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安排的公告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0-04-17 20:11  浏览次数:

  现将2020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新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幼儿园小班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园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

  1.市区户籍儿童;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二、招生时间安排

       日    期

   内    容

5月7日—10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

5月20日—22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

网上信息核对

6月6日—7日

(每天8:30—16:30。如有调整,另行提前通知)

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

6月8日—7月10日

幼儿园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网上信息采集

  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杭州教育网(指定网站:http://edu.hangzhou.gov.cn/),点击“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及相关信息登记。

  家长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完成信息采集。具体办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本级”,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找到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点击“在线办理”进入“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请家长妥善保存,以便再次登录修改及网上信息核对。

  为便于家长顺利完成信息采集,杭州市教育局编制了《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将于5月6日上午10:00点后,上传到指定网址:http://edu.hangzhou.gov.cn/,请家长们及时观看。


  四、网上信息核对

  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登录杭州教育网(指定网站:http://edu.hangzhou.gov.cn/)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时,如对公安部门反馈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信息及住保房管部门反馈的房产信息等情况的准确性有异议,家长应在信息核对界面上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五、现场报名确认

  家长带相关证件原件携孩子前往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现场确认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要求分别是:

  1.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六、市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9:00—11:30,14:00—16:30)

  上城区:87014050/87802200

  下城区:85337081/85336070

  江干区:86974951

  拱墅区:88259972

  西湖区:87965077

  滨江区:87702356

  钱塘新区:86871717/89898083

  西湖风景名胜区:87173402

  杭州市:87025565

关于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安排的公告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0-04-17 20:11  浏览次数:

  现将2020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新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幼儿园小班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园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

  1.市区户籍儿童;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二、招生时间安排

       日    期

   内    容

5月7日—10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

5月20日—22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

网上信息核对

6月6日—7日

(每天8:30—16:30。如有调整,另行提前通知)

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

6月8日—7月10日

幼儿园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网上信息采集

  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杭州教育网(指定网站:http://edu.hangzhou.gov.cn/),点击“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及相关信息登记。

  家长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完成信息采集。具体办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本级”,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找到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点击“在线办理”进入“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请家长妥善保存,以便再次登录修改及网上信息核对。

  为便于家长顺利完成信息采集,杭州市教育局编制了《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将于5月6日上午10:00点后,上传到指定网址:http://edu.hangzhou.gov.cn/,请家长们及时观看。


  四、网上信息核对

  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登录杭州教育网(指定网站:http://edu.hangzhou.gov.cn/)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时,如对公安部门反馈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信息及住保房管部门反馈的房产信息等情况的准确性有异议,家长应在信息核对界面上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五、现场报名确认

  家长带相关证件原件携孩子前往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现场确认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要求分别是:

  1.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六、市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9:00—11:30,14:00—16:30)

  上城区:87014050/87802200

  下城区:85337081/85336070

  江干区:86974951

  拱墅区:88259972

  西湖区:87965077

  滨江区:87702356

  钱塘新区:86871717/89898083

  西湖风景名胜区:87173402

  杭州市:8702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