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第十六届中小学德育论文(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杭教办德体卫艺〔2019〕159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钱塘新区教卫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德育科研的指导作用,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开展杭州市第十六届中小学德育(含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和团队工作)论文(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论文(成果)为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单位或个人在德育研究方面的课题报告(含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研究论文等;
2.参评论文(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3.参评论文(成果)应立足当前德育工作的实际,从关注热点、破解难题、解决问题出发,围绕区域或学校中心工作,注重实践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报送要求
论文(成果)作者署名不能超过2人;标题采用2号宋体字,正文采用4号仿宋字,单倍行距,页边距上、下2.5cm,左、右2.3cm;论文正文字数控制在1万字以内,成果正文字数控制在1.8万字以内,字数超出规定的5%将取消参评资格。论文(成果)纸质稿要求用A4纸打印,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是论文还是成果,一式一份。电子稿要求WORD版,正文不署单位和作者姓名,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区县+单位+姓名+论文名”。
2.各地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和有关单位参评论文(成果)推荐数量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参评作者填写《杭州市第十六届中小学德育论文(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和属地教育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和有关单位汇总收齐后,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附件4,其中德育(含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填写附件3,团队工作填写附件4]。
送评德育(含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论文(成果),请将附件2、附件3和论文(成果)纸质稿送至市教育局302室,同时将以上相关电子稿通过市教育局OA系统发送至德体卫艺处屠晓丹,联系电话87062221。送评团队工作论文(成果),请将附件2、附件4和论文(成果)纸质稿送至市教育局408室,同时将以上相关电子稿通过市教育局OA系统发送到团工委张敬礼,联系电话87028715。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德育论文(成果)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获一、二等奖的论文(成果)具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参评资格。
四、其他
参评论文(成果)严禁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一经查实将一票否决,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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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