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留学回国人员、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及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如何在本市入(转)小学、初中学校?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6-27 11:02  浏览次数:
  答: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三个月以上,下同)、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要求在杭入(转)小学、初中,享受与杭州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入(转)学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收费标准与本市居民子女相同。办理入(转)学手续时所需证明材料:①学生的父或母亲具有以下一种证明材料:浙江省或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外国专家证》、《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华侨归侨、外籍华人身份证明或港、澳、台籍身份证明及在杭居住证明;②学生身份(户籍)证明或暂住证;③在杭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④转学证书和学历证明。
  在杭留学回国人员、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港、澳、台籍人员的外国籍子女,也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或去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中小学就读(可与学校或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收费按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办理入(转)学手续时所需证明材料:①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在有效期内的工作签证;②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及入学子女在有效期内的在杭居留证;③未成年人身边无父、母亲者,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在杭监护人证明;④学生学历证明;⑤杭州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含生化全套,胸透检查等)。

在杭留学回国人员、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及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如何在本市入(转)小学、初中学校?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6-27 11:02  浏览次数:
  答: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三个月以上,下同)、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要求在杭入(转)小学、初中,享受与杭州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入(转)学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收费标准与本市居民子女相同。办理入(转)学手续时所需证明材料:①学生的父或母亲具有以下一种证明材料:浙江省或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外国专家证》、《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华侨归侨、外籍华人身份证明或港、澳、台籍身份证明及在杭居住证明;②学生身份(户籍)证明或暂住证;③在杭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④转学证书和学历证明。
  在杭留学回国人员、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港、澳、台籍人员的外国籍子女,也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或去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中小学就读(可与学校或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收费按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办理入(转)学手续时所需证明材料:①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在有效期内的工作签证;②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及入学子女在有效期内的在杭居留证;③未成年人身边无父、母亲者,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在杭监护人证明;④学生学历证明;⑤杭州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含生化全套,胸透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