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样本(2021版)》《公办幼儿园章程参考样本(2021版)》的通知
杭教办法规〔2021〕48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直属学校(单位),市教育法学会会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20〕13号)关于“完善章程管理,健全治理机制”的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的部署,为顺应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和纵深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要求,确保全市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章程制定(修订)、备案工作,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教育法学会成立工作专班,对2012年发布的《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样本》《公办幼儿园章程参考样本》进行了修订。现将经修订的《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样本(2021年版)》《公办幼儿园章程参考样本(2021版)》印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供各校在制(修)订本校章程时学习参考借鉴。
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在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严格按照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统一部署,高质量抓好学校章程制订(修订)、备案工作,在此基础上与时俱进开展对校纪校规、班纪班规的立、改、废,深入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为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夯实学校法治建设基石。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杭州市教育法学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