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优秀教师等“四优一突出”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2-06-24 22:09:18  浏览次数:

杭人教基〔2022〕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每年选树一批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的要求,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树立教书育人良好形象,充分调动我市广大教职员工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现就2022年杭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以下简称“四优一突出”)典型的选树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与范围

(一)杭州市优秀教师:市级为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内,下同)、幼儿园及教科研机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系统级为市属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杭州市优秀校长:市级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党组织书记;无系统级设置。

(三)杭州市优秀班主任:市级为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一线现任班主任;系统级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职在岗的一线现任班主任。

(四)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为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系统级为市属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五)杭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市级为在本市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区域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特教学校的教师;无系统级设置。

以上五类荣誉均属综合荣誉,同一人选不重复推荐。校级正职不参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校级副职与班主任均可参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副班主任不参加优秀班主任人选推荐,不同时担任一线班主任的大队辅导员、团干部、专职学生辅导员、培训班班主任、心理辅导站站长、年级(段)组长、学科教研组长、专业部主任、中层干部、校级领导不参加优秀班主任人选推荐。

二、选树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

2.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践行“爱心、责任、奉献”价值观,为人师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坚决抵制违规办学和违规有偿补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 立德树人。有情怀有担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创造新形势下育人新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在岗位育人、敬业爱生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先进事迹。

4. 年限要求。被推荐优秀教师的须在本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被推荐优秀校长的须在本市担任正校级职务满3年;被推荐优秀班主任的须为一线现任班主任且在本市担任班主任满3年;被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须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被推荐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的须在农村从教20年以上。

(二)个性条件

符合各类别基本条件,且在各类别的(1)或(2)中有一项表现出色的:

1. 杭州市优秀教师: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

(1)课堂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突出,教育教学业务精通,深受学生喜爱。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团队引领、对口帮扶等方面卓有成效。

2. 杭州市优秀校长:模范遵守办学行为规范,作风清廉,有较强的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学校校风学风、师德师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1)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性。

(2)大局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担当有为,促进学校面貌呈现新气象。

3. 杭州市优秀班主任:热爱班主任工作,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并指导学生个性成长和特长发展,所带班级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1)长期担任一线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优,赢得学生拥护和家长认可。

(2)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所带班级进步显著,在年级或学校发挥示范作用。

4. 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立足本职,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师生员工服务,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在岗位育人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在学校重大任务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表现突出。

5. 杭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扎根农村,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曾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在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业绩显著。

在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方面业绩显著。

三、名额安排与推荐指标

2022年选树“四优一突出”典型总计1100名左右,其中市级680名左右(市级优秀教师310名左右,市级优秀校长50名左右,市级优秀班主任125名左右,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75名左右,市级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20名左右),系统级430名左右(系统级优秀教师235名左右,系统级优秀班主任60名左右,系统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35名左右)。

各地各校可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2。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师德优先的推优原则。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三年内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详见附件3)的教职员工,以及有违规办学行为且应为此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领导,不得纳入推荐范围。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支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写实性鉴定意见。对非党员教师,学校推荐意见中须包括党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二)落实推荐名额的分配指标。严格按各类分配指标和规定结构比例做好推荐,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不得违规超额推送。相关年限均按截至2022年6月底计算。各区、县(市)推荐的“四优一突出”人选要覆盖学前、小学、中学各学段,囊括德、智、体、美、劳诸育,统筹兼顾普教、职教、特教各类别以及援派支教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要向思政课教师和从事学校思政工作的人员、一线班主任、交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教师等倾斜,上述人员原则上在各区、县(市)推荐总名额中不少于4名;今年优秀教师人选要向对口支援教师倾斜,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要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投身“无疫学校”创建中有突出表现的一线教职员工倾斜,并在推荐名单中加以注明;为改变农村、特殊学校面貌,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正职校长、书记可优先推荐优秀校长,每区、县(市)限推1名,不占各区域分配指标;各区域在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推荐名额中普通一线教师不少于2名。

(三)贯彻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推荐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鉴定(该书面鉴定随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查核,查核举报属实、部分属实或结论未定的不得推荐。经查实在推荐报送中有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进行通报并核减下一年推荐名额。

(四)重视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结合推荐,积极发掘选树人员先进事迹,通过重要纪念日活动、重要会议或重要场合组织师德师风宣讲,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官微、专题视频、校园宣传栏、教育年鉴专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唱响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正能量。

五、工作流程

(一)单位推荐。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的推荐提名工作,须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各地各校上报推荐名单需认真做好排序工作。

(二)组织审定。由市教育局、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组织对各区域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照“四优一突出”各类别具体情况进行等额审核或差额评审,必要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对名额分配进行微调。入选名单由市教育局党委审定并公示。

(三)成果运用。选树成果在教师节期间正式公布。对确定为市级、系统级荣誉的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相关成果作为今后推荐更高荣誉的基础条件。

六、材料报送

根据“数智杭州”建设要求和贯彻落实《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文件精神,“四优一突出”推荐工作依托“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https://jiaoshi.hzedu.gov.cn/)实行线上申报和推荐。教师本人在自主填报页面进行申报,经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方可参加市级评审。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务必于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推荐,相关材料通过“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报送,并从系统中导出候选人一览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联系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书面材料。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除抗疫专项)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一览表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吴栋栋,电话:87099803);优秀校长一览表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处(联系人:陆旦,电话:85069421);优秀班主任一览表报送至市教育局德体处(联系人:叶春,电话:87062221)。

附件:1.各区、县(市)可推荐指标分配表

2.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可推荐指标分配表

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

附件下载.docx

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杭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优秀教师等“四优一突出”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2-06-24 22:09  浏览次数:

