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教高教〔2018〕6号  杭财教会〔2018〕266号

来源:市教育局高教处  发布日期:2018-12-18 13:57  浏览次数:

各市属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加快市属高校学科建设,推动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特制定《杭州市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杭州市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重大战略决策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支持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名校名院名所”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7〕2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杭州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决定在市属本科高校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杭州城市定位与特色、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汇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高水平打造学科团队、建设研究平台、开展科学研究,使学科特色更加鲜明,学科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为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以市级重点学科和重中之重学科建设为基础,在市属本科高校中扶持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在“十三五”期间达到省内同类学科的一流水平,为市属高校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重点
    在做好学科建设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培养高质量人才。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推进科教融合,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建立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研究生招生、选拔和培养机制。
    2.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着力形成学科资源配置、团队建设、平台构建、科研项目实施和创新成果产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新模式,推动协同创新,形成与省内一流水平相匹配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实现国家级、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新突破。
    3.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围绕杭州城市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扶持一批科研项目,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推动高校服务杭州发展。建设若干个新型智库,为国家和省市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4.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主办、承办各类国际学术会议。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推进国际化战略的落实。
    5.引进培育领军人才。加大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的工作力度,建设期间,每个学科至少引进或培育国家级人才1名,或省部级领军人才2名。
    三、建设周期与扶持经费
    计划扶持10个市一流学科(其中理工类5个,人文社科类5个),建设周期为3年。理工类学科每个每年扶持3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每个每年扶持100万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各校学科建设等经费统筹保障,各市属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配套扶持。扶持经费可用于引进高端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室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等。各市属本科高校要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做到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西湖大学申报的学科,符合要求列入一流学科建设的,不占名额指标,扶持经费在杭州市支持西湖大学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申报范围
    根据杭州城市定位、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养老健康、文化创意、东方文化传播、旅游休闲、经济金融和马克思主义等10个类别,每个类别扶持1个一级学科。
    五、申报条件
    1.各市属本科高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一级学科目录进行申报。
    2.学科建设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已形成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拥有学术造诣高、具有正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充满活力。
    4.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与行业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或在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过积极贡献。
    六、遴选程序
    市一流学科申报评审按学科申报、学校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审定公布的步骤进行。
    1.各学科根据申报条件向所在学校申报,申报时需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并纳入绩效目标评价。
    2.各高校根据学科结构优化调整的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科。推荐结果须在校内公示,无重大异议者由各高校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
    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进行评审。
    4.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确定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并予以公布。
    七、检查验收
    一流学科在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和期满验收制度。年度报告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实施,于每年12月完成本校市一流学科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并于次年1月将检查报告报送市教育局。三年建设期满,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一流学科建设进行终期验收并进行绩效目标评价。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不合格或建设期间出现违规违纪等严重情况的,将视情况终止建设,追回扶持经费。

关于印发《杭州市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教高教〔2018〕6号  杭财教会〔2018〕266号

来源:市教育局高教处  发布日期:2018-12-18 13:57  浏览次数:

各市属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加快市属高校学科建设,推动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特制定《杭州市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杭州市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重大战略决策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支持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名校名院名所”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7〕2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杭州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决定在市属本科高校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杭州城市定位与特色、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汇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高水平打造学科团队、建设研究平台、开展科学研究,使学科特色更加鲜明,学科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为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以市级重点学科和重中之重学科建设为基础,在市属本科高校中扶持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在“十三五”期间达到省内同类学科的一流水平,为市属高校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重点
    在做好学科建设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培养高质量人才。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推进科教融合,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建立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研究生招生、选拔和培养机制。
    2.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着力形成学科资源配置、团队建设、平台构建、科研项目实施和创新成果产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新模式,推动协同创新,形成与省内一流水平相匹配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实现国家级、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新突破。
    3.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围绕杭州城市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扶持一批科研项目,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推动高校服务杭州发展。建设若干个新型智库,为国家和省市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4.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主办、承办各类国际学术会议。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推进国际化战略的落实。
    5.引进培育领军人才。加大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的工作力度,建设期间,每个学科至少引进或培育国家级人才1名,或省部级领军人才2名。
    三、建设周期与扶持经费
    计划扶持10个市一流学科(其中理工类5个,人文社科类5个),建设周期为3年。理工类学科每个每年扶持3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每个每年扶持100万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各校学科建设等经费统筹保障,各市属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配套扶持。扶持经费可用于引进高端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室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等。各市属本科高校要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做到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西湖大学申报的学科,符合要求列入一流学科建设的,不占名额指标,扶持经费在杭州市支持西湖大学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申报范围
    根据杭州城市定位、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养老健康、文化创意、东方文化传播、旅游休闲、经济金融和马克思主义等10个类别,每个类别扶持1个一级学科。
    五、申报条件
    1.各市属本科高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一级学科目录进行申报。
    2.学科建设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已形成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拥有学术造诣高、具有正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充满活力。
    4.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与行业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或在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过积极贡献。
    六、遴选程序
    市一流学科申报评审按学科申报、学校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审定公布的步骤进行。
    1.各学科根据申报条件向所在学校申报,申报时需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并纳入绩效目标评价。
    2.各高校根据学科结构优化调整的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科。推荐结果须在校内公示,无重大异议者由各高校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
    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进行评审。
    4.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确定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并予以公布。
    七、检查验收
    一流学科在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和期满验收制度。年度报告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实施,于每年12月完成本校市一流学科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并于次年1月将检查报告报送市教育局。三年建设期满,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一流学科建设进行终期验收并进行绩效目标评价。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不合格或建设期间出现违规违纪等严重情况的,将视情况终止建设,追回扶持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