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浙教监管〔2023〕65号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4-01-15 16:35:41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发展改革局(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科协,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部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课程、创新人才培养和家校社协同育人三大体系为目标,统筹推进科学课程教学提质、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选育、“十百千万”协同育人、城乡科学教育区域推进五大工程,实施实验教学“强基”、工程启蒙教育、“英才计划”扩面等系列行动,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校内校外共融共建的中小学科学教育新格局。通过3至5年努力,培育一批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和实验基地,涌现一批“小科学家”“小工程师”,打造一批有辨识度的科学教育特色品牌,全省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整体提升,全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基本形成,科学教育在实施科教强省战略、培养创新人才中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知行合一,激发兴趣。加强学科实践、提倡探索创新,引导中小学生主动参与科学研究,鼓励中小学生在“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充分激发中小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探求欲,点亮中小学生科技报国理想。

坚持实践导向,融通培养。以“大科学教育”视角,注重学段纵向衔接、学科横向贯通、课内课后双向发力,培育一批有科学研究潜质、有创新思辨思维的青少年群体。

坚持内外联动,统筹资源。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加强中小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科技企业园区等校外资源的联动,开拓中小学生的科学视野,挖掘科学潜力,提升科学实践能力。

坚持协同育人,区域推进。建立健全家校政社协同的科学教育机制,拓宽社会渠道,缩小城乡差距,创新平台建设,畅通服务育人的“生态链”。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科学课程教学提质工程

1.推进科学课程体系化。坚持综合科学课程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与高中相关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整体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发展的“1+N”科学教育课程体系,“1”指面向中小学生的国家必修课程,“N”指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含拓展性课程)、社团活动、课后服务和课外实践等,强化学段有机衔接,大力培养中小学生科学核心素养。挖掘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资源,探索编制人工智能、工程启蒙等地方课程标准,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学校制定实施跨学科、项目化的科学教育校本课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协)

2.全面强化实验教学。研制出台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落实科学及相关学科教学装备、实验器材配置标准,全面推进实验教学“强基”行动,坚决扭转实验教学笔试化、视频化和记忆化倾向。加强探究实验室、数字实验室等新型教学空间建设,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化手段赋能实验教学,培育一批实验教学精品课程,拓展科学实验教育深度广度。鼓励各地各校将实验操作测评纳入学科综合评价体系。通过组织科学实验技能竞赛、创新设计比赛等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开展高质量实践,培养创新思维,激发科学兴趣、形成科学志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协)

3.深化教学评价改革。加大科学课程综合性学习、实践性学习力度;创新教学方式,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加强真实问题驱动下的跨学科、项目化等学习,强化学科实践,培养深度思维,拓展中小学生科学视野和创新能力。推进中高考改革,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坚持素养立意,完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的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创新性,减少机械刷题,提高中小学生动手操作、实验能力和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做好科学教育幼小衔接、小初衔接、初高衔接的教学研究,促进一体化培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4.探索工程启蒙教育。设立中小学工程启蒙教育项目,在科学、技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积极探索工程启蒙教育的多路径实施,加强数学建模、科学探究、创新设计、算法设计与实现等体现技术与工程实践的内容与方式。鼓励和支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工程项目,建立工程教育创新教室和创客空间,提供必要的实践场地和设备,引导中小学生通过实践掌握科学原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

5.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将科学教育纳入课后服务基本项目,通过开展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项目研究等,不断提升科普类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加强对中小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指导,引导支持有兴趣的中小学生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探索建立经有关部门认可评定的、由青少年宫和校外培训机构开设的科学精品课程加入到课后服务拓展项目课程当中,统筹利用少年科学院等各类社会优质科学教育资源,开辟实践探究项目,成为学校科学教育的有益补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二)实施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6.加强专业教师培养。增加并建强一批培养中小学科学教师的师范类专业,强化实验教学能力。引导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科学教师培养,从源头上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科学教师供给。配齐配强小学科学教师,加强中学实验员配备,明确职责要求。将专职科学教师和专职实验员配备与职业培养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师范生公费教育、“优师计划”“特岗计划”等,鼓励各地定向补充小学科学专职教师,逐步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7.提升科学教师素养。深入推进师资素养提升行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培养机制,确保有中小学校的乡镇至少有1名科学学科领军教师。增加中小学校科学教师(含学校兼职教师、实验员)培训项目,实施全覆盖培养方案,通过品牌课程、增量提升、存量提质、智能助推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教师科学教育意识与能力。成立100个省级中小学科学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特级教师、教研员等辐射引领作用,助力未来科学名师培养。定期举办中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员)实验技能大赛,激发科学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科协)

