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杭州市教育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年杭州市教育局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积极构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源头治理体系,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助力建设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
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集体宪法宣誓,加强局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活动有效开展。〔责任机构:宣传处、法规处、组织处、人事处、高教处〕
2.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杭州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制度〔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3.助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执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落实全面制定高频行政执法行为裁量权基准要求,编制学生资助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案卷制作,提升案卷质量。建好用好教育系统基层法治联系点,拓宽师生家长参与法治建设渠道,提升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责任机构:法规处、监管处、计财处〕
4.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集和目录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合法性事项目录清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责任机构:法规处、德体处、基教处、计财处、其他职能处室〕
二、助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5.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学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随迁子女入学暖心行动等教育助企暖企专项行动,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提供教育支撑。〔责任机构:高教处、基教处、职成教处〕
6.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增量文件审查刚性约束,加大存量文件清理工作力度。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对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责任机构:法规处、其他职能处室〕
7.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契机,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调整,推进教育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提质扩面,迭代“智慧教育”综合应用,加大教育领域数据共享和开放,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责任机构:法规处、计财处、其他职能处室〕
8.优化政务公开。深化主动公开,推动主动公开提质增效。优化政策的集成发布和多形式解读,助推政策落地见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注重答复规范性和办理过程柔性,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责任机构:办公室、法规处〕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深化教育领行政执法改革。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教育领域划转事项监管与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负面清单以外的监管事项统一纳入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全流程在线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严格落实“亮码检查”,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责任机构:法规处〕
10.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评议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责任机构:法规处〕
11.严格行政监管。开展民办中小学、民办专修学院跨部门联合抽查,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加强教师资格证行政执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教育培训行业预付式消费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机构:法规处、基教处、高教处、人事处、监管处〕
12.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落实“抓源促治、强基固本”行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从源头防范矛盾纠纷。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依法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责任机构:办公室、法规处〕
四、提升教育系统治理效能
13.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积极做好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推荐工作,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培育为抓手,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修订公办中小学章程范本,做好中小学校章程修订、备案工作,为全面推进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制夯实基础。指导直属学校加强教代会建设与校务公开,促进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责任机构:法规处、组织处、其他职能处室〕
14.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齐开足开好大中小学法治课程,推进法治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学宪法 讲宪法”等系列活动,持续宣传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精神。创新法治教育载体和方式,积极整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市属高校法学院系、律师事务所等力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大教育系统“双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责任机构:法规处、宣传处、德体处〕
15.加强未成年学校保护。健全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用管理协同机制,助力学校进一步抓好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加快推进我市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实施学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责任机构:法规处、基教处、教师工作处、德体处、校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