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督导处  发布日期:2021-09-08 20:4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加快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二级幼儿园等级评定情况督导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1〕10号),杭州市高度重视,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实地督导的通知》(杭政教督办〔2021〕5号),在幼儿园自评、区、县(市)督评基础上,全面、准确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7月,全市共有1159个幼儿园园区,其中1044个园区进行了自评,占园区总数的90.08%。幼儿园(园区)自评后,各区、县(市)均开展督评,共督评914个园区,占完成自评幼儿园园区总数的87.5%。

根据自评、督评及其整改情况,市政府教育督导办会同市教科院评估中心成立了三个督导组实地抽查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等地共24所幼儿园,涵盖城市、农村、公民办、普惠及非普惠等类型。

督导组选择办园行为中的重点、普遍性问题进行评估,及时上报被督查幼儿园的复评数据,并形成复评意见书上报市审核,审核全部通过。本轮各级督导全部进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采用网上评估。


二、主要亮点

(一)硬件设施完备,办园条件逐年提升

幼儿园办园条件符合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办园资质材料充足,卫生评价报告合格,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施较齐全;教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书数量较为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园舍、户外场地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基本满足幼儿游戏活动需要。

(二)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师德与师能齐抓共进

专家组通过教师及家长随机电话访谈了解师德师风问题,均无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行为,无讽刺、挖苦、歧视幼儿等行为、无保教人员索取或收受家长财物等行为。通过走访保教现场、查阅幼儿园图书资料,均无发现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没有“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书面作业”等情况。

(三)强化自身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幼儿园均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等规章制度,落实到岗到人。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建有卫生消毒制度,并按规定严格执行餐具、用具、玩具等物品的消毒工作。配备专业安保人员、保健医生和安全设施,饮食卫生安全监管和检查落实到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教职工安全培训等,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主要问题

1.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量依然紧张

一是班级规模超标现象依然存在,造成部分幼儿园小班、中班班额未达满分标准。二是受场所限制,老城区的部分幼儿园绿化面积略显不足。三是部分幼儿园依然存在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园舍建筑面积、生均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绿化面积、生均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等不足现象。

2.民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整体质量不高

一是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占比不高,还存在部分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现象。二是缺乏教师培养整体规划,科研意识不足,专任教师培训时间达标率低。三是保育员流动性大,培训少,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炊事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

3.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教育理念相对落后,一日活动安排科学性不足,教学形式缺乏多样性,教学方式较为单一。二是课程园本化能力和水平不足,活动区域设置较为单一,材料丰富性不足,幼儿游戏水平较低。三是教科研意识薄弱,对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不足,特色品牌建设不够突出。


四、整改举措

(一)优化规划布局,持续扩大资源供给

各区、县(市)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城中村改拆建、新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契机,优化局部幼儿园布局规划,通过新建、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进一步扩充优质学前资源。提早制定、发布学前教育入学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区域内服务区的统筹调配机制,进一步控制班额、学额。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高端的民办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

(二)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保障幼儿园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保障幼儿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是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进修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彰评比、教研活动等权利,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幼教队伍研训行动,侧重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安全管理等专业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教育理念、专业素养及管理能力,提升幼儿园教师发展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区域教研员、优师名师辐射功能,提高幼儿园教研活动质量,鼓励幼儿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结合日常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主题式教学研究、课题研究,让科研助推教师能力提升。

三是通过名师结对、名园结对等形式加强薄弱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通过一日观摩活动,教研科研交流活动,促进薄弱幼儿园办园理念更新和内涵发展。

(三)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民办园保教质量

进一步完善民办园管理机制,扎实落地民办园属地管理责任。基于“奖优促强、分类补助”原则,完善普惠民办园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发挥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加大“办好园”的保障。把牢审批、年检、分等定级等环节,通过目标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和课程管理等规范民办园的办园行为。充分发挥公办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支持民办园做优做强。

(四)强化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屏障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点。

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管”的原则,坚持将校园安全与幼儿园办学同步筹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考核。

二是要加大对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办园条件较差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查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定期消防检查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老旧房屋的消防验收合格证问题。

三是严抓疫情防控,加强幼儿每日健康监测,规范幼儿健康建档工作,做好幼儿身心发展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疫情期间隔离、消毒等备案工作制度。

