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教〔2019〕2号

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1-21 13:5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专修学院:
  现将《杭州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6日  
 
杭州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杭州教育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教育供给侧结构,顺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力办好学生健康成长、教师职业幸福、人民满意的“美好教育”,为杭州加快建设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事业发展预期目标: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三残”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比例保持在99.5%以上,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保持在85%以上,优质学前教育在园幼儿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优质高中覆盖率达到89%。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筑牢“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忠诚,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抓好党员春训冬训工作,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进一步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抓好党支部书记培训,巩固“1234”基本规范,优化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深化“最强党支部”建设,切实把党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继续推进“三优双引领”党建工程,进一步抓好“党建强、发展强”示范点建设。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高知教师制度,切实加强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并实施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召开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交流会。健全市属高校和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分类指导,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进系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3.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做好各级各类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库,保持年轻干部动态规模常量。在全市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持续深入开展“四提一争”活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重点抓好“十三五”名校长培养人选高级研修班等领导能力提升系列班次培训和领导干部境外研修。强化干部管理,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外出请假报告、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制度。深入开展“爱国奋斗”活动,建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
  4.强化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实施市属高校思政人才领雁计划,做细做实市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课堂阵地、校园论坛等坚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各项要求。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系统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培训,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杭州教育发布”新媒体平台建设,深化“杭州教育新媒体联盟”联动机制,加强与在杭主要媒体和新闻机构联动,积极做好重大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教育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工作。
  5.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狠抓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和深化“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为重点,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抓好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的制定实施,全面落实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总责任人)”报告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师德师风问题,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招生、招聘、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启动直属学校、单位新一轮巡察,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多形式开展清廉教育活动,加强党章党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教师职工监督全覆盖。
  6.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统战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准确把握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重要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党组织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基层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学习培训,增进党外人士对政治制度、政党关系的认同,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将综合素质好、教学能力强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骨干成员纳入后备干部的培养序列,结合党外干部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独特优势,系统培养,择优使用。
  二、健全德育长效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树家风、传校魂、记乡愁”身边德育工程,2019年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校有校训、校标、校旗、校歌、校日(节)、校史馆(室、廊);2019学年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高中一至二年级全面推广使用地方德育教材《最忆杭州》。开展青少年文明礼仪接力棒活动,推进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实施校园文化殿堂“五让”行动,深化文明校园、美丽学校建设。推动“一馆一课程”建设,丰富第二课堂教育内涵和品质。探索建立研学旅行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市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活动课程、示范基地、示范学校建设。实施班主任成长专项行动,发挥优秀班主任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德体美及卫生保健骨干队伍分层培养体系,抓好各类专题培训。推进家长学校课程建设,开设“家庭教育名家讲堂”,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农村百校行”活动。
  2.持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础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探索义务教育拓展性课程建设、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和初中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教学改革实践。加强深化课程改革培训和“轻负高质”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各地各校课程改革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完善市区初中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与家长满意度调查机制。开展普通高中段课程方案、新课标和新教材的全员研训,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的研究和课程实施的指导,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进与基础课改相适应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快基础教育选修课程和拓展性课程资源库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共享。
