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4-01-31 22:49  浏览次数:

2023年,杭州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杭州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教育力量。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中心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决策机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项,严格落实法定程序,科学制定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举措,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件、宣布失效1件、拟修改3件,确保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亚运攻坚战,组织开展迎亚运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串联杭州亚运会元素、体育精神和法治精神,落实青少年、教师、家长等群体普法宣教,1.8万余名师生直接参与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加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力度,联合印发《杭州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构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加大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深入推进“监管护苗”专项行动,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落实“除险保安·平安护航亚运”行动,强化“大安全”观念,压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推进“智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做法在“平安护航亚运”全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二)聚焦营商环境,强化全面履职。打好入学攻坚战,面对我市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数量达到有史以来最高峰,比2022年增长2.9万人,通过新校启用和内部挖潜新增一年级新生学位5.1万个,确保每一个孩子都有书读,相关做法得到教育部基教司肯定,央广网做专题报道。促进教育共富型制度供给与实施,坚持公平导向,完善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和中考加分政策,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坚持便民导向,完善“长幼随学”机制,优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全面推进“学有优教”专项工程,全市新建完成中小学(幼儿园)98所,面向山区4县新建跨区域教共体85个。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健全以政策起草处室审查为主、归口管理处室复核为辅的审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提高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动性与有效性。认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件,存量政策措施42件,修订1件,废止2件。

(三)聚焦依法行政,强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务员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全年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9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复议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全员通过2023年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组织机关干部就职宪法宣誓17人次。健全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被省内多个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习借鉴。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合法审查机制,聘用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4名,全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重大决策2件、行政协议2件、政府信息公开11件、行政机关合同135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开展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民办专修学院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年度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占比、信用风险结果应用率均为100%,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为50%。先行编制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提出在认领的检查事项中将随机抽查事项从2项扩展为15项,为全省教育系统编制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提供参考。深化行政执法监督,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系统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典型差案”“示范优案”,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

(四)聚焦依法治校,强化探索创新。启动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培育工作,对标《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选树培育校64所,评选示范校创建优秀案例36个,着力整体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全面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全市955所中小学共聘任法治副校长1237名,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建立健全“四化协同”工作体系,发挥法治副校长在依法治校、平安校园建设方面重要作用,相关做法在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持续推进师生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以考核促落实,推动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采取八条举措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信仰者、传播者和实践者。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学宪法 讲宪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我局获得全省第八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最佳组织奖,我市一名学生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加大教育系统“双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累计4所中小学入选市级以上法治教育基地,3所学校入选市级以上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统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学区划分、招生录取等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相关信访、行政纠纷易发频发,需进一步加强研究,指导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保障教育公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够深刻,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的融合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教育培训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成人文化教育培训侵害群众利益现象,需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深化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杭州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多次主持党委会听取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校外培训治理、政府采购、依法治校等专题汇报,对法治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统筹推进法治工作。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新法新规。带头完成并督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考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作用,积极落实行政诉讼案件首长出庭应诉要求。

三是自觉接受法治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报告2022年度依法履职情况,接受市人大评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工作。依法接受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依法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1件,未发生被纠错或败诉案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谋划教育高质量发展举措,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在依法决策方面,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落实《杭州市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汇聚民智民力,提升群众对教育决策的满意度。依法推进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指导,推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决策,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在行政执法方面,扎实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质效。探索研制教育领域行政确认裁量基准,确保公平公正行使行政确认权力。落实双随机抽查负面清单,将双随机抽查作为行政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

(三)在依法治理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工作,争创2所以上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强化履职保障和考核激励,更好地发挥法治副校长“排头兵”作用。加强教育领域社会信用建设,探索建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执业信用制度,加强信用报告在教师评优评先中的应用。

(四)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学校用好校本课程、研学、课后服务等载体,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社团、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旁听庭审、对话法官等活动,在实践中深化对法治的认识,增强法治意识。落实每年6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要求,加强重点执法处室执法人员培训,培育执法中坚力量。

