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

杭教基〔2023〕8号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4-01-05 18:42:38  浏览次数:

有效性:有效
政策原文链接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图文政策解读


2023年1月31日至2月9日,市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3/1/31/art_1229424876_4136906.html)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共收集到意见267条。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增加志愿数量(73条)

采纳。

中考后填报志愿(66条)

不采纳。容易出现初中学校架空分配生招生政策的情况。

按中考成绩排序选择,不填志愿(4条)

名额分配生中考成绩不含加分(29条)

采纳。

从2023年开始实施新政(19条)

不采纳。不符合政策早告知原则。

前置条件要求现初一初二也要三年同校(19条)

不采纳。未提前告知,不能随意取消按政策转学学生的资格。

与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同年实施(14条)

不采纳。两者没有相关性。

推迟新政实施时间(9条)

不采纳。不符合上级政策。

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分配名额(6条)

不采纳。背离了政策目标,名额分配生制度是为促进初中均衡。

不取消素质分,规范比赛(4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竞赛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高录取成绩要求(4条)

不采纳。与分配招生为促进初中均衡的政策目的不一致。

仍实行原政策(3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按平时成绩和中考成绩综合得分录取(3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取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前置的要求(2条)

不采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前置条件是优质普高招生的统一要求。

名额分配到班(2条)

不采纳。难以均衡分配名额。

允许初中学校设置报名前置条件(1条)

不采纳。缺乏政策依据,而且会导致招生政策不统一。

比赛获奖作为前置条件(1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竞赛管理的规定。

仍按平时成绩推荐(1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实行两轮填报和录取(1条)

不采纳。时间跨度过长,影响招生工作进行。

名额分配只区分公办民办,不分到校(1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名额分配到校的规定。

放宽三年同校在籍在读要求(1条)

不采纳。防止出现人籍分离和无序转学。

增加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公示环节(1条)

采纳。在具体工作文件中明确。

安排两次中考(1条)

不采纳。中考将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

取消三年同校在籍在读的要求(1条)

不采纳。防止出现人籍分离和无序转学。

取消分配生制度(1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

杭教基〔2023〕8号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4-01-05 18:42:38  浏览次数:

2023年1月31日至2月9日,市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3/1/31/art_1229424876_4136906.html)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共收集到意见267条。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增加志愿数量(73条)

采纳。

中考后填报志愿(66条)

不采纳。容易出现初中学校架空分配生招生政策的情况。

按中考成绩排序选择,不填志愿(4条)

名额分配生中考成绩不含加分(29条)

采纳。

从2023年开始实施新政(19条)

不采纳。不符合政策早告知原则。

前置条件要求现初一初二也要三年同校(19条)

不采纳。未提前告知,不能随意取消按政策转学学生的资格。

与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同年实施(14条)

不采纳。两者没有相关性。

推迟新政实施时间(9条)

不采纳。不符合上级政策。

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分配名额(6条)

不采纳。背离了政策目标,名额分配生制度是为促进初中均衡。

不取消素质分,规范比赛(4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竞赛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高录取成绩要求(4条)

不采纳。与分配招生为促进初中均衡的政策目的不一致。

仍实行原政策(3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按平时成绩和中考成绩综合得分录取(3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取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前置的要求(2条)

不采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前置条件是优质普高招生的统一要求。

名额分配到班(2条)

不采纳。难以均衡分配名额。

允许初中学校设置报名前置条件(1条)

不采纳。缺乏政策依据,而且会导致招生政策不统一。

比赛获奖作为前置条件(1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竞赛管理的规定。

仍按平时成绩推荐(1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实行两轮填报和录取(1条)

不采纳。时间跨度过长,影响招生工作进行。

名额分配只区分公办民办,不分到校(1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名额分配到校的规定。

放宽三年同校在籍在读要求(1条)

不采纳。防止出现人籍分离和无序转学。

增加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公示环节(1条)

采纳。在具体工作文件中明确。

安排两次中考(1条)

不采纳。中考将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

取消三年同校在籍在读的要求(1条)

不采纳。防止出现人籍分离和无序转学。

取消分配生制度(1条)

不采纳。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