  3.加强体美劳和健康、科技、国防教育。实施“让每一位学生都有两项运动专长、一门艺术特长”行动,全面加强校园阳光体育,培育一批市级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品牌学校。办好三大球等各类体育赛事,完善“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制度,推动学校美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以中小学生科技节和科技嘉年华系列活动为平台,以中小学STEM教育项目种子学校和培育学校建设为抓手,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开展“三节”和“三五”宣传教育,实施“垃圾分类我先行”行动,推动校园生态文明教育。探索学科知识与劳动教育有机结合,多形式开展劳动教育及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全面落实《学校公共卫生任务书》,强化校园健康两室(卫生室、心理辅导站)软硬件配置,落实疾控应急处置流程及相关机制。全面建立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和转介机制,落实近视综合防控,推进健康学校创建工作。以国防教育示范校和特色校建设为抓手,规范和提升学生军训工作。
  三、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完善高水平教育服务体系
  1.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出台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做好省市等级幼儿园并轨和新收费标准的宣传实施。实施公办初中强校行动,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支持和项目化实施,带动公办初中提升办学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2019年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申报核评工作。完成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和部分县(市、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回头看”工作,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做好省政府对市和区、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2019年起向社会发布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性评价报告。进一步深化督学责任区专业化建设。
  2.推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全面推进“名校名院名所”工程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来杭合作办学,加快已签约项目建设,推进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筹建工作。实施市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新型专业建设工程和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推进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积极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省内一流综合性大学,完成仓前校区基本建设;推进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高校;支持西湖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推进主校区建设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推进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名校”建设;助推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向全省同类院校一流水平迈进;推动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创新特色发展;协调支持浙江工程师学院建设。继续指导杭师大落实第19届亚运会场馆建设工作,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任务。
  3. 加快打造职业教育升级版。统筹规划职业学校布局,积极推进中策职校康桥校区等基础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培育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完善现代学徒制“杭州样式”。积极创建2019年省“中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有关项目,全面实施市“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打造优质中职教育品牌。积极开展师生职业能力大赛,进一步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招生试点工作,提升中职人才培养质量。
  4.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通过资源教室建设和特殊学校卫星班项目建设提升融合教育水平。抓好特殊教育“新锐”教师培养培训、资源教师分层次培训、特殊教育课程培训等工作,提升师资水平。努力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段延伸,提高残疾儿童十五年教育比例。开展特殊教育职业培训基地、医教结合实验项目等建设,加快打造学段衔接、特普融通、医教结合的现代特殊教育体系。
  5.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 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有关区、县(市)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评选认定20个市级示范性“街道(乡镇)市民学习圈”、90个市级“示范性学习型社团”。办好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6.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出台民办学校审批管理指导意见,规范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严格规范国有资产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督促区、县(市)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民办中小学任职任教清理规范工作。探索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改革。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宣传、提前招生、通过培训机构招生、考试招生、就读学生“人籍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修订《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重点聚焦培训机构的安全、资质、师资、办学及经营行为等方面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排查发现、综合执法、信息公开、信用惩戒机制,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推动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四、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夯实高品质教育发展基础
  1.深化新名校集团化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共建共享市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创新区域内集团化办学路径,巩固和深化区域间教育新共同体建设,提升区域内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加大跨层级跨区域集团化办学力度,支持六城区属优质中小学跨区域举办、承办和领办新校组建新教育集团。
  2.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教育合作。深化姐妹学校结对,以“千校结好”“百校结对”为载体,推进我市中小学校与境外姐妹学校开展多种形式教育交流。组织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海外研训计划,加强全市教师海外研训项目的设计、管理与监督,不断提升研训质量。加强杭州市外教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聘外工作管理。深入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国际化示范校和国际理解教育特色品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引进,规范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定期发布杭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蓝皮书,完善外籍人员子女就学服务。积极参与“杭州国际日”活动。定期发布杭州市各区、县(市)教育国际化发展报告,推动区域教育国际化的整体提升。
  3.深化“四有”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全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教育,努力打造“四有”教师队伍。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争做‘四有’好教师”、“教育追梦人”等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等长效机制。继续实施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启动教育家型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加大教师海外研修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高标准建设“名师乡村工作室”,建好建强农村教师队伍。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权下放。完善教师招聘办法、优化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标准,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情况督查机制,实现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探索建设校内教师集体公寓、在公租房源中切块落实教师专项住房、建立教师人才专用房等教师住房保障机制。加大教育对口帮扶力度,认真做好支教教师选派和组织管理工作,推动教育精准帮扶。
  4.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教与学方式、教育供给方式、教育治理方式变革与创新。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深入推进管理信息化,鼓励惠及民生数字应用先行先试。进一步充实完善教育信息系统数据,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应用实践。持续推进“创新实验室”和“学科教室”建设。继续开展“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化“名师公开课”“网上优课”“微课学习资源包”等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库建设,合力打造城乡广泛共享智慧教育的杭州品牌。
