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华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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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教育局组织处 发布日期:2019-08-16 13:09:03 浏览次数: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王华琪同志任杭州第二中学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金 晶同志任杭州第七中学党委副书记;
陈利民同志任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
唐新红同志任杭州第十四中学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伟浓同志任杭州学军中学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魏生良同志任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陈 民同志任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林建萍同志任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
楼列娜同志任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朱 可同志任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楼 平同志杭州第七中学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邱 锋同志杭州第十四中学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俞力宏同志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保留其副校长级待遇;
免去周天平同志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曹宝龙同志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党总支书记职务。
中共杭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8月3日
经研究决定:
王华琪同志任杭州第二中学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金 晶同志任杭州第七中学党委副书记;
陈利民同志任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
唐新红同志任杭州第十四中学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伟浓同志任杭州学军中学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魏生良同志任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陈 民同志任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林建萍同志任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
楼列娜同志任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朱 可同志任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楼 平同志杭州第七中学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邱 锋同志杭州第十四中学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俞力宏同志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保留其副校长级待遇;
免去周天平同志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曹宝龙同志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党总支书记职务。
中共杭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