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优秀法治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杭教办宣〔2017〕90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法治宣传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度优秀法治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市属高校在职教师。
二、评选要求
1.评选的法治教育案例,应是选题适合学生年龄特点,教育形式活泼,体现学生主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具有一定教育感染力的法治教育课、法治教育班会或校内外法治教育活动。
2. 案例叙述完整,内容详实,有背景、主题、过程、结果、评析,体现教师在实施法治教育过程中的探索与实践。
3.案例教育效果明显,富有启迪性、趣味性和创新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文本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奖项设置
本次教育案例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数量。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可择优推荐3—5个优秀教育案例,市属高校、直属学校限报1—2个优秀教育案例,并按要求填写《2017年度优秀法治教育案例评选登记表》(详见附件)。
2.相关要求。案例标题用三号宋体,正文用五号宋体,1.5倍行距。评选登记表和案例电子版于2017年5月20日下班前,通过市教育局OA系统报“宣传处工作人员”。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宣传处李江燕、黄开华,联系电话:87061335。
附件:2017年度优秀法治教育案例评选登记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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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