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杭教〔2014〕6号

来源: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8-09-05 10:48: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推进杭州教育信息化发展智慧教育行动计划(2015—2017年)》(杭教〔2014〕6号)文件精神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杭教办技〔2015〕119号)要求,现就2018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成果鉴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鉴定对象
  1.2017年经市教育局认定为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的80所中小学、幼儿园。
  2.2016年经市教育局认定为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但没有申报成果鉴定或未能通过鉴定的学校。上述学校申报鉴定时,须同时书面提交《关于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延期鉴定的情况说明》。区、县(市)属学校情况说明由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所需材料
  1.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申报方案(Word文档和纸质稿各1份)。
  2.《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成果鉴定申报表》(见附件,Word文档和纸质稿各1份)。
  3.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成果报告(Word文档和纸质稿各1份)。
    4.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主要工作过程和成果汇报视频材料(时长为5—10分钟,幼儿园可3—5分钟,交光盘1张,标明完整的学校名称),用于在杭州教育网上开设专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视频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1)可采用摄像机拍摄或通过录屏技术制作。图像稳定,色还原正常,无失帧。制作完成后,同时提供FLV及MPG两种格式。FLV格式比特率不低于1Mbps;MPG格式比特率不低于4Mbps。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
  (2)声音清晰无明显失真,无杂音,音量适中,前后一致,声音与画面同步,主要内容要以字幕方式呈现。
  三、其他要求
  1.有关材料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交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发展科。联系人:张云飞;联系电话:85813397。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283000743@qq.com。书面材料和光盘邮寄地址: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11楼信息发展科1105室(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邮编:310004。
  2.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积极组织开展成果鉴定和转评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附件: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成果鉴定申报表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关于开展2018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杭教〔2014〕6号

来源: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8-09-05 10:48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推进杭州教育信息化发展智慧教育行动计划(2015—2017年)》(杭教〔2014〕6号)文件精神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杭教办技〔2015〕119号)要求,现就2018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成果鉴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鉴定对象
  1.2017年经市教育局认定为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的80所中小学、幼儿园。
  2.2016年经市教育局认定为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但没有申报成果鉴定或未能通过鉴定的学校。上述学校申报鉴定时,须同时书面提交《关于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延期鉴定的情况说明》。区、县(市)属学校情况说明由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所需材料
  1.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申报方案(Word文档和纸质稿各1份)。
  2.《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成果鉴定申报表》(见附件,Word文档和纸质稿各1份)。
  3.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成果报告(Word文档和纸质稿各1份)。
    4.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主要工作过程和成果汇报视频材料(时长为5—10分钟,幼儿园可3—5分钟,交光盘1张,标明完整的学校名称),用于在杭州教育网上开设专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视频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1)可采用摄像机拍摄或通过录屏技术制作。图像稳定,色还原正常,无失帧。制作完成后,同时提供FLV及MPG两种格式。FLV格式比特率不低于1Mbps;MPG格式比特率不低于4Mbps。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
  (2)声音清晰无明显失真,无杂音,音量适中,前后一致,声音与画面同步,主要内容要以字幕方式呈现。
  三、其他要求
  1.有关材料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交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发展科。联系人:张云飞;联系电话:85813397。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283000743@qq.com。书面材料和光盘邮寄地址: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11楼信息发展科1105室(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邮编:310004。
  2.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积极组织开展成果鉴定和转评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附件: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成果鉴定申报表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