8.建设科学教育导师团队。择优建设一批大中小学科学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省级示范团队。实施“高校理工科学院+中小学校”结对工程,推动理工科学院定期与中小学校开展培育活动。组织高校、研究所、实验室、高科技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成立科学教育导师团,选拔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科学教师、校外科技辅导员跟团学习深造,推进中小学科学教师访学计划落深落实落细。定期评估科学教师专业水平和导师团队指导水平,确保师资培育取得实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三)实施创新人才选育工程

9.建设人才选拔平台。以“小科学家”“小工程师”等培育行动为抓手,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中小学生设立“科学教育开放日”等项目,丰富中小学生认识科学、接触科学的途径。举办年度中小学生科技节、科技创新大赛、科普阅读会等活动,搭建科学研究探索平台,吸引更多的中小学生热爱科学、专注探究。鼓励各地实施青少年高校科技营、“科技青苗计划”等科学教育重点项目,持续发现和培养一批拥有科学天赋、心怀科学热情、乐于科学研究的后备科技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0.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省级中学生“英才计划”扩面行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团体等衔接,探索建设一批多功能科学教育基地(区域培养中心、中学培养基地等),进一步扩大培养范围。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大学学科交流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等学术活动,开拓科学视野。(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1.架构人才培养体系。定期发布全省中小学科技类竞赛活动“白名单”,指导中小学生理性参加各类活动。发挥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联盟作用,探索大中小学科技特长学生一体化贯通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培育科技特色高中,开展科技特长学生特色培养。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做好学生各阶段发展的动态跟踪管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四)实施“十百千万”协同育人工程

12.打造科学教育实验基地。计划在3至5年内,遴选培育10个以上科学教育实验区、100所以上科学教育实验校、100个以上校外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充分发挥实验区(校、基地)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让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科学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在现实生产生活环境中学习科学知识,体悟劳动精神、钻研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3.持续推进科学家进校园。实施“千名科学家进校园播种”“‘双千’助力‘双减’”等行动,统筹全省科学家、科技工作者、专家和学者资源,组织1000名科学家(含科技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校科学副校长,实质性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科学家故事众创空间”打造等科学教育系列活动,将科学家精神从抽象符号转化为生动故事,增强中小学生科学探索的好奇心,真正崇尚科学、热爱科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4.深入实施家庭科学教育。全面推进“科学实验室进万家”行动,设立10000个青少年家庭实验室,用好社区青少年宫,打造“家门口”科学教育阵地,推动科学教育走进千家万户。联动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科学教育社会课堂”专家团队,引导广大家长开展家庭科学教育和亲子科学研学等活动,支持中小学生探索科学创新实验,提升家长科普意识和中小学生科学素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五)实施城乡科学教育区域推进工程

15.大力发展乡村科学教育。扎实推进“乡村科教圆梦”行动,建立城乡科学教育联盟,鼓励科学“走进”系列、“科学+”、“流动少年宫”系列等优质科普资源向山区海岛县倾斜,推动科技馆、科技中心、科创基地等科普阵地与山区海岛县中小学校结对。积极搭建平台,组织青年科学家成立报告团,开展“山海连心 科学牵手”科学精神进乡村学校等科普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6.着力优化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推动优质科学教育资源向山区海岛县中小学校辐射。上线“科学公开课”“家庭科学教育指导课”等资源,为全省中小学校开辟自选通道,学生可在线点选。利用线上平台,结合线下活动,让更多高层次科研工作者参与山区海岛县中小学科学教育活动,满足供给端、需求端科学教育有效衔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的重要意义,建立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设立中小学科学教育指导中心,加强谋划指导,统筹推动科学教育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各方协同。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等多方资源开放共享,为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科学实践体验。团委、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要广泛开展校外科技活动,为中小学生打开触摸科学、爱上科学之门。

(三)开展监测督导。加强科学教育调研指导,定期对中小学校科学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教育督导、动态监测,将中小学开齐开足开好科学实验课、专职科学教师(实验员)配备与职业培养等列入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关注科学实验开设率、学生实践参与度、小学科学教师专职率等关键指标,优化评价体系。

(四)营造浓厚氛围。将科学教育纳入“双减”宣传工作矩阵重点任务,鼓励媒体开设科学教育专栏,深入报道各地各学校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浙江省委网信办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2月30日

