严格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编制教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新进人员执法资格报考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责任机构:法规处〕

12.加强日常监管。研制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构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组织开展民办中小学、民办专修学院跨部门联合抽查,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严格教师资格证行政执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责任机构:法规处、职成教处、基教处、高教处、人事处〕

13.深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评议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层级监督。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责任机构:法规处、办公室、其他职能处室〕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14.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学宪法 讲宪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开展“法迎亚运”主题宣传活动,树立“守规则、重程序”意识。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教育系统“双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责任机构:法规处、德体处〕

15.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实现100%覆盖。推进公务员学法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增强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行政执法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责任机构:法规处、宣传处、组织处〕

16.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对标《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做好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培育工作,开展示范校创建优秀案例评选,推动整体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17.加强未成年学校保护。健全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用管理协同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责任机构:法规处、校安处、人事处〕

杭州市教育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3-08-25 14:40  浏览次数:

2023年杭州市教育局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锚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推进依法治校,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杭州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教育力量。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法治建设各环节。〔责任机构:宣传处、法规处〕

2.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杭州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3.突出中心工作法治引领护航。围绕“除险保安·平安护航亚运”行动,推进“智安校园”建设,扩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一件事”改革覆盖面,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聚焦存量化解、源头治理,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强化重点领域行政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依法处置。〔责任机构:校安处、监管处、其他职能处室〕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4.加强教育政策制度供给。研制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举措,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完善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和中考加分政策,强化教育公平导向。优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完善“长幼随学”机制,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责任机构:秘书处、基教处、其他职能处室〕

5.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规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涉及市场经济活动增量文件每件必审,加大存量文件清理工作力度。〔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6.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教育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深化“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等应用,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开展《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教育,落实《杭州市诚信机关行为准则》,推进教育领域诚信建设。〔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7.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设“智慧教育”综合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大教育领域数据共享和开放。〔责任机构:法规处、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其他职能处室〕

三、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8.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集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实施社会风险评估。〔责任机构:法规处、基教处〕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制定程序,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公开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10.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制定行政合法性事项目录清单,严格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编制教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新进人员执法资格报考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责任机构:法规处〕

12.加强日常监管。研制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构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组织开展民办中小学、民办专修学院跨部门联合抽查,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严格教师资格证行政执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责任机构:法规处、职成教处、基教处、高教处、人事处〕

13.深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评议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层级监督。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责任机构:法规处、办公室、其他职能处室〕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14.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学宪法 讲宪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开展“法迎亚运”主题宣传活动,树立“守规则、重程序”意识。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教育系统“双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责任机构:法规处、德体处〕

15.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实现100%覆盖。推进公务员学法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增强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行政执法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责任机构:法规处、宣传处、组织处〕

16.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对标《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做好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培育工作,开展示范校创建优秀案例评选,推动整体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17.加强未成年学校保护。健全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用管理协同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责任机构:法规处、校安处、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