  五、深化教育治理能力建设,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1.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区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简化招生程序,优化报名流程。全面推进个人办事事项“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和“一证通办”及联办事项“一窗受理”,完善教育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健全办事服务回访制度,不断提高教育事项的实现率、满意率。深化教育诚信体系建设,巩固和深化教育系统“跑改”工作成果。
    2.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优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公众参与度。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并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巩固中小学章程建设成果应用,持续推进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落实校纪校规的清理、汇编与践行;深入开展第八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前七批示范校的复查活动;深化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系统,完善学校涉法纠纷的预防与调解机制。认真做好信访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加强学校档案和保密管理。
    3.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不断提高学校“三防”水平。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平安创建”工作。以消防、校车、实验室和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暗访交办整改督办闭环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运用好各类安全教育载体,积极开展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和应急技能训练。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坚持惠民宗旨,落实落细教育民生实事
  1.切实保障教育资源有效供给。督促、指导区、县(市)根据新编制的分区教育布点规划,落实学校建设年度计划。新建竣工配套中小学、幼儿园75所,杭二中钱江学校竣工并投入使用,加快杭高大江东分校和中策职校康桥校区项目建设,推进中策职校大江东分校、交通职高笕桥校区项目前期工作。
  2.探索学后托管“1+x”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试点“1+X”学后托管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小学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活动,满足小学生课余发展兴趣特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
  3.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家长理性购房迁户,有序分流超招生计划的户籍生,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促进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4.实施卫生(保健)室、心理辅导站“双达标”攻坚计划。到2019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六城区中小学校心理辅导机构建设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其余区、县(市)90%以上建设达到省级标准。
  5.实施中学生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普及行动。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每校4名以上教师持有应急救护师资培训证;2019学年开始,每届高一学生每人参加应急救护技能培训不少于6课时。
  6.推进以职业体验活动为载体的职业生涯教育。建设中职学校职业体验基地10个,实现各区、县(市)体验基地布点全覆盖,中小学生参与职业体验达到16000人次。
  7.协调各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在全市732个小学(校区)(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文化环境、社会治安等优化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水平,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感。

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教〔2019〕2号

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1-21 13:5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专修学院:
  现将《杭州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6日  
 
杭州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杭州教育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教育供给侧结构,顺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力办好学生健康成长、教师职业幸福、人民满意的“美好教育”,为杭州加快建设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事业发展预期目标: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三残”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比例保持在99.5%以上,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保持在85%以上,优质学前教育在园幼儿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优质高中覆盖率达到89%。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筑牢“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忠诚,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抓好党员春训冬训工作,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进一步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抓好党支部书记培训,巩固“1234”基本规范,优化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深化“最强党支部”建设,切实把党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继续推进“三优双引领”党建工程,进一步抓好“党建强、发展强”示范点建设。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高知教师制度,切实加强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并实施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召开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交流会。健全市属高校和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分类指导,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进系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3.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做好各级各类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库,保持年轻干部动态规模常量。在全市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持续深入开展“四提一争”活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重点抓好“十三五”名校长培养人选高级研修班等领导能力提升系列班次培训和领导干部境外研修。强化干部管理,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外出请假报告、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制度。深入开展“爱国奋斗”活动,建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
  4.强化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实施市属高校思政人才领雁计划,做细做实市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课堂阵地、校园论坛等坚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各项要求。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系统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培训,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杭州教育发布”新媒体平台建设,深化“杭州教育新媒体联盟”联动机制,加强与在杭主要媒体和新闻机构联动,积极做好重大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教育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工作。
