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公竞办〔2023〕2号)要求,市教育局对相关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市卫健委,决定废止《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学年直属学校学生健康体检的通知》(杭教办德体卫艺〔2023〕85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学年直属学校学生健康体检的通知》(杭教办德体卫艺〔2022〕108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学年直属学校学生体格检查和高一新生视力筛查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德体卫艺〔2021〕107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