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杭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心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德体卫艺〔2019〕14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钱塘新区教卫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德育队伍专业化发展,提升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育人能力和水平,构筑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人才高地并加强其孵化功能,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规程(暂行)〉的通知》(杭教办宣〔2015〕8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三批杭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心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有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带头人,分别建立“杭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班主任工作室”)、“杭州市中小学心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心育名师工作室”),带领中青年骨干教师破解新时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多元机制。
二、申报条件
(一)班主任工作室申报条件
1.工作室领衔人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能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
2.工作室领衔人应为具备6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的在职在岗班主任,具有省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特别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3.工作室领衔人在建班育人的过程中已经形成较鲜明的工作特色,在系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近5年来,工作室领衔人至少主持过1项区、县(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有2篇及以上德育类论文(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市级以上获奖。
(二)心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1.工作室领衔人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扎实的个案咨询、课程建设等能力,能模范履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责,热心青年教师的培育培养,能保障定期带教的时间精力;
2.工作室领衔人应为在职在岗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现任学校心理辅导站站长,具备6年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年限,持有心理辅导A证或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具有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特别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3.工作室领衔人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已经形成较鲜明的工作特色,在系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示范引领作用,主导学校创建国家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等先进品牌建设者优先考虑;
4.近5年来,工作室领衔人至少主持过1项区、县(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有2篇及以上德育类论文(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有2篇及以上德育类论文(成果)获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三、名额分配
西湖(含风景名胜区)、萧山、余杭区教育局可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班主任领衔人6个、心育名师领衔人2个,其余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班主任领衔人4个、心育名师领衔人1个;直属学校每校可推荐班主任领衔人1个、心育名师领衔人1个。
四、申报方法
1.工作室申报采取学校推荐、区域选送形式。工作室领衔人填写《杭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心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由所在学校盖章后,报送属地教育部门按分配指标选送。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2.各地各校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杭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心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全部材料请于6月5日前寄送至市教育局,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291841067@qq.com。寄送地址:下城区屏风街8号杭州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邮编:310003;联系人:屠晓丹;联系电话:87062221。
3.杭州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工作室领衔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对初评通过者组织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第三批杭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心育名师)工作室名单。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市教育局正式发文命名,有效期三年。
附件:1.杭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心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杭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心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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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