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落实公告

  

来源:市教育局计财处  发布日期:2017-03-05 14:42: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7日至4月22日,对杭州市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市教育局及上城区、江干区、滨江区、淳安县开展了实地调查,并抽查延伸了部分幼儿园。依据杭州市审计局《杭州市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杭审文调报〔2016〕17号)和《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调查的审计决定》(杭审文决〔2016〕47号)反映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局分管领导就其中涉及的问题,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专题部署落实整改。现将有关审计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前教育政策制定及落实方面
  一是未及时制定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实施办法。二是目前省市两套评定系统并行给幼儿园造成负担。三是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补助办法需进一步完善。
  (二)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方面
  一是局部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由于部分幼儿园建设未严格落实“三同步”、外来流动人口导入较多等原因,造成我市局部地区入园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优质资源及普惠园分布不够均衡。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市乙级等级以上)覆盖率为78.6%,但各区县覆盖率尚不均衡;全市普惠性园472所(公办园及按等级标准收费的民办园),占总园数的51%,各区县之间也不够均衡。
  (三)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补助方面
  一是少数幼儿园补助与实际情况不符。经延伸审计,有三家幼儿园申请补助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包括将搬迁改造项目作为新办园进行申请;将自有房产作为租赁房产进行申请;无偿使用的园舍作为有偿进行申请等,共多获市补专项资金23.5万元。
  二是少数幼儿园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延伸审计,有两家幼儿园两年中在向市教育局申报房屋租赁补助时,提供的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均进行了篡改,共获市租赁费补助32万元。另外经抽查租赁费补助申报资料发现,还有三家幼儿园在申报市租赁费补助时提供的租赁费发票为虚假发票或开票内容与实际不符。
  (四)学前教育机构运行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幼儿园收费管理不规范。延伸审计发现,一家幼儿园未按备案标准收费。
  二是部分幼儿园幼儿伙食费管理不规范。延伸审计发现,有五家民办园幼儿伙食收支未单独设账核算。
  三是民办幼儿园财务核算不规范。延伸审计调查的14家民办幼儿园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正规票据入账和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
  四是少数幼儿园保育员配备不足。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额收缴违规获取的补助资金。相关教育局已根据审计决定,将相关幼儿园违规获取的市补专项资金全额上缴市财政。
  二是进一步完善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相关政策。制定《杭州市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等制度;完成《杭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实施办法》初稿。着手研究幼儿园省市两套评定系统的调整完善办法。
  三是完善规划,加快建设,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市教育局加强督查,要求各区、县(市)严格按照《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要求,积极会同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完善本区域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逐步解决学前教育资源紧张、优质资源配置不均衡、普惠园分布不均等问题。
  四是对幼儿园管理不规范行为逐一进行整改。相关区、县(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办园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各幼儿园对审计中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