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六批合格资源教室、第八批示范性资源教室和特殊教育“卫星班”名单的通知

杭教办基〔2024〕90号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4-06-18 23:1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促进全市特殊教育内涵提升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市资源教室和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各区、县(市)教育部门推荐的第十六批合格资源教室、第八批示范性资源教室和特殊教育“卫星班”进行了评估验收,认定杭州市胜利小学等118所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达到市合格资源教室标准,认定杭州市勇进实验学校等28所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达到市示范性资源教室标准,认定淳安县培智学校(淳安县千岛湖镇第七小学)“卫星班”1个项目为市特殊教育“卫星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以上学校(幼儿园)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合格、示范性资源教室和特殊教育“卫星班”等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与运作,切实发挥融合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教育局在此次评估验收的同时,对已创建的合格资源教室和示范性资源教室进行了“回头看”,整体情况良好,但部分资源教室所在学校仍存在对融合教育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资源教室运作不持续、利用率不高,资源教师工作量不足和专业能力不强,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够规范,个别化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不足等问题。希望相关学校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积极整改。后续,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教室建设的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资源教室予以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源教室予以摘牌。

附件1:杭州市第十六批合格资源教室名单.doc

附件2:杭州市第八批示范性资源教室名单.doc

附件3:杭州市特殊教育“卫星班”名单.doc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六批合格资源教室、第八批示范性资源教室和特殊教育“卫星班”名单的通知

杭教办基〔2024〕90号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4-06-18 23:1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促进全市特殊教育内涵提升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市资源教室和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各区、县(市)教育部门推荐的第十六批合格资源教室、第八批示范性资源教室和特殊教育“卫星班”进行了评估验收,认定杭州市胜利小学等118所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达到市合格资源教室标准,认定杭州市勇进实验学校等28所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达到市示范性资源教室标准,认定淳安县培智学校(淳安县千岛湖镇第七小学)“卫星班”1个项目为市特殊教育“卫星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以上学校(幼儿园)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合格、示范性资源教室和特殊教育“卫星班”等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与运作,切实发挥融合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教育局在此次评估验收的同时,对已创建的合格资源教室和示范性资源教室进行了“回头看”,整体情况良好,但部分资源教室所在学校仍存在对融合教育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资源教室运作不持续、利用率不高,资源教师工作量不足和专业能力不强,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够规范,个别化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不足等问题。希望相关学校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积极整改。后续,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教室建设的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资源教室予以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源教室予以摘牌。

附件1:杭州市第十六批合格资源教室名单.doc

附件2:杭州市第八批示范性资源教室名单.doc

附件3:杭州市特殊教育“卫星班”名单.doc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