四是严保班级和班额设置规范,依照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严格控制幼儿园小、中、大班的班额和班级规模,保证幼儿园保教工作正常开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2021年杭州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督导处  发布日期:2021-09-08 20:4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加快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二级幼儿园等级评定情况督导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1〕10号),杭州市高度重视,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实地督导的通知》(杭政教督办〔2021〕5号),在幼儿园自评、区、县(市)督评基础上,全面、准确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7月,全市共有1159个幼儿园园区,其中1044个园区进行了自评,占园区总数的90.08%。幼儿园(园区)自评后,各区、县(市)均开展督评,共督评914个园区,占完成自评幼儿园园区总数的87.5%。

根据自评、督评及其整改情况,市政府教育督导办会同市教科院评估中心成立了三个督导组实地抽查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等地共24所幼儿园,涵盖城市、农村、公民办、普惠及非普惠等类型。

督导组选择办园行为中的重点、普遍性问题进行评估,及时上报被督查幼儿园的复评数据,并形成复评意见书上报市审核,审核全部通过。本轮各级督导全部进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采用网上评估。


二、主要亮点

(一)硬件设施完备,办园条件逐年提升

幼儿园办园条件符合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办园资质材料充足,卫生评价报告合格,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施较齐全;教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书数量较为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园舍、户外场地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基本满足幼儿游戏活动需要。

(二)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师德与师能齐抓共进

专家组通过教师及家长随机电话访谈了解师德师风问题,均无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行为,无讽刺、挖苦、歧视幼儿等行为、无保教人员索取或收受家长财物等行为。通过走访保教现场、查阅幼儿园图书资料,均无发现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没有“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书面作业”等情况。

(三)强化自身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幼儿园均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等规章制度,落实到岗到人。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建有卫生消毒制度,并按规定严格执行餐具、用具、玩具等物品的消毒工作。配备专业安保人员、保健医生和安全设施,饮食卫生安全监管和检查落实到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教职工安全培训等,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主要问题

1.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量依然紧张

一是班级规模超标现象依然存在,造成部分幼儿园小班、中班班额未达满分标准。二是受场所限制,老城区的部分幼儿园绿化面积略显不足。三是部分幼儿园依然存在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园舍建筑面积、生均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绿化面积、生均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等不足现象。

2.民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整体质量不高

一是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占比不高,还存在部分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现象。二是缺乏教师培养整体规划,科研意识不足,专任教师培训时间达标率低。三是保育员流动性大,培训少,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炊事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

3.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教育理念相对落后,一日活动安排科学性不足,教学形式缺乏多样性,教学方式较为单一。二是课程园本化能力和水平不足,活动区域设置较为单一,材料丰富性不足,幼儿游戏水平较低。三是教科研意识薄弱,对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不足,特色品牌建设不够突出。


四、整改举措

(一)优化规划布局,持续扩大资源供给

各区、县(市)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城中村改拆建、新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契机,优化局部幼儿园布局规划,通过新建、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进一步扩充优质学前资源。提早制定、发布学前教育入学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区域内服务区的统筹调配机制,进一步控制班额、学额。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高端的民办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

(二)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保障幼儿园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保障幼儿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是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进修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彰评比、教研活动等权利,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幼教队伍研训行动,侧重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安全管理等专业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教育理念、专业素养及管理能力,提升幼儿园教师发展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区域教研员、优师名师辐射功能,提高幼儿园教研活动质量,鼓励幼儿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结合日常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主题式教学研究、课题研究,让科研助推教师能力提升。

三是通过名师结对、名园结对等形式加强薄弱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通过一日观摩活动,教研科研交流活动,促进薄弱幼儿园办园理念更新和内涵发展。

(三)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民办园保教质量

进一步完善民办园管理机制,扎实落地民办园属地管理责任。基于“奖优促强、分类补助”原则,完善普惠民办园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发挥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加大“办好园”的保障。把牢审批、年检、分等定级等环节,通过目标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和课程管理等规范民办园的办园行为。充分发挥公办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支持民办园做优做强。

(四)强化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屏障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点。

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管”的原则,坚持将校园安全与幼儿园办学同步筹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考核。

二是要加大对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办园条件较差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查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定期消防检查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老旧房屋的消防验收合格证问题。

三是严抓疫情防控,加强幼儿每日健康监测,规范幼儿健康建档工作,做好幼儿身心发展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疫情期间隔离、消毒等备案工作制度。

四是严保班级和班额设置规范,依照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严格控制幼儿园小、中、大班的班额和班级规模,保证幼儿园保教工作正常开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