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杭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五化五引领”行动规范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杭教组〔2024〕1号
各区、县(市)委两新工委、教育局(社发局),有关民办院校:
现将《关于实施“五化五引领”行动规范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杭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
关于实施“五化五引领”行动规范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关于全面实施民办学校党建整固提升行动规范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五化五引领”行动,规范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民办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办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底前,规范理顺民办学校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到2026年底前,实现民办学校组织建设标准化、政治生活常态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载体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引领推动民办学校科学治理、激发活力、队伍创优、事业发展、内涵提升。
三、主要举措
(一)推进组织建设标准化,引领民办学校完善治理体系
1.全面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根据《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工作要求,民办高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教育工委或市教育局党委。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县(市)教育局党委。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含专修学院)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县(市)主管部门党组织或两新工委,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实行兜底管理。各校要严格对照上述要求主动对接相对应的党组织,各接收单位要及时接收,履行指导管理责任,确保2024年底前全面理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2.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民办学校符合党组织建立条件的要应建尽建,党员人数不足,无法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民办高校要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一线建立建强教师党支部,探索在实验室、社团、学生公寓以及学生实训实践创业团队等建立学生党支部。
3.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班子。落实民办高校、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书记选任管理制度,清单式项目化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突出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提高党组织书记担任学校中高管理层比例,健全落实党组织书记政治审核和日常监督机制,扩大党政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省、市双管民办学校党组织建立“第一议题”“三联三会”和党校共学共商等参与决策和加强监督制度,夯实“党组织负总责、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工作格局。
4.强化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细化党建工作考核要点与评分标准,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必查内容。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同招生、补助等挂钩,对考核靠后的,依法依规削减招生计划和补助资金。充分运用“五个一”工作载体,加强督办整改,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后进党组织集中转化提升。
(二)推进政治生活常态化,引领民办学校激发办学活力
5.抓实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要求,围绕党性主题鲜明、氛围严肃认真、融入日常经常、党员自觉参加的目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进一步增强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提升对青年师生、高知群体、流动党员的吸引力、号召力。
6.广泛开展“党课人人讲”活动。构建“备课、亮课、约课、讲课、评课”流程,建成一批精品党课和党课微视频,将建党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纳入党员、教师培训“必修课”,融入支部、教研组学习研讨和党员、教师日常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守护“红色根脉”。
7.持续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坚持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为总要求,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让主题教育“永远在路上”。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民办学校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尤其要在建章立制方面找准发力点,为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蓄能增势,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推进管理服务精细化,引领民办学校打造优质队伍
8.创新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要求,围绕日常管理有力、教育培训有效、服务群众有为、整体功能提升的目标,进一步突出加强党组织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建强党员队伍,塑造良好师德师风。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式,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师生发展,丰富工作载体,构建服务网络体系,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推动党员在“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重大改革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智慧党建系统应用,深化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管理,提高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9.深入推进“党员人才”工程。探索建立“工作骨干+入党积极分子”同步培养,“党员+亮牌上岗”全面培养,“骨干党员+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优秀党员+管理干部”专项培养的模式,注重在青年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和管理层中发展党员,为教职员工铺就一条职业技能提升、政治地位提高的绿色通道。
10.持续开展“岗位建功”活动。深入开展党员教师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争当教书育人先锋“三亮一争”活动,开展党建好案例、党员好故事、书记好党课“三个好”活动,选树一批成长成才典型、教书育人典型、管理服务典型、道德模范典型。
(四)推进工作载体体系化,引领民办学校推动事业发展
11.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要求,围绕基本制度完备、内容务实管用、执行严格到位、工作规范运行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党组织自身建设、工作运行、责任落实、服务群众、投入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形成党建工作与教育治理相融合的现代办学体系和治理体系。
12.健全“党建+”工作载体。健全党组织书记领办党建创新项目、示范项目、品牌项目制度,优化完善内设机构、职责职能,进一步创新党支部设置,把党支部建在学科组、年级组、项目组上,完善“党建+育人”“党建+教学”“党建+文化”等融入式党建工作法,将思想建设与学科业务学习、组织建设与学科梯队建设、作风建设与学科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党建和事业发展融合互促。
13.深化党建联建机制。探索建立集团化办学学校、教育共同体学校、公民办学校党建联建机制,采取民办中小学(培训机构)与所在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联建,民办幼儿园与所在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联建,公民办学校联建等形式,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高质量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扩大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以高质量党建推进市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阵地建设规范化,引领民办学校提升效能内涵
14.建强“有形”阵地。围绕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场地、人员、资金等基本保障,抓好学校党建、教室、寝室等阵地建设与管理,充分展示学校文化建设、基层党组织工作、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等优秀成果,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推动有条件的学校打造集党建活动阵地、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党性教育基地、服务师生窗口等功能于一体的党群服务中心,推动“党员之家”建设主体化、特色化、个性化。
15.筑牢“无形”阵地。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巩固壮大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推进线上和线下阵地深度融合,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大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提高学校思政课实效;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切实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坚决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
16.深入开展党建示范工程。按照星级党组织创建标准,推动各级党组织打造基层党建工作亮点品牌,推动民办学校基层党组织示范创优、整体建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规范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落实党建责任制、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的重要举措来抓,以严实作风和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各校要按照文件精神,抓紧时间,主动对接,刚性落实各项举措。各接收单位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各校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兜底管理职责。市委两新工委与市教育局将对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转接落实情况开展联合专项检查。
(二)创新工作举措。各地各校要找准切入点突破口,创新工作载体、方法和举措,探索形成具有地方和学校特色的党建品牌。按照“可观摩、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注重培育先进典型,以典型促示范,打造“一地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格局。注重总结、宣传和推广,通过现场观摩、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升民办学校党建整体水平。
(三)坚持统筹协调。各地各校要把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结合起来,把扶强扶优与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党组织结合起来,把推动党的建设和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结合起来,既要尽快创建一批示范党组织,又要认真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不断扩大先进党组织增量、提升中间党组织水平、整顿后进党组织。既要坚持和发扬民办学校党建的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根据新时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提升工作质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要把“五化五引领”行动与民办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星级评定结合起来,与“红领头雁”资质认证综合评审结合起来,与“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结合起来,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互促共进、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