  5.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狠抓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和深化“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为重点,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抓好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的制定实施,全面落实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总责任人)”报告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师德师风问题,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招生、招聘、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启动直属学校、单位新一轮巡察,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多形式开展清廉教育活动,加强党章党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教师职工监督全覆盖。
  6.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统战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准确把握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重要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党组织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基层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学习培训,增进党外人士对政治制度、政党关系的认同,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将综合素质好、教学能力强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骨干成员纳入后备干部的培养序列,结合党外干部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独特优势,系统培养,择优使用。
  二、健全德育长效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树家风、传校魂、记乡愁”身边德育工程,2019年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校有校训、校标、校旗、校歌、校日(节)、校史馆(室、廊);2019学年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高中一至二年级全面推广使用地方德育教材《最忆杭州》。开展青少年文明礼仪接力棒活动,推进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实施校园文化殿堂“五让”行动,深化文明校园、美丽学校建设。推动“一馆一课程”建设,丰富第二课堂教育内涵和品质。探索建立研学旅行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市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活动课程、示范基地、示范学校建设。实施班主任成长专项行动,发挥优秀班主任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德体美及卫生保健骨干队伍分层培养体系,抓好各类专题培训。推进家长学校课程建设,开设“家庭教育名家讲堂”,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农村百校行”活动。
  2.持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础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探索义务教育拓展性课程建设、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和初中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教学改革实践。加强深化课程改革培训和“轻负高质”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各地各校课程改革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完善市区初中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与家长满意度调查机制。开展普通高中段课程方案、新课标和新教材的全员研训,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的研究和课程实施的指导,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进与基础课改相适应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快基础教育选修课程和拓展性课程资源库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共享。
  3.加强体美劳和健康、科技、国防教育。实施“让每一位学生都有两项运动专长、一门艺术特长”行动,全面加强校园阳光体育,培育一批市级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品牌学校。办好三大球等各类体育赛事,完善“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制度,推动学校美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以中小学生科技节和科技嘉年华系列活动为平台,以中小学STEM教育项目种子学校和培育学校建设为抓手,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开展“三节”和“三五”宣传教育,实施“垃圾分类我先行”行动,推动校园生态文明教育。探索学科知识与劳动教育有机结合,多形式开展劳动教育及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全面落实《学校公共卫生任务书》,强化校园健康两室(卫生室、心理辅导站)软硬件配置,落实疾控应急处置流程及相关机制。全面建立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和转介机制,落实近视综合防控,推进健康学校创建工作。以国防教育示范校和特色校建设为抓手,规范和提升学生军训工作。
  三、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完善高水平教育服务体系
  1.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出台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做好省市等级幼儿园并轨和新收费标准的宣传实施。实施公办初中强校行动,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支持和项目化实施,带动公办初中提升办学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2019年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申报核评工作。完成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和部分县(市、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回头看”工作,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做好省政府对市和区、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2019年起向社会发布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性评价报告。进一步深化督学责任区专业化建设。
  2.推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全面推进“名校名院名所”工程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来杭合作办学,加快已签约项目建设,推进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筹建工作。实施市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新型专业建设工程和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推进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积极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省内一流综合性大学,完成仓前校区基本建设;推进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高校;支持西湖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推进主校区建设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推进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名校”建设;助推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向全省同类院校一流水平迈进;推动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创新特色发展;协调支持浙江工程师学院建设。继续指导杭师大落实第19届亚运会场馆建设工作,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任务。
  3. 加快打造职业教育升级版。统筹规划职业学校布局,积极推进中策职校康桥校区等基础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培育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完善现代学徒制“杭州样式”。积极创建2019年省“中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有关项目,全面实施市“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打造优质中职教育品牌。积极开展师生职业能力大赛,进一步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招生试点工作,提升中职人才培养质量。
  4.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通过资源教室建设和特殊学校卫星班项目建设提升融合教育水平。抓好特殊教育“新锐”教师培养培训、资源教师分层次培训、特殊教育课程培训等工作,提升师资水平。努力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段延伸,提高残疾儿童十五年教育比例。开展特殊教育职业培训基地、医教结合实验项目等建设,加快打造学段衔接、特普融通、医教结合的现代特殊教育体系。
