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通知》(杭教办法规〔2016〕208号)的规定,杭州市教育局于2020年聘请的5位行政执法监督员将于2023年8月16日聘任期届满。为持续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通知》(杭依办〔2016〕11号)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聘任第三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若干名,依据《杭州市教育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主要从新闻媒体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家长委员会等社会人士中选聘。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教育法治建设;
(二)热心公益事业,熟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
(三)热心支持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三、聘任程序
(一)申报或定向邀请
通过个人自荐或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推荐等方式,于2023年8月16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市教育局法规处电子邮箱:87026233@163.com。
市教育局定向邀请的人员由我局另行通知。
(二)审核确定
市教育局对申报或定向邀请的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后,综合各方面条件确定最终入选人员。
(三)聘用
经批准后,由市教育局颁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书”。
四、聘任期限
市教育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解除其监督员资格。
联系人:秦刚强 联系电话:0571-89583561
杭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