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浙教监管〔2023〕65号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4-01-15 16:35:41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发展改革局(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科协,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部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课程、创新人才培养和家校社协同育人三大体系为目标,统筹推进科学课程教学提质、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选育、“十百千万”协同育人、城乡科学教育区域推进五大工程,实施实验教学“强基”、工程启蒙教育、“英才计划”扩面等系列行动,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校内校外共融共建的中小学科学教育新格局。通过3至5年努力,培育一批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和实验基地,涌现一批“小科学家”“小工程师”,打造一批有辨识度的科学教育特色品牌,全省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整体提升,全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基本形成,科学教育在实施科教强省战略、培养创新人才中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知行合一,激发兴趣。加强学科实践、提倡探索创新,引导中小学生主动参与科学研究,鼓励中小学生在“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充分激发中小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探求欲,点亮中小学生科技报国理想。

坚持实践导向,融通培养。以“大科学教育”视角,注重学段纵向衔接、学科横向贯通、课内课后双向发力,培育一批有科学研究潜质、有创新思辨思维的青少年群体。

坚持内外联动,统筹资源。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加强中小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科技企业园区等校外资源的联动,开拓中小学生的科学视野,挖掘科学潜力,提升科学实践能力。

坚持协同育人,区域推进。建立健全家校政社协同的科学教育机制,拓宽社会渠道,缩小城乡差距,创新平台建设,畅通服务育人的“生态链”。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科学课程教学提质工程

1.推进科学课程体系化。坚持综合科学课程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与高中相关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整体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发展的“1+N”科学教育课程体系,“1”指面向中小学生的国家必修课程,“N”指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含拓展性课程)、社团活动、课后服务和课外实践等,强化学段有机衔接,大力培养中小学生科学核心素养。挖掘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资源,探索编制人工智能、工程启蒙等地方课程标准,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学校制定实施跨学科、项目化的科学教育校本课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协)

2.全面强化实验教学。研制出台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落实科学及相关学科教学装备、实验器材配置标准,全面推进实验教学“强基”行动,坚决扭转实验教学笔试化、视频化和记忆化倾向。加强探究实验室、数字实验室等新型教学空间建设,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化手段赋能实验教学,培育一批实验教学精品课程,拓展科学实验教育深度广度。鼓励各地各校将实验操作测评纳入学科综合评价体系。通过组织科学实验技能竞赛、创新设计比赛等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开展高质量实践,培养创新思维,激发科学兴趣、形成科学志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协)

3.深化教学评价改革。加大科学课程综合性学习、实践性学习力度;创新教学方式,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加强真实问题驱动下的跨学科、项目化等学习,强化学科实践,培养深度思维,拓展中小学生科学视野和创新能力。推进中高考改革,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坚持素养立意,完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的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创新性,减少机械刷题,提高中小学生动手操作、实验能力和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做好科学教育幼小衔接、小初衔接、初高衔接的教学研究,促进一体化培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4.探索工程启蒙教育。设立中小学工程启蒙教育项目,在科学、技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积极探索工程启蒙教育的多路径实施,加强数学建模、科学探究、创新设计、算法设计与实现等体现技术与工程实践的内容与方式。鼓励和支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工程项目,建立工程教育创新教室和创客空间,提供必要的实践场地和设备,引导中小学生通过实践掌握科学原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

5.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将科学教育纳入课后服务基本项目,通过开展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项目研究等,不断提升科普类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加强对中小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指导,引导支持有兴趣的中小学生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探索建立经有关部门认可评定的、由青少年宫和校外培训机构开设的科学精品课程加入到课后服务拓展项目课程当中,统筹利用少年科学院等各类社会优质科学教育资源,开辟实践探究项目,成为学校科学教育的有益补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二)实施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6.加强专业教师培养。增加并建强一批培养中小学科学教师的师范类专业,强化实验教学能力。引导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科学教师培养,从源头上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科学教师供给。配齐配强小学科学教师,加强中学实验员配备,明确职责要求。将专职科学教师和专职实验员配备与职业培养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师范生公费教育、“优师计划”“特岗计划”等,鼓励各地定向补充小学科学专职教师,逐步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7.提升科学教师素养。深入推进师资素养提升行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培养机制,确保有中小学校的乡镇至少有1名科学学科领军教师。增加中小学校科学教师(含学校兼职教师、实验员)培训项目,实施全覆盖培养方案,通过品牌课程、增量提升、存量提质、智能助推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教师科学教育意识与能力。成立100个省级中小学科学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特级教师、教研员等辐射引领作用,助力未来科学名师培养。定期举办中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员)实验技能大赛,激发科学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科协)

