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9年秋季市属高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12-06 10:55:00  浏览次数:

各市属高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45号),2019年起中央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同步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现将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拨付给你们,具体金额见附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浙教发〔2016〕1号)要求,经学校申请,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审核,现将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就学地)贴息专项补助经费306.152577万元拨付给你们,具体请见附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报列市本级2019年“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预算科目,列“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应征入伍补助资金”项目,于2019年底据实结算。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将各类奖学金足额、按时发放给学生本人。如因奖学人数变动导致经费有缺口或结余,在次年奖助专项经费拨付时给予补足或抵顶,学生奖助金缺口部分由学校先行给予垫付。

  市属高校学生奖助专项经费由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拨付给各学校。请学校及时将票据交至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学生资助部,联系人:吴喜胜,联系电话:85828685。

附件:2019年秋季学期市属高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拨付表.xlsx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  

关于拨付2019年秋季市属高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12-06 10:55  浏览次数:

各市属高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45号),2019年起中央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同步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现将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拨付给你们,具体金额见附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浙教发〔2016〕1号)要求,经学校申请,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审核,现将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就学地)贴息专项补助经费306.152577万元拨付给你们,具体请见附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报列市本级2019年“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预算科目,列“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应征入伍补助资金”项目,于2019年底据实结算。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将各类奖学金足额、按时发放给学生本人。如因奖学人数变动导致经费有缺口或结余,在次年奖助专项经费拨付时给予补足或抵顶,学生奖助金缺口部分由学校先行给予垫付。

  市属高校学生奖助专项经费由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拨付给各学校。请学校及时将票据交至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学生资助部,联系人:吴喜胜,联系电话:85828685。

附件:2019年秋季学期市属高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拨付表.xlsx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