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职成〔2023〕33号

来源: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发布日期:2023-04-14 20:2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

为高质量完成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培育老年教育示范校”工作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0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申报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与数量

1. 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等8区各推荐一所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学堂)申报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

2. 其他区、县(市)可结合自身实际,各推荐一所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学堂)参评,市教育局将从中择优选出1—2所申报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

二、工作安排与程序

1. 遴选推荐: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负责统筹本区域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的申报、遴选、推荐工作。

2. 开展初评:市教育局将组织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杭州社区大学等相关专家,对各区、县(市)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参加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的学校名单。

3. 材料修改:市教育局将委托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对拟推荐参加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指导,各区、县(市)根据市教科院的修改建议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

4. 推荐评选:市教育局将8个区的申报材料和择优遴选的其他区、县(市)的1—2个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参加2023年浙江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

三、申报材料与报送时间

1. 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参评学校按照评选标准填写《2023年浙江省优质(示范)老年大学(老年学堂)申报表》(附件3);认真撰写申报材料(老年教育开展情况的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提交3张以上图片(包括校园环境、各类教育活动、特色展示等),并可附上获奖证明、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同时认真填写附件1或附件2中的自评得分。

2. 报送时间: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盖章)和电子稿报送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纸质稿(盖章)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孩儿巷6号404室,联系人:余锦霞,86998295;电子稿发送至1019661333@qq.com。

附件:1. 浙江省优质(示范)老年大学评选标准(暂行)

2. 浙江省优质(示范)老年学堂评选标准(暂行)

3. 浙江省优质(示范)老年大学(老年学堂)申报表

附件下载.doc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职成〔2023〕33号

来源: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发布日期:2023-04-14 20:2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

为高质量完成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培育老年教育示范校”工作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0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申报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与数量

1. 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等8区各推荐一所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学堂)申报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

2. 其他区、县(市)可结合自身实际,各推荐一所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学堂)参评,市教育局将从中择优选出1—2所申报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

二、工作安排与程序

1. 遴选推荐: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负责统筹本区域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的申报、遴选、推荐工作。

2. 开展初评:市教育局将组织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杭州社区大学等相关专家,对各区、县(市)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参加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的学校名单。

3. 材料修改:市教育局将委托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对拟推荐参加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指导,各区、县(市)根据市教科院的修改建议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

4. 推荐评选:市教育局将8个区的申报材料和择优遴选的其他区、县(市)的1—2个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参加2023年浙江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

三、申报材料与报送时间

1. 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参评学校按照评选标准填写《2023年浙江省优质(示范)老年大学(老年学堂)申报表》(附件3);认真撰写申报材料(老年教育开展情况的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提交3张以上图片(包括校园环境、各类教育活动、特色展示等),并可附上获奖证明、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同时认真填写附件1或附件2中的自评得分。

2. 报送时间: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盖章)和电子稿报送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纸质稿(盖章)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孩儿巷6号404室,联系人:余锦霞,86998295;电子稿发送至1019661333@qq.com。

附件:1. 浙江省优质(示范)老年大学评选标准(暂行)

2. 浙江省优质(示范)老年学堂评选标准(暂行)

3. 浙江省优质(示范)老年大学(老年学堂)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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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