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国旗下的诵读”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杭教办宣〔2023〕70号

来源:市教育局宣传处  发布日期:2023-05-20 20:3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根据市教育局党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持续开展“国旗下的诵读”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拥抱新时代 争做奋斗者。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杭州市教育局、杭州文广集团

承办单位:FM89杭州之声

三、时间

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

四、宣传方式

全市各中小学校利用学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团队活动和其他校园文化活动,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生开展诵读活动,现场录制音频、视频。主办方将择优进行后期制作加工。

音频作品将在FM89杭州之声设置专栏进行播出,视频作品将在“杭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杭州之家”APP、“杭州之声”官方视频号以及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推送。活动开展期间,将就展播作品的创作历程、感受、师生反响等,组织人员开展访谈,并在FM89杭州之声相关栏目中进行播出。同时,主办方还将通过短视频报道、现场连线、录音报道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过程进行宣传。

五、活动要求

1.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精心设计、择优推荐。其中,各区、县(市)可选送3所学校作品;各直属学校选送1个作品,若学校有多个校区,选择1个校区报送。各地各校请于5月23日中午12点前报送一名活动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至市教育局宣传处李海琪。

2.市教育局将根据展播计划安排,对接相关学校。请各学校按照相应时间要求,报送诵读作品至FM89杭州之声(电子邮箱:hzzsxmt@163.com)。作品包含诵读方案(包括作品简介、朗诵者和指导老师名单、朗诵词、联络人与联系方式)、音频、视频各1个(音频、视频为同一次活动录制),音频、视频报送时请以“学校+姓名(或班级、团体)+作品名称”命名。作品请于6月10日前上报。

3.作品相关要求如下:

(1)内容:每期“国旗下的诵读”要求为原创诗文作品,以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为依据,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进行主题创作。

(2)朗诵可采用个人朗诵、双人及多人朗诵、领诵+齐诵、朗诵+合唱、双语朗诵、吟诵等形式。

(3)每校选取一次活动进行拍摄上报,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4)视频使用横屏拍摄制作,分辨率为1080P,码率不低于5Mbps。视频格式统一为MP4,音频格式统一为MP3。

活动联系人及电话:FM89杭州之声刘天越,15906616068;

市教育局宣传处李海琪,13968199367。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国旗下的诵读”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杭教办宣〔2023〕70号

来源:市教育局宣传处  发布日期:2023-05-20 20:3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根据市教育局党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持续开展“国旗下的诵读”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拥抱新时代 争做奋斗者。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杭州市教育局、杭州文广集团

承办单位:FM89杭州之声

三、时间

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

四、宣传方式

全市各中小学校利用学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团队活动和其他校园文化活动,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生开展诵读活动,现场录制音频、视频。主办方将择优进行后期制作加工。

音频作品将在FM89杭州之声设置专栏进行播出,视频作品将在“杭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杭州之家”APP、“杭州之声”官方视频号以及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推送。活动开展期间,将就展播作品的创作历程、感受、师生反响等,组织人员开展访谈,并在FM89杭州之声相关栏目中进行播出。同时,主办方还将通过短视频报道、现场连线、录音报道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过程进行宣传。

五、活动要求

1.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精心设计、择优推荐。其中,各区、县(市)可选送3所学校作品;各直属学校选送1个作品,若学校有多个校区,选择1个校区报送。各地各校请于5月23日中午12点前报送一名活动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至市教育局宣传处李海琪。

2.市教育局将根据展播计划安排,对接相关学校。请各学校按照相应时间要求,报送诵读作品至FM89杭州之声(电子邮箱:hzzsxmt@163.com)。作品包含诵读方案(包括作品简介、朗诵者和指导老师名单、朗诵词、联络人与联系方式)、音频、视频各1个(音频、视频为同一次活动录制),音频、视频报送时请以“学校+姓名(或班级、团体)+作品名称”命名。作品请于6月10日前上报。

3.作品相关要求如下:

(1)内容:每期“国旗下的诵读”要求为原创诗文作品,以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为依据,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进行主题创作。

(2)朗诵可采用个人朗诵、双人及多人朗诵、领诵+齐诵、朗诵+合唱、双语朗诵、吟诵等形式。

(3)每校选取一次活动进行拍摄上报,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4)视频使用横屏拍摄制作,分辨率为1080P,码率不低于5Mbps。视频格式统一为MP4,音频格式统一为MP3。

活动联系人及电话:FM89杭州之声刘天越,15906616068;

市教育局宣传处李海琪,13968199367。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