杭人教基〔2022〕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每年选树一批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的要求,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树立教书育人良好形象,充分调动我市广大教职员工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现就2022年杭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以下简称“四优一突出”)典型的选树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与范围

(一)杭州市优秀教师:市级为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内,下同)、幼儿园及教科研机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系统级为市属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杭州市优秀校长:市级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党组织书记;无系统级设置。

(三)杭州市优秀班主任:市级为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一线现任班主任;系统级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职在岗的一线现任班主任。

(四)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为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系统级为市属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五)杭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市级为在本市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区域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特教学校的教师;无系统级设置。

以上五类荣誉均属综合荣誉,同一人选不重复推荐。校级正职不参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校级副职与班主任均可参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副班主任不参加优秀班主任人选推荐,不同时担任一线班主任的大队辅导员、团干部、专职学生辅导员、培训班班主任、心理辅导站站长、年级(段)组长、学科教研组长、专业部主任、中层干部、校级领导不参加优秀班主任人选推荐。

二、选树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

2.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践行“爱心、责任、奉献”价值观,为人师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坚决抵制违规办学和违规有偿补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 立德树人。有情怀有担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创造新形势下育人新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在岗位育人、敬业爱生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先进事迹。

4. 年限要求。被推荐优秀教师的须在本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被推荐优秀校长的须在本市担任正校级职务满3年;被推荐优秀班主任的须为一线现任班主任且在本市担任班主任满3年;被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须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被推荐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的须在农村从教20年以上。

(二)个性条件

符合各类别基本条件,且在各类别的(1)或(2)中有一项表现出色的:

1. 杭州市优秀教师: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

(1)课堂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突出,教育教学业务精通,深受学生喜爱。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团队引领、对口帮扶等方面卓有成效。

2. 杭州市优秀校长:模范遵守办学行为规范,作风清廉,有较强的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学校校风学风、师德师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1)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性。

(2)大局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担当有为,促进学校面貌呈现新气象。

3. 杭州市优秀班主任:热爱班主任工作,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并指导学生个性成长和特长发展,所带班级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1)长期担任一线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优,赢得学生拥护和家长认可。

(2)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所带班级进步显著,在年级或学校发挥示范作用。

4. 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立足本职,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师生员工服务,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在岗位育人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在学校重大任务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表现突出。

5. 杭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扎根农村,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曾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在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业绩显著。

在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方面业绩显著。

三、名额安排与推荐指标

2022年选树“四优一突出”典型总计1100名左右,其中市级680名左右(市级优秀教师310名左右,市级优秀校长50名左右,市级优秀班主任125名左右,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75名左右,市级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20名左右),系统级430名左右(系统级优秀教师235名左右,系统级优秀班主任60名左右,系统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35名左右)。

各地各校可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2。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师德优先的推优原则。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三年内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详见附件3)的教职员工,以及有违规办学行为且应为此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领导,不得纳入推荐范围。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支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写实性鉴定意见。对非党员教师,学校推荐意见中须包括党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二)落实推荐名额的分配指标。严格按各类分配指标和规定结构比例做好推荐,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不得违规超额推送。相关年限均按截至2022年6月底计算。各区、县(市)推荐的“四优一突出”人选要覆盖学前、小学、中学各学段,囊括德、智、体、美、劳诸育,统筹兼顾普教、职教、特教各类别以及援派支教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要向思政课教师和从事学校思政工作的人员、一线班主任、交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教师等倾斜,上述人员原则上在各区、县(市)推荐总名额中不少于4名;今年优秀教师人选要向对口支援教师倾斜,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要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投身“无疫学校”创建中有突出表现的一线教职员工倾斜,并在推荐名单中加以注明;为改变农村、特殊学校面貌,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正职校长、书记可优先推荐优秀校长,每区、县(市)限推1名,不占各区域分配指标;各区域在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推荐名额中普通一线教师不少于2名。

(三)贯彻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推荐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鉴定(该书面鉴定随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查核,查核举报属实、部分属实或结论未定的不得推荐。经查实在推荐报送中有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进行通报并核减下一年推荐名额。

(四)重视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结合推荐,积极发掘选树人员先进事迹,通过重要纪念日活动、重要会议或重要场合组织师德师风宣讲,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官微、专题视频、校园宣传栏、教育年鉴专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唱响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正能量。

五、工作流程

(一)单位推荐。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的推荐提名工作,须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各地各校上报推荐名单需认真做好排序工作。

(二)组织审定。由市教育局、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组织对各区域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照“四优一突出”各类别具体情况进行等额审核或差额评审,必要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对名额分配进行微调。入选名单由市教育局党委审定并公示。

(三)成果运用。选树成果在教师节期间正式公布。对确定为市级、系统级荣誉的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相关成果作为今后推荐更高荣誉的基础条件。

六、材料报送

根据“数智杭州”建设要求和贯彻落实《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文件精神,“四优一突出”推荐工作依托“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https://jiaoshi.hzedu.gov.cn/)实行线上申报和推荐。教师本人在自主填报页面进行申报,经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方可参加市级评审。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务必于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推荐,相关材料通过“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报送,并从系统中导出候选人一览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联系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书面材料。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除抗疫专项)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一览表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吴栋栋,电话:87099803);优秀校长一览表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处(联系人:陆旦,电话:85069421);优秀班主任一览表报送至市教育局德体处(联系人:叶春,电话:87062221)。

附件:1.各区、县(市)可推荐指标分配表

2.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可推荐指标分配表

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

附件下载.docx

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杭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