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市级认定单位的通报
杭教办〔2017〕3号
各区、县(市)档案局(馆)、教育局(社发局),各有关单位:
在各有关单位申报、自查的基础上,杭州市档案局、杭州市教育局组织或委托当地档案局对各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进行市级认定。经审核,同意杭州第十一中学等14个单位通过杭州市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通过市级认定的单位,在加强档案工作领导,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改善档案工作环境,强化档案业务建设,推进档案规范管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希望通过认定的各单位,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全员档案意识,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资源价值,更好地为本单位教育教学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通过认定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可对在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活动中做出成绩的有关部门和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市级认定单位名单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档案局
2017年4月18日
附件: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市级认定单位名单
市一级
杭州第十一中学
杭州市公益中学
杭州市育才教育集团(总校)
杭州市金都天长小学
杭州市上城区喜洋洋幼儿园
杭州市上城区清荷幼儿园
萧山区党湾镇中心幼儿园
萧山区北干小学
萧山区衙前农村小学校
杭州市富阳区贤明中学
临安市神盾教育集团
市二级
萧山区瓜沥镇第三小学
萧山区渔浦小学
萧山区临江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