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4830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受委托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教育有关规范性文件。
2. 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 负责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稳定;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指导在杭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和专修学院的党建工作。
4. 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杭州市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办学审批工作;统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建设及校舍改造工作。
5. 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6.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7. 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改革招生制度和办法;参与制定市属高校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区高中段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成人自学考试。
8. 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直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
10. 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汉语言的国际推广;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11. 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工作。
12. 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保卫、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13. 指导局主管的社团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单位)信息化建设和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市奖学助学、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直属学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14.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30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9家。具体为:杭州市教育局、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浙江省杭州第二中学、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学、浙江省杭州第七中学、浙江省杭州第九中学、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浙江省杭州学军中学、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杭州市源清中学、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杭州市工读学校、杭州聋人学校、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杭州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杭州市教育评估与师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详见表1-5)
1. 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5092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879.98万元,专户资金收3995.25入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6.4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 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50921.63万元。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类)22611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624.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177.31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45369.86万元,项目支出105551.7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结转下年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详见表6-8)
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4687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879.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拨款收入246879.9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8267.16万元,增长3.46%,主要是因为部分学校增加新校区,教职工和学生人数增加。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49879.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类)222078.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624.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177.3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拨款支出246879.9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2530.28万元,下降4.83%,主要是因为2016年执行数中含人员工资改革增加、预算调整和上年结余资金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246879.98万元。其中: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53.5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16.2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本级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教育国际化、教育法治建设、校园安全、师资培训、学生竞赛活动等教育现代化建设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6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区、县(市)学前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119705.5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直属12家普通高中学校开展高中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6221.34万元,主要用于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杭州市教育考试院3家单位开展除普通高中教育以外所需的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50125.2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直属8家职业高中学校开展职业高中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1099.91万元,主要用于杭州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开展除职业高中教育以外所需的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3238.65万元,主要用于杭州聋人学校开展特殊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2943.63万元,主要用于杭州市工读学校开展工读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15842.32万元,主要用于中专和技校职教专项经费,五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基本建设、维修和设备经费,主城区公办高中学校办学专项经费,萧山区培养大江东中职生经费,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专项经费,市属高校产学对接项目经费、内涵发展、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市级配套经费,杭州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经费,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所需的各项补助支出。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2031.64万元,主要用于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杭州市教育评估与师生服务中心3家单位开展其他教育所需支出以及用于市属中小学、高校学生“奖、助、贷、免、补”补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4.7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772.9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直属29家学校(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720.8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及教育局直属29家学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85.9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及教育局直属29家学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47.8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2515.4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直属29家学校(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安排4614.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及教育局直属29家学校(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45369.86万元,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97738.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月考核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34.5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1088.14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1128.71万元,比上年下降27.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费用。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93.80万元,比上年下降3.48%。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国外教育考察、教育科研国际交流与合作、百校结对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
2. 公务接待费232.20万元,比上年下降4.23%。主要用于接待港澳台及华侨考察团和外国考察团、省内外各兄弟单位交流、各类教学和科研业务活动、教育结对帮扶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2.71万元,比上年下降40.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2.71万元,主要用于多校区学校及偏远地区学校教职工接送车、各类教育考试用车等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本部门杭州市教育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2.49万元。
2.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1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7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43.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99.01万元。
3. 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101510.12万元。
4. 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9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教育教学所需的通用或专用设备97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需求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其他支出: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表1. 2017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 2017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3. 2017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4. 2017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5. 2017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6. 2017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7. 2017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8. 2017年市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9. 2017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 2017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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