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杭教办德体卫艺〔2023〕77号

来源: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发布日期:2023-06-24 15:4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31号)要求,现就我市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荐节目(作品)范围

1. 舞蹈、戏剧作品。请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等单位,在本地本校(单位)近两年内新创编的优秀节目(作品)和2022年杭州市中小学文化艺术节比赛中获奖的舞蹈戏剧节目中进行遴选推荐。

2. 美术作品。请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青少年宫等单位,在本地本校(单位)学生作品中进行遴选推荐。

二、推荐节目(作品)数量

1. 舞蹈、戏剧作品。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两个项目类别共可推荐4个节目,各直属学校推荐1个节目,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高中分团和城区分团可各推荐1个节目;综合分团(杭州艺术学校实验艺术团、杭州儿童艺术团)可各推荐1—2个节目(同一专业限推荐1个节目)参加乙组比赛。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综合分团(杭州少儿艺术团)通过校外教育渠道另行报送。

2.美术作品(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五大类作品各推荐6件,各直属学校(除杭州市美术职校外)可推荐1—2件,其中杭州第七中学可再推荐绘画作品5幅,以上作品均参加甲组比赛;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和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综合分团(杭州儿童艺术团)五大类作品可各推荐4件,参加乙组比赛。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综合分团(杭州少儿艺术团)通过校外教育渠道另行报送。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舞蹈戏剧和美术作品,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各为50%,其中甲组的节目和作品不少于80%。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每件美术作品作者限1人。如节目参演学生跨组别,即一个节目同时包含小学生和中学生,则该节目归入中学组进行评选。如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三、推荐节目(作品)上报要求及时间

1. 舞蹈戏剧作品。内容必须是2023年录制,视频采用MP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节目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节目视频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单位)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视频文件请用百度网盘链接(下载链接+提取码)方式上交,填在节目报送表(附件2)电子稿上,和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稿一并报送邮箱。报送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5日,报送邮箱:398979964@qq.com,联系人:朱德君,联系电话:88690191。同步盖章的纸质稿报送至杭州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邓宪宏;联系电话:89583573。市教育局将对推荐节目进行初评,并于6月下旬组织入围节目进行录制和评选,择优推荐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

2. 美术作品。请各单位按照附件1规定要求制作作品,并填写美术作品报送登记表(附件4),电子稿于6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53987180@qq.com,并同步将盖章的纸质稿报送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邓宪宏,联系电话:89583573。作品请报送至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美术楼102室(杭州昭庆寺里街22号,联系人:徐帆,联系电话:85821035)。市教育局将对推荐作品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

四、其他

请各单位根据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参赛节目(作品)的推荐和报送工作(推荐节目或作品的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邓宪宏,联系电话:89583573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的通知

2. 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表

3. 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节目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

4. 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报送登记表

5. 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标签卡

附件下载.zip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杭教办德体卫艺〔2023〕77号

来源: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发布日期:2023-06-24 15:4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31号)要求,现就我市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荐节目(作品)范围

1. 舞蹈、戏剧作品。请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等单位,在本地本校(单位)近两年内新创编的优秀节目(作品)和2022年杭州市中小学文化艺术节比赛中获奖的舞蹈戏剧节目中进行遴选推荐。

2. 美术作品。请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青少年宫等单位,在本地本校(单位)学生作品中进行遴选推荐。

二、推荐节目(作品)数量

1. 舞蹈、戏剧作品。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两个项目类别共可推荐4个节目,各直属学校推荐1个节目,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高中分团和城区分团可各推荐1个节目;综合分团(杭州艺术学校实验艺术团、杭州儿童艺术团)可各推荐1—2个节目(同一专业限推荐1个节目)参加乙组比赛。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综合分团(杭州少儿艺术团)通过校外教育渠道另行报送。

2.美术作品(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五大类作品各推荐6件,各直属学校(除杭州市美术职校外)可推荐1—2件,其中杭州第七中学可再推荐绘画作品5幅,以上作品均参加甲组比赛;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和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综合分团(杭州儿童艺术团)五大类作品可各推荐4件,参加乙组比赛。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综合分团(杭州少儿艺术团)通过校外教育渠道另行报送。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舞蹈戏剧和美术作品,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各为50%,其中甲组的节目和作品不少于80%。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每件美术作品作者限1人。如节目参演学生跨组别,即一个节目同时包含小学生和中学生,则该节目归入中学组进行评选。如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三、推荐节目(作品)上报要求及时间

1. 舞蹈戏剧作品。内容必须是2023年录制,视频采用MP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节目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节目视频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单位)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视频文件请用百度网盘链接(下载链接+提取码)方式上交,填在节目报送表(附件2)电子稿上,和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稿一并报送邮箱。报送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5日,报送邮箱:398979964@qq.com,联系人:朱德君,联系电话:88690191。同步盖章的纸质稿报送至杭州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邓宪宏;联系电话:89583573。市教育局将对推荐节目进行初评,并于6月下旬组织入围节目进行录制和评选,择优推荐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

2. 美术作品。请各单位按照附件1规定要求制作作品,并填写美术作品报送登记表(附件4),电子稿于6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53987180@qq.com,并同步将盖章的纸质稿报送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邓宪宏,联系电话:89583573。作品请报送至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美术楼102室(杭州昭庆寺里街22号,联系人:徐帆,联系电话:85821035)。市教育局将对推荐作品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

四、其他

请各单位根据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参赛节目(作品)的推荐和报送工作(推荐节目或作品的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邓宪宏,联系电话:89583573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的通知

2. 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表

3. 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节目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

4. 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报送登记表

5. 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标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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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