杭州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4-01-31 22:49  浏览次数:

2023年,杭州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杭州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教育力量。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中心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决策机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项,严格落实法定程序,科学制定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举措,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件、宣布失效1件、拟修改3件,确保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亚运攻坚战,组织开展迎亚运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串联杭州亚运会元素、体育精神和法治精神,落实青少年、教师、家长等群体普法宣教,1.8万余名师生直接参与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加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力度,联合印发《杭州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构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加大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深入推进“监管护苗”专项行动,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落实“除险保安·平安护航亚运”行动,强化“大安全”观念,压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推进“智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做法在“平安护航亚运”全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二)聚焦营商环境,强化全面履职。打好入学攻坚战,面对我市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数量达到有史以来最高峰,比2022年增长2.9万人,通过新校启用和内部挖潜新增一年级新生学位5.1万个,确保每一个孩子都有书读,相关做法得到教育部基教司肯定,央广网做专题报道。促进教育共富型制度供给与实施,坚持公平导向,完善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和中考加分政策,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坚持便民导向,完善“长幼随学”机制,优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全面推进“学有优教”专项工程,全市新建完成中小学(幼儿园)98所,面向山区4县新建跨区域教共体85个。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健全以政策起草处室审查为主、归口管理处室复核为辅的审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提高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动性与有效性。认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件,存量政策措施42件,修订1件,废止2件。

(三)聚焦依法行政,强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务员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全年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9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复议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全员通过2023年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组织机关干部就职宪法宣誓17人次。健全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被省内多个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习借鉴。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合法审查机制,聘用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4名,全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重大决策2件、行政协议2件、政府信息公开11件、行政机关合同135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开展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民办专修学院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年度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占比、信用风险结果应用率均为100%,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为50%。先行编制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提出在认领的检查事项中将随机抽查事项从2项扩展为15项,为全省教育系统编制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提供参考。深化行政执法监督,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系统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典型差案”“示范优案”,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

(四)聚焦依法治校,强化探索创新。启动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培育工作,对标《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选树培育校64所,评选示范校创建优秀案例36个,着力整体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全面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全市955所中小学共聘任法治副校长1237名,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建立健全“四化协同”工作体系,发挥法治副校长在依法治校、平安校园建设方面重要作用,相关做法在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持续推进师生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以考核促落实,推动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采取八条举措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信仰者、传播者和实践者。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学宪法 讲宪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我局获得全省第八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最佳组织奖,我市一名学生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加大教育系统“双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累计4所中小学入选市级以上法治教育基地,3所学校入选市级以上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统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学区划分、招生录取等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相关信访、行政纠纷易发频发,需进一步加强研究,指导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保障教育公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够深刻,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的融合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教育培训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成人文化教育培训侵害群众利益现象,需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深化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杭州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多次主持党委会听取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校外培训治理、政府采购、依法治校等专题汇报,对法治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统筹推进法治工作。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新法新规。带头完成并督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考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作用,积极落实行政诉讼案件首长出庭应诉要求。

三是自觉接受法治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报告2022年度依法履职情况,接受市人大评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工作。依法接受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依法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1件,未发生被纠错或败诉案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谋划教育高质量发展举措,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在依法决策方面,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落实《杭州市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汇聚民智民力,提升群众对教育决策的满意度。依法推进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指导,推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决策,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在行政执法方面,扎实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质效。探索研制教育领域行政确认裁量基准,确保公平公正行使行政确认权力。落实双随机抽查负面清单,将双随机抽查作为行政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

(三)在依法治理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工作,争创2所以上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强化履职保障和考核激励,更好地发挥法治副校长“排头兵”作用。加强教育领域社会信用建设,探索建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执业信用制度,加强信用报告在教师评优评先中的应用。

(四)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学校用好校本课程、研学、课后服务等载体,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社团、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旁听庭审、对话法官等活动,在实践中深化对法治的认识,增强法治意识。落实每年6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要求,加强重点执法处室执法人员培训,培育执法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