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9-03-07 09:21:2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第二轮教育信息化要求,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项目创建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在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体制机制健全,具有较强优势;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积极开展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探索;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方案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符合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应用实际,并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家校联系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有较强实用价值和示范推广价值。
  二、申报和评审
  本次申报为“十三五”期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最后一次创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提出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的学校被确定为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学校示范建设期满后,由杭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果鉴定,鉴定合格后授予“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一)申报
  申报学校填写《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示范校建设方案,报送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示范校建设方案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含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和特色),示范校建设指导思想、目标和具体内容、进度安排、预期效果、保障措施及经费投入等内容。
  (二)推荐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根据学校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学校信息化建设现状和示范校建设方案进行审核,按照限定名额择优推荐至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代收)。
  (三)评审
  杭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学校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组织对部分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示范校建设方案的创新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鉴定
  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由杭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要在创建第二年11月30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申请鉴定。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
  1.示范校建设成果报告(word文档1份,纸质稿1份)。
  2.示范校建设主要工作过程和成果汇报视频材料(中小学5~10分钟的视频,幼儿园3~5分钟的视频,通过光盘提供),用于在杭州教育网上开设专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摄像机拍摄或录屏技术制作。视频色还原正常,无失帧,无抖动跳跃。
    (2)声音清晰无失真,无噪音或其他杂音,音量适中,声音与画面同步,主要内容要以字幕的方式显示。
    (3)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以不变形、无压缩、清晰可见为基本要求。
  (五)示范推广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应及时总结示范校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新经验,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辐射、推广,引领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
  三、申报名额分配方案
  2019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推荐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表:


    区、县(市)
 
数量
分配

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

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滨江区、经开区,大江东

市直属学校

推荐名额

各4所中小学(含职校)和2所幼儿园。

各3所中小学(含职校)和2所幼儿园。

可直接报送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申请表》和示范建设方案需装订成册,一式1份。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市直属学校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并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283000743@qq.com
  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张云飞,联系电话:85813397;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市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发展科1105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04。 
   附件: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申请表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9-03-07 09:2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第二轮教育信息化要求,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项目创建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在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体制机制健全,具有较强优势;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积极开展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探索;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方案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符合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应用实际,并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家校联系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有较强实用价值和示范推广价值。
  二、申报和评审
  本次申报为“十三五”期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最后一次创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提出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的学校被确定为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学校示范建设期满后,由杭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果鉴定,鉴定合格后授予“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一)申报
  申报学校填写《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示范校建设方案,报送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示范校建设方案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含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和特色),示范校建设指导思想、目标和具体内容、进度安排、预期效果、保障措施及经费投入等内容。
  (二)推荐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根据学校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学校信息化建设现状和示范校建设方案进行审核,按照限定名额择优推荐至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代收)。
  (三)评审
  杭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学校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组织对部分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示范校建设方案的创新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鉴定
  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由杭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要在创建第二年11月30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申请鉴定。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
  1.示范校建设成果报告(word文档1份,纸质稿1份)。
  2.示范校建设主要工作过程和成果汇报视频材料(中小学5~10分钟的视频,幼儿园3~5分钟的视频,通过光盘提供),用于在杭州教育网上开设专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摄像机拍摄或录屏技术制作。视频色还原正常,无失帧,无抖动跳跃。
    (2)声音清晰无失真,无噪音或其他杂音,音量适中,声音与画面同步,主要内容要以字幕的方式显示。
    (3)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以不变形、无压缩、清晰可见为基本要求。
  (五)示范推广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应及时总结示范校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新经验,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辐射、推广,引领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
  三、申报名额分配方案
  2019年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学校推荐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表:


    区、县(市)
 
数量
分配

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

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滨江区、经开区,大江东

市直属学校

推荐名额

各4所中小学(含职校)和2所幼儿园。

各3所中小学(含职校)和2所幼儿园。

可直接报送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申请表》和示范建设方案需装订成册,一式1份。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市直属学校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并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283000743@qq.com
  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张云飞,联系电话:85813397;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市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发展科1105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04。 
   附件:杭州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申请表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