8.建设科学教育导师团队。择优建设一批大中小学科学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省级示范团队。实施“高校理工科学院+中小学校”结对工程,推动理工科学院定期与中小学校开展培育活动。组织高校、研究所、实验室、高科技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成立科学教育导师团,选拔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科学教师、校外科技辅导员跟团学习深造,推进中小学科学教师访学计划落深落实落细。定期评估科学教师专业水平和导师团队指导水平,确保师资培育取得实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三)实施创新人才选育工程

9.建设人才选拔平台。以“小科学家”“小工程师”等培育行动为抓手,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中小学生设立“科学教育开放日”等项目,丰富中小学生认识科学、接触科学的途径。举办年度中小学生科技节、科技创新大赛、科普阅读会等活动,搭建科学研究探索平台,吸引更多的中小学生热爱科学、专注探究。鼓励各地实施青少年高校科技营、“科技青苗计划”等科学教育重点项目,持续发现和培养一批拥有科学天赋、心怀科学热情、乐于科学研究的后备科技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0.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省级中学生“英才计划”扩面行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团体等衔接,探索建设一批多功能科学教育基地(区域培养中心、中学培养基地等),进一步扩大培养范围。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大学学科交流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等学术活动,开拓科学视野。(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1.架构人才培养体系。定期发布全省中小学科技类竞赛活动“白名单”,指导中小学生理性参加各类活动。发挥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联盟作用,探索大中小学科技特长学生一体化贯通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培育科技特色高中,开展科技特长学生特色培养。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做好学生各阶段发展的动态跟踪管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四)实施“十百千万”协同育人工程

12.打造科学教育实验基地。计划在3至5年内,遴选培育10个以上科学教育实验区、100所以上科学教育实验校、100个以上校外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充分发挥实验区(校、基地)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让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科学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在现实生产生活环境中学习科学知识,体悟劳动精神、钻研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3.持续推进科学家进校园。实施“千名科学家进校园播种”“‘双千’助力‘双减’”等行动,统筹全省科学家、科技工作者、专家和学者资源,组织1000名科学家(含科技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校科学副校长,实质性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科学家故事众创空间”打造等科学教育系列活动,将科学家精神从抽象符号转化为生动故事,增强中小学生科学探索的好奇心,真正崇尚科学、热爱科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4.深入实施家庭科学教育。全面推进“科学实验室进万家”行动,设立10000个青少年家庭实验室,用好社区青少年宫,打造“家门口”科学教育阵地,推动科学教育走进千家万户。联动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科学教育社会课堂”专家团队,引导广大家长开展家庭科学教育和亲子科学研学等活动,支持中小学生探索科学创新实验,提升家长科普意识和中小学生科学素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五)实施城乡科学教育区域推进工程

15.大力发展乡村科学教育。扎实推进“乡村科教圆梦”行动,建立城乡科学教育联盟,鼓励科学“走进”系列、“科学+”、“流动少年宫”系列等优质科普资源向山区海岛县倾斜,推动科技馆、科技中心、科创基地等科普阵地与山区海岛县中小学校结对。积极搭建平台,组织青年科学家成立报告团,开展“山海连心 科学牵手”科学精神进乡村学校等科普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16.着力优化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推动优质科学教育资源向山区海岛县中小学校辐射。上线“科学公开课”“家庭科学教育指导课”等资源,为全省中小学校开辟自选通道,学生可在线点选。利用线上平台,结合线下活动,让更多高层次科研工作者参与山区海岛县中小学科学教育活动,满足供给端、需求端科学教育有效衔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的重要意义,建立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设立中小学科学教育指导中心,加强谋划指导,统筹推动科学教育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各方协同。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等多方资源开放共享,为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科学实践体验。团委、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要广泛开展校外科技活动,为中小学生打开触摸科学、爱上科学之门。

(三)开展监测督导。加强科学教育调研指导,定期对中小学校科学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教育督导、动态监测,将中小学开齐开足开好科学实验课、专职科学教师(实验员)配备与职业培养等列入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关注科学实验开设率、学生实践参与度、小学科学教师专职率等关键指标,优化评价体系。

(四)营造浓厚氛围。将科学教育纳入“双减”宣传工作矩阵重点任务,鼓励媒体开设科学教育专栏,深入报道各地各学校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浙江省委网信办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