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基〔2021〕166号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2-01-05 15:4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1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结束工作、寒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于2022年1月24日结束,1月25日起放寒假。2021学年第二学期,2022年2月16日学生报到注册,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22年春假时间安排在4月28日至5月4日(含“五一”劳动节假期)。各中小学校要提前安排下学期工作,开学时将学期校历告知家长和学生。

二、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工作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各地各校(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提振精神气,展现新作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二)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各地各校(单位)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各类活动,做好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帮困解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单位)要充分认清寒假和春节前后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和开学前,各地各校(单位)要突出校园安防、消防、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校车、自然灾害防御、值班应急等工作重点,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

放假前,各校要全面深入开展一次法纪教育,学校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为核心,以防性侵、防欺凌、防结伙斗殴、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为重点,针对不同学生群体,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召开主题班会、进行主题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进一步强化违法必受罚的意识,不断提升预防违法犯罪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各校要做好“平安寒假”专题教育活动,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出行交通、冬季火灾防控、食品卫生、烟花爆竹燃放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掌握防踩踏、防暴力、防意外伤害、自然灾害防御等安全防范常识;要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长履行好校外安全监护责任。要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师生和临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留校师生员工平安度假。

学校(单位)要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等各项管理要求,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地各直属学校(单位)寒假值班安排表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值班表填报”模块向市教育局报备。

(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各地各校(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慎终如始,从紧从严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守牢校园“外防输入”的各个关口,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必要入校外来人员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实名登记”。加强广大师生员工假期出行的教育引导,严格落实出行报备审批制度,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的地区,倡导在本地过年。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常规摸排,动态准确掌握开学前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和共同生活人员旅居史等信息。规范活动管理,控制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积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做好校园关键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加强春季开学工作筹划,提前备齐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确保各类防疫设备运行良好。

(五)合理安排师生假日活动

各地各校要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与信用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杭教人〔2020〕13号)。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上课,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各校可适当安排教师学习进修、备课。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组织教师多种形式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打卡上传作业完成情况。

各地各校要加强春节等中华传统节日的宣传教育,倡导师生过一个“绿色年”“健康年”“文明年”“文化年”,组织学生参加第五届“我的春节”征文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境外姐妹学校宣传中国春节、北京冬奥会和杭州亚运会。要抓住春节契机,倡导建树家风家训,开展敬老孝老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家务劳动,促进家校共育、家庭和睦。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规律作息,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多读书、读好书,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强体育锻炼,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有效保护视力;注重饮食安全,杜绝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

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实习管理。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萧山区第三高级中学要妥善安排好内地新疆班学生的假期生活和节日活动,让新疆学生在杭州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春节。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各地各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结合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次党规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七)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总结、评比等工作。放假前,可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通报学校期末和寒假有关安排、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与社区等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和社区等有关单位的支持。要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放假前做好下学期使用教材的发放,并提醒师生回家时带好必要的教与学用品。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就本学期结束、寒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事宜,对所属中小学校提出具体要求,并加强检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基〔2021〕166号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  发布日期:2022-01-05 15:4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1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结束工作、寒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于2022年1月24日结束,1月25日起放寒假。2021学年第二学期,2022年2月16日学生报到注册,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22年春假时间安排在4月28日至5月4日(含“五一”劳动节假期)。各中小学校要提前安排下学期工作,开学时将学期校历告知家长和学生。

二、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工作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各地各校(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提振精神气,展现新作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二)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各地各校(单位)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各类活动,做好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帮困解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单位)要充分认清寒假和春节前后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和开学前,各地各校(单位)要突出校园安防、消防、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校车、自然灾害防御、值班应急等工作重点,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

放假前,各校要全面深入开展一次法纪教育,学校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为核心,以防性侵、防欺凌、防结伙斗殴、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为重点,针对不同学生群体,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召开主题班会、进行主题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进一步强化违法必受罚的意识,不断提升预防违法犯罪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各校要做好“平安寒假”专题教育活动,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出行交通、冬季火灾防控、食品卫生、烟花爆竹燃放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掌握防踩踏、防暴力、防意外伤害、自然灾害防御等安全防范常识;要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长履行好校外安全监护责任。要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师生和临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留校师生员工平安度假。

学校(单位)要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等各项管理要求,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地各直属学校(单位)寒假值班安排表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值班表填报”模块向市教育局报备。

(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各地各校(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慎终如始,从紧从严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守牢校园“外防输入”的各个关口,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必要入校外来人员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实名登记”。加强广大师生员工假期出行的教育引导,严格落实出行报备审批制度,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的地区,倡导在本地过年。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常规摸排,动态准确掌握开学前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和共同生活人员旅居史等信息。规范活动管理,控制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积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做好校园关键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加强春季开学工作筹划,提前备齐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确保各类防疫设备运行良好。

(五)合理安排师生假日活动

各地各校要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与信用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杭教人〔2020〕13号)。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上课,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各校可适当安排教师学习进修、备课。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组织教师多种形式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打卡上传作业完成情况。

各地各校要加强春节等中华传统节日的宣传教育,倡导师生过一个“绿色年”“健康年”“文明年”“文化年”,组织学生参加第五届“我的春节”征文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境外姐妹学校宣传中国春节、北京冬奥会和杭州亚运会。要抓住春节契机,倡导建树家风家训,开展敬老孝老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家务劳动,促进家校共育、家庭和睦。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规律作息,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多读书、读好书,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强体育锻炼,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有效保护视力;注重饮食安全,杜绝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

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实习管理。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萧山区第三高级中学要妥善安排好内地新疆班学生的假期生活和节日活动,让新疆学生在杭州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春节。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各地各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结合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次党规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七)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总结、评比等工作。放假前,可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通报学校期末和寒假有关安排、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与社区等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和社区等有关单位的支持。要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放假前做好下学期使用教材的发放,并提醒师生回家时带好必要的教与学用品。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就本学期结束、寒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事宜,对所属中小学校提出具体要求,并加强检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