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批第一期援疆教师备用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人〔2022〕135号

来源:市教育局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2-10-12 21:22: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援藏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40号)精神,第十批第二期援疆教师团队即将期满轮换,新一轮援疆选派即将启动,本轮援疆教师预计于2023年春季开学进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工作时间一年半。为进一步提高援疆教师选派工作质量和效率,拟建立第十一批第一期(2023年进疆)援疆教师备用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推荐指标的学段及学科结构见附件。各直属学校(单位)推荐人选最多1名,不限学科。

二、人选条件和选派要求

(一)对口援疆按照适地适校原则,精准选派援疆教育人才,有效满足受援地急需紧缺的教师需求。原则上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选派援疆教育人才,确保选派质量。

(二)选派援疆的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规定标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心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拟任支教团团长、受援学校校长的,原则上从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中选派;拟任受援学校副校长及中层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从负责德育、教务、教研等方面的骨干教师中选派。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有5年以上教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教师任职需二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一般在55岁以下;选派单位要把好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能力关、廉洁关和身体关,结合人才梯队培养,选派优秀援疆教育人才进疆工作。符合《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援疆教育人才要求身心健康。进驻受援地前,需严格按照《浙江省援派干部人才体检标准》体检。

(四)本轮选派援疆教育人才一般于2023年春季开学前到位。

(五)援疆期间不转户口、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中共党员须转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一律转入受援单位。

三、援疆相关待遇

援疆教师的工资福利、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慰问、探亲休假、健康体检、学习培训、专业技术职级晋升和岗位保障等有关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工作的通知》(浙组〔2021〕1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援派干部人才待遇的通知》(浙组〔2019〕18号)规定执行。

援疆经历视作到偏远地区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计入进疆后所聘职称的任职年限,取得的业绩作为其评聘高一级职称的成果。其间参加的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视同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免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每年按照120学分计入培训平台,由省教育厅统一登记。

四、有关要求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相关文件精神,备用库的申办工作依托“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https://jiaoshi.hzedu.gov.cn/)实行线上申报审核,由教师本人通过“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教育援建”专栏进行填报。

各地各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备用库意向人员,不超额报送。市教育局将根据上级选派文件精神和适地适校原则进行差额选派。若未入选第十一批第一期援疆计划的,下一轮需要重新征求教师意愿、重新上报,占区、县(市)当年推荐指标。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单位)务必于 2022年10月14日前完成备用库人选推荐,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相关材料通过“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报送,并从系统中导出候选人一览表,排序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浙政钉”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王邱玉。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书面材料。

联系人:人事处 吴栋栋、王邱玉,联系电话:87099803

附件:2022年援疆教师备用库指标分配表.docx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批第一期援疆教师备用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人〔2022〕135号

来源:市教育局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2-10-12 21:2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援藏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40号)精神,第十批第二期援疆教师团队即将期满轮换,新一轮援疆选派即将启动,本轮援疆教师预计于2023年春季开学进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工作时间一年半。为进一步提高援疆教师选派工作质量和效率,拟建立第十一批第一期(2023年进疆)援疆教师备用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推荐指标的学段及学科结构见附件。各直属学校(单位)推荐人选最多1名,不限学科。

二、人选条件和选派要求

(一)对口援疆按照适地适校原则,精准选派援疆教育人才,有效满足受援地急需紧缺的教师需求。原则上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选派援疆教育人才,确保选派质量。

(二)选派援疆的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规定标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心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拟任支教团团长、受援学校校长的,原则上从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中选派;拟任受援学校副校长及中层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从负责德育、教务、教研等方面的骨干教师中选派。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有5年以上教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教师任职需二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一般在55岁以下;选派单位要把好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能力关、廉洁关和身体关,结合人才梯队培养,选派优秀援疆教育人才进疆工作。符合《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援疆教育人才要求身心健康。进驻受援地前,需严格按照《浙江省援派干部人才体检标准》体检。

(四)本轮选派援疆教育人才一般于2023年春季开学前到位。

(五)援疆期间不转户口、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中共党员须转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一律转入受援单位。

三、援疆相关待遇

援疆教师的工资福利、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慰问、探亲休假、健康体检、学习培训、专业技术职级晋升和岗位保障等有关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工作的通知》(浙组〔2021〕1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援派干部人才待遇的通知》(浙组〔2019〕18号)规定执行。

援疆经历视作到偏远地区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计入进疆后所聘职称的任职年限,取得的业绩作为其评聘高一级职称的成果。其间参加的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视同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免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每年按照120学分计入培训平台,由省教育厅统一登记。

四、有关要求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相关文件精神,备用库的申办工作依托“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https://jiaoshi.hzedu.gov.cn/)实行线上申报审核,由教师本人通过“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教育援建”专栏进行填报。

各地各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备用库意向人员,不超额报送。市教育局将根据上级选派文件精神和适地适校原则进行差额选派。若未入选第十一批第一期援疆计划的,下一轮需要重新征求教师意愿、重新上报,占区、县(市)当年推荐指标。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单位)务必于 2022年10月14日前完成备用库人选推荐,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相关材料通过“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报送,并从系统中导出候选人一览表,排序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浙政钉”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王邱玉。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书面材料。

联系人:人事处 吴栋栋、王邱玉,联系电话:87099803

附件:2022年援疆教师备用库指标分配表.docx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