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学年第二学期进校园活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杭教德体卫艺〔2020〕1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教组〔2019〕4号)精神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工作方案》(杭教德体卫艺〔2019〕7号)安排,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于每年指定时间向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报下一学期拟开展的进校园活动,面向全市的活动向市教育局申报,面向区、县(市)的活动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后集中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进校园活动清单。未经认定的活动,不得进校园开展。
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如需在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市级进校园活动,请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科学拟定进校园活动内容、活动方式,于2021年1月20日至31日通过钉钉平台向市教育局进行申报。申报路径:登录钉钉平台--底部“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杭州市市本级--按机构展示--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审批--在线办理--上传附件1、附件2--完成提交。申报时需提交《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学年第二学期进校园活动申报表》(附件1)、《2020学年第二学期市级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申报清单表》(附件2)。市教育局联系人: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叶春;联系电话:87062221。
如申报项目被列入杭州市市级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需另行提供详细活动方案。
请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2020学年第二学期区、县(市)级进校园活动申报认定工作并公布清单。
附件:1.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学年第二学期进校园活动申报表
2.2020学年第二学期市级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申报清单表
3.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工作方案
杭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