  5.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 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有关区、县(市)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评选认定20个市级示范性“街道(乡镇)市民学习圈”、90个市级“示范性学习型社团”。办好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6.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出台民办学校审批管理指导意见,规范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严格规范国有资产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督促区、县(市)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民办中小学任职任教清理规范工作。探索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改革。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宣传、提前招生、通过培训机构招生、考试招生、就读学生“人籍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修订《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重点聚焦培训机构的安全、资质、师资、办学及经营行为等方面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排查发现、综合执法、信息公开、信用惩戒机制,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推动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四、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夯实高品质教育发展基础
  1.深化新名校集团化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共建共享市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创新区域内集团化办学路径,巩固和深化区域间教育新共同体建设,提升区域内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加大跨层级跨区域集团化办学力度,支持六城区属优质中小学跨区域举办、承办和领办新校组建新教育集团。
  2.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教育合作。深化姐妹学校结对,以“千校结好”“百校结对”为载体,推进我市中小学校与境外姐妹学校开展多种形式教育交流。组织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海外研训计划,加强全市教师海外研训项目的设计、管理与监督,不断提升研训质量。加强杭州市外教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聘外工作管理。深入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国际化示范校和国际理解教育特色品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引进,规范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定期发布杭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蓝皮书,完善外籍人员子女就学服务。积极参与“杭州国际日”活动。定期发布杭州市各区、县(市)教育国际化发展报告,推动区域教育国际化的整体提升。
  3.深化“四有”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全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教育,努力打造“四有”教师队伍。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争做‘四有’好教师”、“教育追梦人”等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等长效机制。继续实施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启动教育家型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加大教师海外研修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高标准建设“名师乡村工作室”,建好建强农村教师队伍。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权下放。完善教师招聘办法、优化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标准,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情况督查机制,实现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探索建设校内教师集体公寓、在公租房源中切块落实教师专项住房、建立教师人才专用房等教师住房保障机制。加大教育对口帮扶力度,认真做好支教教师选派和组织管理工作,推动教育精准帮扶。
  4.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教与学方式、教育供给方式、教育治理方式变革与创新。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深入推进管理信息化,鼓励惠及民生数字应用先行先试。进一步充实完善教育信息系统数据,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应用实践。持续推进“创新实验室”和“学科教室”建设。继续开展“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化“名师公开课”“网上优课”“微课学习资源包”等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库建设,合力打造城乡广泛共享智慧教育的杭州品牌。
  五、深化教育治理能力建设,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1.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区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简化招生程序,优化报名流程。全面推进个人办事事项“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和“一证通办”及联办事项“一窗受理”,完善教育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健全办事服务回访制度,不断提高教育事项的实现率、满意率。深化教育诚信体系建设,巩固和深化教育系统“跑改”工作成果。
    2.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优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公众参与度。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并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巩固中小学章程建设成果应用,持续推进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落实校纪校规的清理、汇编与践行;深入开展第八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前七批示范校的复查活动;深化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系统,完善学校涉法纠纷的预防与调解机制。认真做好信访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加强学校档案和保密管理。
    3.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不断提高学校“三防”水平。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平安创建”工作。以消防、校车、实验室和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暗访交办整改督办闭环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运用好各类安全教育载体,积极开展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和应急技能训练。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坚持惠民宗旨,落实落细教育民生实事
  1.切实保障教育资源有效供给。督促、指导区、县(市)根据新编制的分区教育布点规划,落实学校建设年度计划。新建竣工配套中小学、幼儿园75所,杭二中钱江学校竣工并投入使用,加快杭高大江东分校和中策职校康桥校区项目建设,推进中策职校大江东分校、交通职高笕桥校区项目前期工作。
  2.探索学后托管“1+x”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试点“1+X”学后托管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小学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活动,满足小学生课余发展兴趣特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
  3.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家长理性购房迁户,有序分流超招生计划的户籍生,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促进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4.实施卫生(保健)室、心理辅导站“双达标”攻坚计划。到2019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六城区中小学校心理辅导机构建设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其余区、县(市)90%以上建设达到省级标准。
  5.实施中学生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普及行动。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每校4名以上教师持有应急救护师资培训证;2019学年开始,每届高一学生每人参加应急救护技能培训不少于6课时。
  6.推进以职业体验活动为载体的职业生涯教育。建设中职学校职业体验基地10个,实现各区、县(市)体验基地布点全覆盖,中小学生参与职业体验达到16000人次。
  7.协调各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在全市732个小学(校区)(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文化环境、社会治安等优化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水平,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