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9年秋季学期市本级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12-06 10:51:27  浏览次数:

各直属学校,市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教计〔2009〕55号、杭财教〔2009〕794号)、《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教育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财教〔2011〕534号)、《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杭财教〔2013〕433号)要求,经学生申报,学校和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拨付2019年秋季学期杭州市本级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共计6749675元,其中拨付市本级普通中小学学生资助专项经费2674075元(资助学生人数及金额见附件1),拨付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3181200元,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学费补助894400元(资助学生人数及金额见附件 2)。市本级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由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拨付给各学校,列“市属中小学、高校‘奖、助、贷、免、补’补助经费”项目,报列市本级2019年“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预算科目。

  学校收到以上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后,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国家助学金要通过“普高学生资助卡”和“中职学生资助卡”按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

  请各校将有关票据交至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学生资助部,联系人:吴喜胜,联系电话:85828685。

附件:

1.2019年秋季学期杭州市本级普通中小学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拨付表.xlsx
2.2019年秋季学期杭州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拨付表.xlsx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  

关于拨付2019年秋季学期市本级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12-06 10:51  浏览次数:

各直属学校,市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教计〔2009〕55号、杭财教〔2009〕794号)、《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教育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财教〔2011〕534号)、《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杭财教〔2013〕433号)要求,经学生申报,学校和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拨付2019年秋季学期杭州市本级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共计6749675元,其中拨付市本级普通中小学学生资助专项经费2674075元(资助学生人数及金额见附件1),拨付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3181200元,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学费补助894400元(资助学生人数及金额见附件 2)。市本级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由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拨付给各学校,列“市属中小学、高校‘奖、助、贷、免、补’补助经费”项目,报列市本级2019年“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预算科目。

  学校收到以上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后,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国家助学金要通过“普高学生资助卡”和“中职学生资助卡”按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

  请各校将有关票据交至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学生资助部,联系人:吴喜胜,联系电话:85828685。

附件:

1.2019年秋季学期杭州市本级普通中小学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拨付表.xlsx
2.2019年秋季学期杭州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拨付表.xlsx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